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 11500232745311399N/2024-00078 | [ 發文字號 ] | 武分類辦〔2024〕5號 |
[ 主題分類 ] | 城鄉建設(城鄉管理)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 武隆區城市管理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3-26 | [ 發布日期 ] | 2024-03-26 |
武隆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關于印發《武隆區生活垃圾分類督導檢查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區級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垃圾分類工作的重要論述精神,全面落實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對重慶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督導檢查的反饋意見》整改要求,市分類辦印發了《重慶市生活垃圾分類督導檢查整改方案》(渝分類辦〔2024〕2號),要求各區縣制定整改方案,為加快整改落實,區分類辦研究制定了《武隆區生活垃圾分類督導檢查整改方案》?,F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附件:武隆區生活垃圾分類督導檢查整改方案
武隆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4年3月19日
附件
武隆區生活垃圾分類督導檢查整改方案
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對重慶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督導檢查的反饋意見》和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重慶市生活垃圾分類督導檢查整改方案》要求,對照市分類辦通報武隆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存在問題,結合實際,制定整改方案如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垃圾分類系列重要論述精神,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生活垃圾分類督導反饋意見,緊扣“全生命周期管理、全過程分類治理、全區域統籌實施、全社會普遍參與和共建共治共享”要求,堅持“盯住問題抓整改、標本兼治促提升”,注重從大處著眼、小處著手,切實正視問題、嚴督實查、整改落實、提高質效,進一步完善生活垃圾分類體制機制,配齊優化設施設備,強化全過程閉環管理,提升群眾分類意識,推動垃圾分類成為低碳生活新時尚。
二、組織領導
此次督導檢查整改工作由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牽頭,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區城市管理局)負責具體落實和統籌推進。由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區城市管理局主要負責同志,領導小組辦公室副主任、區城市管理局分管負責同志具體推進整改各項工作。
三、基本原則
(一)堅持齊抓共管。嚴格落實垃圾分類法定責任,強化政府屬地責任、行業部門監管責任、企業主體責任,形成各司其職、密切協作、共同推進的工作格局。
(二)堅持實事求是。嚴格執行垃圾分類法律法規、政策標準等,科學統籌、系統研判、制定方案、有效推進,堅決防止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和“一刀切”行為。
(三)堅持分類施策。堅持問題和結果導向,能夠立即整改的,立行立改、迅速整改到位;需要階段推進的,限時整改到位;需要不斷鞏固提升的,要穩中求進、久久為功。
(四)堅持標本兼治。堅持點面結合、舉一反三,加強系統治理,著力補短板、強弱項、補漏洞,全面提升垃圾分類治理水平。
四、整改措施
(一)部分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鄉鎮街道,未專題或指導督促管理對象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垃圾分類系列重要論述及重要回信精神,普遍缺少貫徹落實具體舉措。
牽頭單位: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責任單位:各成員單位,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
整改時限:2024年6月底,長期堅持
整改措施:
1.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認真整理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垃圾分類系列重要論述及重要回信精神,指導各成員單位、全行業、全系統認真學習,形成貫徹落實具體措施。
2.把垃圾分類納入黨政領導干部培訓體系,持續加強黨校(行政院校)相關課程培訓,強化黨員干部專題培訓。深入開展理論宣講和闡釋,全區各級各部門有關負責人至少1次帶頭宣講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垃圾分類系列重要論述及重要回信精神。
(二)區級部門協調聯動不到位,垃圾分類工作仍以城管部門為主,其他部門工作推動多停留在發文、開會層面,各部門齊抓共管、協同發力的局面尚未形成。
牽頭單位: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責任單位:各成員單位、有關部門
