[ 索引號 ] | 11500232MB1182942T/2021-00031 | [ 發文字號 ] | 武白管委發〔2021〕21號 |
[ 主題分類 ] | 安全生產監管;城鄉建設、環境保護 | [ 體裁分類 ] | 其他公文 |
[ 發布機構 ] | 武隆區白管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1-11-16 | [ 發布日期 ] | 2021-11-22 |
重慶市武隆區白馬山旅游度假區管理委員會關于印發《白馬山旅游度假區市政公用設施巡查管理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區旅游公司:
現將《白馬山旅游度假區市政公用設施巡查管理制度》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宣傳落實。
重慶市武隆區白馬山旅游度假區管理委員會
2021年11月16日
白馬山旅游度假區市政公用設施巡查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白馬山旅游度假區市政設施管理工作,確保白馬山旅游度假區市政公用設施的完好率和正常使用功能,做好市政公用設施管理和正常養護工作,根據《重慶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等,結合度假區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目標
按照“管理科學、職責明確、責任到人、巡查到邊、維修及時、壞損追責”的工作原則,實現確保市政公用設施日常完好率達90%以上的工作目標,為度假區內居民、游客提供安全有效、功能完善的市政公用設施。
二、管理責任和對象
(一)管理責任
由區白管委保護管理科負責承擔白馬山旅游度假區市政公用設施統籌管理和巡查監督工作;督促白馬鎮配合做好各居民點市政設施維護管理,協助開展相應處置工作;督促區旅游公司具體負責區內市政設施的運行管理和日常養護工作;協調白馬山治安派出所負責對惡意破壞市政公用設施行為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開展打擊治理工作。
(二)管理對象
度假區內市政公用設施具體包括:市政道路、污水管網、路燈及供水、燃氣、光纖光纜、公廁、垃圾收儲及設施設備管理等。
三、管理內容
主要對以下破壞市政公用設施行為進行管理:
(一)市政道路管理方面
1.在道路上沖洗機動車或在人行道上行駛機動車;
2.向道路隨意排放污水、傾倒垃圾、撒漏渣土以及其他固體、流體物質等;
3.在公共道路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惡臭、易飛揚物品或焚燒垃圾等;
4.移動、損毀路牌、橋梁護欄等道路設施;
5.直接在路面攪拌水泥砂漿、混凝土及其他拌和物;
6.行駛鐵輪車、履帶車,不采取防護措施的;
7.其他侵占、損害度假區道路設施的行為。
(二)污水管網管理方面
1.損毀、侵占、盜竊排水設施如窨井蓋等;
2.穿鑿、堵塞、擅自接入、改建排水設施;
3.向污水管道排放、傾倒劇毒、易燃易爆、腐蝕性、放射性廢液和廢渣等有害物品;
4.向污水管道傾倒垃圾、渣土、施工泥漿、餐飲油污等廢棄物;
5.居民或小區建房、建設占(跨)壓排水設施或者其他公用設施的行為。
(三)對市政照明設施管理方面
1.擅自遷移、拆除、改動度假區內照明設施;
2.擅自在照明設施上設置廣告、架設通信線(纜)、閉路線(纜)、電力線(纜)及安裝其他設施;
3.圍圈、占用區內照明設施;
4.在照明設施附近搭設爐灶或者使用其他明火;
5.在照明設施桿塔基礎或地下管線安全地帶堆放雜物、挖掘取土、傾倒腐蝕性廢液(渣);
6.損壞、盜竊城市照明設施;
7.其他損壞城市照明設施的行為。
(四)其他市政公用設施管理方面
1.損毀、侵占、盜竊垃圾收儲設施,如分類垃圾桶、垃圾房、垃圾分類宣傳欄等行為。
2.因擅自開挖或故意破壞導致光纜、電線電纜損壞、供水管道、燃氣管道泄漏等行為。
四、管理方式
(一)巡查管理
1.區白管委保護管理科對度假區管養范圍內的市政設施進行例行巡查工作和專項檢查,其中例行巡查每周至少1次,專項巡查不定期開展。
2.督促區旅游公司對景區、度假區管養范圍內的市政設施進行日常維護和定期養護,安排專門的巡查員,對管理范圍內的市政設施進行每日巡查。對每日巡查工作進行記錄、處理、整理、分類和歸檔,當日16:00點前報送至區白管委保護管理科,由保護管理科提出處理意見。