整改時限:2024年6月底,長期堅持
整改措施:
1.印發實施《武隆區全面推進垃圾分類治理工作實施方案》,并圍繞貫徹落實治理方案,進一步明確細化各成員單位垃圾分類工作職責。
2.每季度組織召開一次成員單位聯席會議,研究解決存在問題,提出下步工作思路;每季度向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靶向通報工作開展情況。
3.聯合行業管理部門適時組織開展行業領域垃圾分類專項整治行動或聯合執法,提升工作效能。
(三)各級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區、街道、社區未充分發動,全社會共治體系尚未形成。
牽頭單位: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
整改時限:2024年12月底,長期堅持
整改措施:
1.完善區、街道(鄉鎮)、社區(村)治理體系,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協調推進機制。
2.健全組織領導、人財物保障、明晰部門鎮街責任等各項機制,完善“源頭減量、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理”工作體系,加強宣傳引導,建立激勵機制,開展常態化執法檢查。
3.街道壓實屬地管理責任,規范設置生活垃圾投放設施,強化垃圾收集運輸管理;合理建設生活垃圾中轉站,加強監督管理,對不符合分類要求的垃圾要“拒收”(區城市管理局);提升廚余垃圾分出數量和質量,加強對社區指導,將垃圾分類納入城市社區大黨委和創文網格管理,定期開展“賽馬比拼”和執法監督。
4.社區進一步完善評價激勵機制,建設管理好分類設施,開展垃圾分類宣傳引導工作,并加強督導檢查,對小區、單位開展考核評價。
(四)垃圾分類政策激勵作用發揮不明顯,未建立扶持或獎補激勵政策。
牽頭單位:區財政局、區城市管理局
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武隆區稅務局,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
整改時限:2024年12月底
整改措施:
1.區、街道兩級財政按照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的原則,落實資金保障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有序開展。
2.落實資金建立工作成效獎補機制,激勵和促進城區不斷提升生活垃圾前端分類質量。
3.開展美麗重慶垃圾分類先鋒創建,落實垃圾分類專項資金,用于街道、鄉鎮垃圾分類先鋒創建“以獎代補”。
(五)未制定垃圾分類黨建引領制度,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發揮不好。
牽頭單位: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責任單位:區委組織部,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
整改時限:2024年6月底,長期堅持
整改措施:
1.以社區為著力點,全面推行“黨建+物業”“黨建+志愿服務”模式,結合數字化建設探索建立“黨建+網格治理”、“黨建+小區(院落、企業、單位)治理”模式。
2.落實“網格吹哨、部門報到”問題閉環解決機制,完善靈敏感知、即時派遣、聯動解決的工作方式,鼓勵黨員干部參與垃圾分類桶邊值守和入戶宣傳,季度晾曬研究解決生活垃圾治理突出問題成績單;對起負面作用或拒不整改造成不良影響的,社區通報至其所在支部,由所在支部書記對其約談、教育提醒。
(六)全區居民小區、黨政機關、學校、醫院、賓館、餐飲、超區、商場、農貿區場(菜區場)等場所垃圾分類標志標識錯誤混亂,與國家標準不一致。
牽頭單位:區城市管理局
責任單位:區教委、區商務委、區住房城鄉建委、區文化旅游委、區衛生健康委、區國資委、區供銷合作社、區機關事務中心,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
整改時限:2024年6月底
整改措施:按照全市將垃圾分類投放設施提檔升級納入市委“八張問題清單”統一部署,對照國家《生活垃圾分類標志》(GB/T19095—2019),深入開展分類設施標識標志“全覆蓋”整治行動,對全區所有居民小區、公共機構和公共場所等分類投放收集設施和宣傳內容進行清理,全面整治分類標識混亂、宣傳內容錯誤等問題,現場交辦并跟蹤反饋整改情況。
(七)居民小區垃圾分類投放容器配置不規范,撤桶并點不徹底,部分新建的集中投放點閑置。
牽頭單位:區城市管理局、區住房城鄉建委
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
整改時限:2024年12月底,長期堅持
整改措施:
1.2024年底前,升級改造生活垃圾分類投放點70處。
2.結合日常巡查、月度暗查、三方評價、實地調研等,檢查居民小區分類設施配置、使用情況。根據生活垃圾產生量和類別,科學合理布局收集容器,全面消除占用城市主次干道、小區主要通道和群眾通行主要路口等擺放垃圾分類收集箱(桶、車,果皮箱除外)等現象,堅決杜絕新建集中投放設施閑置情況發生。
3.按照“一小區一策”的原則,在充分征求群眾意見的基礎上,優化定時定點投放方式,全面推行撤桶并點,防止“一刀切”。
(八)部分居民小區生活垃圾桶污損,生活垃圾暫存點垃圾遍地,環境臟亂差。
牽頭單位:區城市管理局、區住房城鄉建委
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
整改時限:2024年6月底,長期堅持
整改措施:
1.針對居民小區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設施臟污破損、垃圾滿溢落地、投放環境臟亂差等突出問題,落實日常暗查、月度巡查、季度通報制度,持續開展專項整治行動,逐個小區開展核查。
2.持續貫徹落實《重慶市生活垃圾管理責任人制度》,引導各級垃圾分類管理責任人特別是物業企業,加強分類設施配置、維護和投放點日常管理,做好公共區域清掃保潔,杜絕垃圾滿溢、污水橫流、臭味和噪聲擾民等現象。加強物業企業與收運單位的有序銜接,確保生活垃圾日產日清。
3.在中堆壩片區率先推行前端投放、收運規范化試點,以點帶面推動全區垃圾分類前端規范化管理水平提升。
(九)居民小區廚余垃圾分類質量不高,物業主體責任未落實,定時定點投放措施實行不夠好,桶邊督導員作用發揮不到位,混投現象嚴重。
牽頭單位:區城市管理局、區住房城鄉建委
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
整改時限:2024年6月底,長期堅持
整改措施:
1.在廣泛發動群眾基礎上,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強制分類,探索建立“定時投放、桶邊值守”“不分類、不收運”政策。
2.以提升家庭廚余垃圾分出質量為突破口,加強檢查評估和日常暗查頻次、范圍,每季度通報城市建成區家庭廚余垃圾分出數量、質量數據,并視情對長期排名靠后的街道進行末位約談。
3.加強對物業企業的檢查和指導,督促物業企業加強分類設施配置、維護和投放點日常管理,做好公共區域清掃保潔,持續落實好定時定點值桶、清掃清運凈桶、專人專事翻桶“三桶”行動,引導督促居民做好源頭分類。
(十)部分公共機構、公共場所尚未實質性開展垃圾分類工作;酒店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現象較為普遍。
牽頭單位:區城市管理局、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
責任單位:區教委、區商務委、區衛生健康委、區文化旅游委、區國資委、區市場監管局、區供銷合作社,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
整改時限:2024年6月底,長期堅持
整改措施:
1.按照有設施設備、有長效宣傳、有管理機制“三有”標準,組織全區所有公共機構、公共場所開展自查自糾、逐一排查整改。并對照《重慶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細分行業投放指引》,落實具體舉措。
2.聯合有關區級部門對全區所有公共機構、公共場所開展分類體系深度覆蓋“清零行動”,對未實質性開展垃圾分類工作的,視情采取問責、約談、通報等方式壓實責任。
3.持續落實《重慶市一次性用品目錄清單管理辦法》要求,聯合有關區級部門對所有酒店開展一次性用品使用專項檢查,落實源頭減量措施。
(十一)“兩網融合”推進力度有所欠缺,生活垃圾收運體系與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協同銜接不夠。
牽頭單位:區商務委、區城市管理局
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
整改時限:2024年12月底,長期堅持
整改措施:
1.加強規劃建設兼具生活垃圾分類投放與再生資源回收功能的交投點,規劃建設生活垃圾回收利用、再生資源利用等為一體的分揀中心或集散場地。
2.推動再生資源行業轉型升級,推行“互聯網+回收”模式,完善再生資源回收統計分析制度。
3.推進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回收利用,制定配套性鼓勵政策。
(十二)生活垃圾收運頻次、時間安排不合理,分類運輸車輛配備不足,部分運輸車輛無統一標志標識。
牽頭單位:區城市管理局
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
整改時限:2024年3月底
整改措施:開展分類點站設備“全覆蓋”整治行動,對全區所有生活垃圾分類收集站點和運輸車輛進行清理,按照標準配齊生活垃圾分類收運設施設備和人員,優化調整運輸路線、頻次和時間,統一設置規范、清晰的生活垃圾分類標識標志。
(十三)“先分后混”“混裝混運”現象普遍,甚至出現生活垃圾運輸車輛收運大件垃圾、裝修垃圾的情況。
牽頭單位:區城市管理局
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
整改時限:2024年6月底,長期堅持
整改措施: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重慶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全面核查小區、餐飲門店和其他社會單位的生活垃圾收運資質,全面集中整治非法運輸、不規范運輸、混裝混運等行為。
2.加大專項執法力度,嚴查生活垃圾分類運輸車輛混裝大件垃圾、裝修垃圾等行為,一經查出嚴肅處理。
(十四)運輸車輛作業水平不高,占道作業現象較為普遍,存在“拋灑滴漏”、噪音灰塵擾民等情況,影響市容環境衛生。
牽頭單位:區城市管理局
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
整改時限:2024年6月底,長期堅持
整改措施:
1.全面排查全區垃圾分類運輸車輛,重點整治占道作業、“拋灑滴漏”、噪音灰塵擾民等問題。
2.加強環衛工人、垃圾收運處置作業人員培訓,提高業務能力和水平,鼓勵環衛作業隊伍進小區分類收運作業。
(十五)有害垃圾暫存點管理不規范,無相關管理制度,部分暫存點甚至出現場地破損、隨意堆放廚余垃圾現象。
牽頭單位:區城市管理局、區生態環境局
責任單位:鳳山、芙蓉街道辦事處
整改時限:2024年6月底,長期堅持
整改措施:依托現有環衛收運體系,進一步完善生活源有害垃圾(非危廢環節)收運系統,健全有害垃圾暫存點管理制度,加強有害垃圾監督管理。
(十六)廚余垃圾處理設施以處理餐廚垃圾為主,進廠垃圾分類質量不高。
牽頭單位:區城市管理局
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財政局,區城市發展(集團)公司,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
整改時限:2024年6月底,長期堅持
整改措施:
1.區分餐廚、家庭廚余和其他廚余垃圾,科學選擇適宜本地人口規模和財政支出的處理技術路線,以集中處理為主,分散處理為輔,優先采用生化處理、堆肥等方式資源化利用廚余垃圾。推進世行貸款廚余垃圾處理項目啟動建設。
2.按照《重慶市生活垃圾管理條例》規定,可采取不分類拒收等方式,督促提高進廠垃圾分類質量。