3.協調白馬鎮負責配合保護管理科開展相關處罰工作,對區白管委保護管理科轉辦的違法違規線索及時受理并啟動相關執法處罰程序。
4.協調白馬山治安派出所對區白管委、區旅游公司和白馬鎮反饋的惡意破壞市政公用設施行為以及群眾舉報,進行現場調查處理,依法依規開展打擊治理。
(二)宣傳教育
保護管理科應加強居民對公用設施的保護教育。
1.在各居民小區公示欄或度假區內醒目位置對保護市政公用設施禁止行為進行說明。
2.在各居民點小區公示欄對個人破壞市政公用設施行為進行張榜公示。
3.保護管理科應每季度開展一次入戶宣傳或集中教育活動,教育居民自覺愛護市政公用設施。
4.如有居民集體活動(如紅白喜事等),保護管理科應組織白馬鎮重點辦和天尺坪農業社干部提前入戶進行宣傳,教育居民不得向污水管道傾倒垃圾、渣土、餐飲油污等廢棄物,自覺愛護市政公用設施。
(三)督促管理
督促區旅游公司對度假區內公共廁所及垃圾收儲進行管理,要做到:
1.責任到人、全日開放、方便群眾、優質服務。
2.工具、物品要擺放整齊。
3.照明、供水、排污設施完好。如有損壞要及時修理。
4.衛生方面要做到全日保潔、無臭味;廁所做到“六面光”,做到無蜘蛛、無煙頭、無紙屑、無雜物;定期藥物消殺,做到無蚊蠅;公廁內外環境整潔,做到墻壁內外無亂寫亂畫亂貼;廁內干凈,便槽通暢,做到無污跡、無尿堿、無便垢。
5.保持垃圾日產日消,確保垃圾收儲設備整潔衛生。
五、處置程序
(一)對正常損壞的市政公用設施的處置
1.督促區旅游公司保障度假區內的排水設施排水暢通,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清淤疏浚,并做好道路、路燈等市政設施日常養護,確保道路平整,路燈明亮,垃圾收儲設施設備完備整潔。
2.巡查員按要求開展巡查,并作好巡查記錄。
3.巡查員發現市政基礎設施非人為損壞、缺失,如道路破損、路燈短路、污水管網堵塞、井蓋缺損、垃圾收儲設施破損等情況,及時將具體位置記錄下來并拍照,第一時間向保護管理科報告,保護管理科立即向分管領導匯報,提請黨工委會審議,并建議由區旅游公司物業管理公司進行維修養護,維修經費從白馬山市政管理經費中列支,由保護管理科進行跟蹤落實。
4.巡查發現道路紅線內供電、供水、天然氣、熱力、通信等其他管線的井蓋缺失、或其他損壞等情況的,拍取照片上報保護管理科并及時通知權屬單位處置。
(二)對違規侵占市政公用設施行為的處置
1.建設單位(包括農民建房等)在開工建設前,應對項目用地內市政公共設施情況進行勘查,項目施工過程中如需占道挖掘、地下頂管、占壓燃氣管道或損壞其他市政公用設施的,應提前向保護管理科報備,并簽定承諾書后方可開工建設。保護管理科應在項目建設完工前,督促項目建設單位對其破壞的市政設施進行恢復。如手續不全擅自施工的,或施工完成后,對市政設施不予恢復的,及時通知相關職能部門進行查處。
2.建設單位在建設過程中,應嚴格搭設施工圍檔,不得隨意堆放建筑材料,保護管理科應按照《天尺坪農房建設管理制度》提前為建設單位劃定建筑材料堆放紅線,發現違規行為應立即制止,并責令整改。
(三)對個人損壞市政公用設施行為的處置
1.在巡查過程中發現個人損毀、侵占、盜竊市政公共設施的行為,巡查員應當保護事故現場,防止事故擴大,并立即拍照取證上報保護管理科,由保護管理科協調相關部門,按照重慶市市政設施管理條例、或治安處罰條例進行處罰處理。
2.廣泛發動群眾監督個人損壞市政公用設施行為,設置有獎舉報電話,鼓勵廣大居民對破壞市政公共設施的行為進行監督,獎勵金額為處罰金額的百分之二十,獎勵費用從白馬山旅游度假區市政管理服務工作經費中列支。
六、考核評價
1.保護管理科應按要求開展巡查工作,并作好巡查記錄,未開展1次扣科室工作分1分。
2.保護管理科應加強對居民的宣傳教育,未按要求開展教育活動的,缺1次扣科室工作分1分。
3.對發現市政公用設施損毀的,保護管理科應及時開展分類處置工作,屬于正常損毀的,及時交辦到區旅游公司,并督促區旅游公司及時整改,如未交辦則扣??剖夜ぷ鞣?分,如交辦后區旅游公司不履職的,則扣取區旅游公司相應考核分值。屬于人為損壞的,保護管理科應協調報告相應部門開展處罰、賠償工作,完成工作不扣分,未協調報告扣科室工作分1分。
4.保護管理科應督促區旅游公司做好垃圾清理和公廁衛生,確保垃圾箱和公廁干凈整潔。未按要求巡查,或該項工作出現重大失誤,被游客投訴或經主要領導巡視發現問題的,扣科室工作分1分。
5.對科室工作履職不力造成重大損失的,交由黨工委會研究決定對科室人員進行處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