(十七)區級層面未制定專題宣傳計劃或方案,宣傳工作缺乏系統性,內容方法單一,科普教育基地和相關設施較少。
牽頭單位:區城市管理局、區委宣傳部
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
整改時限:2024年6月底,長期堅持
整改措施:
1.印發實施《武隆區垃圾分類先鋒創建活動工作方案》,組織在全區開展美麗重慶垃圾分類先鋒創建,打造一批垃圾分類典型案例并全面宣傳推廣。
2.按照《重慶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要點》《重慶市生活垃圾分類宣傳計劃》《重慶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宣傳周系列活動實施方案》等,分月度、分主題開展垃圾分類宣傳系列活動,豐富宣傳內容,創新宣傳方式。
3.進一步完善三峰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垃圾分類宣教基地宣傳教育功能,接受公眾參觀學習。
(十八)垃圾分類納入國民教育體系不深入,進校園、進教材、進課堂仍停留在表面;學校主體作用發揮不到位,“家、校、社”互動實踐活動較少,“小手拉大手”作用不明顯。
牽頭單位:區教委、區城市管理局
責任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
整改時限:2024年12月底,長期堅持
整改措施:加強垃圾分類等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及時更新完善《中小學生活垃圾分類知識讀本》,依托課堂教學、實踐活動、主題宣傳等多種方式,有力推動垃圾分類知識融入教育全過程,貫穿教育各方面。督促學校進一步落實主體責任,深化家、校、社區聯動機制,廣泛開展“小手拉大手”活動,強化學校教育學生、影響帶動家庭參與垃圾分類的責任擔當。
(十九)統籌推進垃圾分類與基層治理體系力度不足,入戶宣傳工作開展不深入。
牽頭單位:區城市管理局
責任單位:區委組織部、區民政局、區住房城鄉建委,鳳山、芙蓉街道辦事處
整改時限:2024年6月底,長期堅持
整改措施:
1.將垃圾分類治理納入基層治理體系,完善相關政策措施,鼓勵納入居民公約、村規民約、“門前三包”及“五長制”。
2.充分發揮網格長、網格員、網格指導員等作用,常態化開展敲門入戶宣傳活動,將垃圾分類納入城市治理的日常工作一并安排部署和推動落實,納入城市管理執法和物業監管執法的日常內容。
3.深入開展“美好環境與幸福生活共同締造”活動,發動市民共建共治共享,增強市民幸福感獲得感。
(二十)各級垃圾分類日常管理機構不完善,區級推進辦公室為臨時機構,街道僅有1-2名工作(臨時)人員兼職負責垃圾分類,社區發動網格長、網格員參與不足,部分單位未明確相關部門或專人開展垃圾管理,推動工作力度不足。
牽頭單位:區城市管理局
責任單位:區教委、區商務委、區衛生健康委、區文化旅游委、區國資委、區市場監管局、區供銷合作社,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
整改時限:2024年12月底
整改措施:
1.街道和區級相關部門(重點成員單位)成立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垃圾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明確相關科室及人員負責生活垃圾分類管理;突出社區網格長、網格員生活垃圾分類基層管理職責;公共機構、公共場所等單位要明確相關部門及專人負責垃圾管理工作。
2.充分發揮區環境衛生管理所職能作用,持續加強對垃圾分類工作的人力、物力投入保障。
(二十一)區級垃圾分類主管部門對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街道等開展相關業務培訓指導較少、方式較為單一,各級從事垃圾分類工作有關人員普遍存在政策不清、業務不熟的情況。
牽頭單位:區城市管理局
責任單位:區教委、區文化旅游委、區衛生健康委、區機關事務中心,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
整改時限:2024年12月底,長期堅持
整改措施:
1.發揮區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作用,結合垃圾分類指導員培訓等機會,對各成員單位開展1次垃圾分類專題培訓,結合垃圾分類工作現場會、先鋒創建等開展業務培訓。
2.聯合相關區級主管部門,分批次、分片區對全區所有鎮街、單位、學校、醫院、景區等相關工作人員開展一次垃圾分類集中培訓,普及垃圾分類政策法規和應知應會知識,提升業務工作水平。
(二十二)垃圾分類工作考核制度不健全,考核成果運用效果不好,未建立問題整改反饋機制。
牽頭單位: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責任單位:區級有關部門,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
整改時限:2024年12月底,長期堅持
整改措施:
1.將垃圾分類督導檢查問題整改納入區政府督查內容,開展專項督查。
2.優化完善垃圾分類綜合評價體系,持續落實“月暗查、季通報、年評估”制度,聚焦分類投放、收集、運輸、處置全過程規范作業和管理情況,每季度對街道和區級有關部門進行評估,每年進行綜合分析和評價,建立完善問題發現、銷號整改、落實反饋等工作機制。
五、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強督導檢查整改工作的組織領導、統籌協調和整體推進,完善全區貫徹落實督導檢查整改工作研究部署、定期調度、督辦推進、銷號管理、結果運用、信息公開等制度機制,確保督導檢查整改工作落地落細見實效。
(二)壓實整改責任。鳳山、芙蓉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和區級有關部門是具體抓督導檢查整改的責任主體,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形成完善有力的督導檢查整改工作組織體系,全過程、全方位加強組織推進和督促落實。要對標《武隆區生活垃圾分類督導檢查問題清單》,逐項排查梳理問題,系統形成整改方案,掛圖作戰、對賬銷號。各整改責任單位要加強溝通銜接,注重協調聯動。各項任務的牽頭單位、問題整改責任單位于每月25日前將工作進展情況報區分類辦。
(三)嚴格督辦落實。建立問題整改工作督辦機制。注重明查與暗訪、督查與指導、查工作與查作風、查找問題與總結經驗相結合,綜合運用書面督察、日常調度、電話回訪、談話問詢、暗查暗訪、實地核查、走訪群眾等方式,采取函告、通報、約談、限批等督辦措施,督促真改實改。利用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提升督導檢查整改管理效能。
(四)強化結果運用。認真落實責任追究問題清單,嚴肅、精準、有效問責并向社會公開問責結果。同時對推進國家生活垃圾分類督導檢查整改不力,涉及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裝整改和搞“一刀切”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的,依規嚴肅追究責任。將督導檢查整改任務落實情況納入區委“885”指標體系運用,推動工作落地。
附件
武隆區生活垃圾分類督導檢查問題清單
序號 |
存在問題 |
牽頭單位 |
責任單位 |
整改時限 |
備注 |
1 |
部分區生活垃圾分類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鄉鎮街道,未專題或指導督促管理對象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垃圾分類系列重要論述及重要回信精神,普遍缺少貫徹落實具體舉措。 |
區分類辦 |
各成員單位,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 |
2024年6月底,長期堅持 |
|
2 |
區級部門協調聯動不到位,垃圾分類工作仍以城管部門為主,其他部門工作推動多停留在發文、開會層面,各部門齊抓共管、協同發力的局面尚未形成。 |
區分類辦 |
各成員單位、有關部門 |
2024年6月底,長期堅持 |
|
3 |
各級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區、街道、社區未充分發動,全社會共治體系尚未形成。 |
區分類辦 |
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 |
2024年12月底,長期堅持 |
|
4 |
垃圾分類政策激勵作用發揮不明顯,未建立扶持或獎補激勵政策。 |
區財政局、區城市管理局 |
區發展改革委、武隆區稅務局,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 |
2024年12月底,長期堅持 |
|
5 |
未制定垃圾分類黨建引領制度,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和黨員先鋒模范作用發揮不好。 |
區分類辦 |
區委組織部,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 |
2024年6月底,長期堅持 |
|
6 |
全區居民小區、黨政機關、學校、醫院、賓館、餐飲、超區、商場、農貿區場(菜區場)等場所垃圾分類標志標識錯誤混亂,與國家標準不一致。 |
區城市管理局 |
區教委、區商務委、區住房城鄉建委、區文化旅游委、區衛生健康委、區國資委、區供銷合作社、區機關事務中心,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 |
2024年6月底 |
|
7 |
居民小區垃圾分類投放容器配置不規范,撤桶并點不徹底,部分新建的集中投放點閑置。 |
區城市管理局、區住房城鄉建委 |
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 |
2024年6月底,長期堅持 |
|
8 |
部分居民小區生活垃圾桶污損,生活垃圾暫存點垃圾遍地,環境臟亂差。 |
區城市管理局、區住房城鄉建委 |
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 |
2024年6月底,長期堅持 |
|
9 |
居民小區廚余垃圾分類質量不高,物業主體責任未落實,定時定點投放措施實行不夠好,桶邊督導員作用發揮不到位,混投現象嚴重。 |
區城市管理局、區住房城鄉建委 |
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 |
2024年6月底,長期堅持 |
|
10 |
部分公共機構、公共場所尚未實質性開展垃圾分類工作;酒店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現象較為普遍。 |
區城市管理局、區機關事務管理中心 |
區教委、區商務委、區衛生健康委、區文化旅游委、區國資委、區市場監管局、區供銷合作社,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 |
2024年6月底,長期堅持 |
|
11 |
“兩網融合”推進力度有所欠缺,生活垃圾收運體系與再生資源回收利用體系協同銜接不夠。 |
區商務委、 區城市管理局 |
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 |
2024年12月底,長期堅持 |
|
12 |
生活垃圾收運頻次、時間安排不合理,分類運輸車輛配備不足,部分運輸車輛無統一標志標識。 |
區城市管理局 |
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 |
2024年3月底 |
|
13 |
“先分后混”“混裝混運”現象普遍,甚至出現生活垃圾運輸車輛收運大件垃圾、裝修垃圾的情況。 |
區城市管理局 |
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 |
2024年6月底,長期堅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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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運輸車輛作業水平不高,占道作業現象較為普遍,存在“拋灑滴漏”、噪音灰塵擾民等情況,影響市容環境衛生。 |
區城市管理局 |
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 |
2024年6月底,長期堅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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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有害垃圾暫存點管理不規范,無相關管理制度,部分暫存點甚至出現場地破損、隨意堆放廚余垃圾現象。 |
區城市管理局、區生態環境局 |
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 |
2024年6月底,長期堅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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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廚余垃圾處理設施以處理餐廚垃圾為主,進廠垃圾分類質量不高。 |
區城市管理局 |
區發展改革委、區財政局,區城市發展(集團)公司,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 |
2024年6月底,長期堅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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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區級層面未制定專題宣傳計劃或方案,宣傳工作缺乏系統性,內容方法單一,科普教育基地和相關設施較少。 |
區城市管理局、區委宣傳部 |
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 |
2024年6月底,長期堅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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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垃圾分類納入國民教育體系不深入,進校園、進教材、進課堂仍停留在表面;學校主體作用發揮不到位,“家、校、社”互動實踐活動較少,“小手拉大手”作用不明顯。 |
區教委、區城市管理局 |
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 |
2024年12月底,長期堅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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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統籌推進垃圾分類與基層治理體系力度不足,入戶宣傳工作開展不深入。 |
區城市管理局 |
區委組織部、市民政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 |
2024年6月底,長期堅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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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級垃圾分類日常管理機構不完善,區級推進辦公室為臨時機構,街道僅有1-2名工作(臨時)人員兼職負責垃圾分類,社區發動網格長、網格員參與不足,部分單位未明確相關部門或專人開展垃圾管理,推動工作力度不足。 |
區城市管理局 |
區教委、區商務委、區衛生健康委、區文化旅游委、區國資委、區市場監管局、區供銷合作社,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 |
2024年12月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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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區級垃圾分類主管部門對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街道等開展相關業務培訓指導較少、方式較為單一,各級從事垃圾分類工作有關人員普遍存在政策不清、業務不熟的情況。 |
區城市管理局 |
區教委、區文化旅游委、區衛生健康委、區機關事務中心,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 |
2024年12月底,長期堅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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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分類工作考核制度不健全,考核成果運用效果不好,未建立問題整改反饋機制。 |
區分類辦 |
區級有關部門,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 |
2024年12月底,長期堅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