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 11500232008690368R/2023-00051 | [ 發文字號 ] | 武隆財政發〔2023〕145號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行政事業性收費;審計報告 |
[ 發布機構 ] | 武隆區財政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3-08-01 | [ 發布日期 ] | 2023-08-01 |
關于開展2023年代理記賬行業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重慶市武隆區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武隆區稅務局 重慶市武隆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文件 |
武隆財政發〔2023〕145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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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武隆區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武隆區稅務局 重慶市武隆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
關于開展2023年代理記賬行業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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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代理記賬機構:
根據《重慶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重慶市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2023年代理記賬行業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渝財會〔2023〕21號)等有關規定,區財政局、區稅務局、區市場監管局決定聯合開展2023年代理記賬行業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對代理記賬機構無證經營、虛假承諾、違規稅務代理等違法違規行為進行重點整治?,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整治內容
(一)整治“無證經營”行為
整治已在市場監管部門取得營業執照、但未取得財政部門許可的代理記賬機構開展代理記賬業務的行為,督促相關代理記賬機構及時整改,對未按規定完成整改的代理記賬機構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二)整治“虛假承諾”行為
整治以告知承諾方式取得代理記賬資格的代理記賬機構的虛假承諾行為,督促在資格申請時不符合承諾內容,或在執證經營期間未持續符合承諾內容的代理記賬機構及時進行整改,對未按規定完成整改的代理記賬機構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三)整治“違規稅務代理”行為
整治代理記賬機構違反法律法規從事稅務代理業務的行為,重點為未按規定向稅務部門報送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基本信息的行為,督促相關代理記賬機構及時整改,對未按規定完成整改的代理記賬機構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二、組織實施
(一)自查自糾(7月31日前)
各代理記賬機構嚴格按照相關文件規定,開展“無證經營”、“虛假承諾”及“違規稅務代理”行為的自查自糾工作。一是針對取得營業執照但未取得許可證書的企業(見附件1),應及時向區財政局提出辦證申請,如達不到辦理許可證條件的需變更經營范圍。二是以承諾方式取得代理記賬資格的代賬機構(見附件2),按照《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98號)進行自查。自查重點為在資格申請時或在執證經營期間是否符合承諾內容,并在2023年7月31日前向區財政局提交自查報告(聯系人:秦進,77705505,郵箱632970063@qq.com),自查報告內容應當包括機構設置、人員配備、業務內部規范制定與實施、會計信息質量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及薄弱環節,并認真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三是“違規稅務代理”的代理記賬機構未按規定向稅務部門報送涉稅專業服務機構基本信息的行為,應及時向稅務部門提出辦理申請(聯系人:黃興亮,77727971)。
(二)開展核查(7月31日前)
???? 區財政局根據未取得許可證書2021年以來開具代理記賬發票的代理記賬機構(詳見附件3)開展核查,對涉及無證經營代理記賬機構予以制止,責令其限期整改。
(三)聯合檢查(8月30日前)
區財政局會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組成聯合檢查組,根據已確定無證經營代理記賬機構檢查清單及代理記賬機構提交的自查報告,對企業開展專項檢查。
(四)處理處罰(9月30日前)
一是區財政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國務院令第684號)、《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98號)等有關規定依法采取措施,對無證經營代理記賬機構予以制止,責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給予行政處罰。二是區財政局依據《代理記賬管理辦法》(財政部令第98號)等有關規定對在資格申請時不符合承諾內容,或在執證經營期間未持續符合承諾內容的代理記賬機構,責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拒不改正的,撤銷其代理記賬資格,并對代理記賬機構及其負責人、主管代理記賬業務負責人及其從業人員給予警告,根據有關規定實施聯合懲戒,并向社會公示。三是區稅務局依據《涉稅專業服務監管辦法(試行)》(稅務總局公告2017年第13號發布,2019年第43號修改)等有關規定對從事涉稅專業服務未報送基本信息,或報送信息不實的代理記賬機構,責令其限期改正或予以約談;逾期不改正的,降低其信用等級或納入信用記錄,暫停所代理的涉稅業務;情節嚴重的,按規定予以處理。
三、建立長效機制
一是區財政局和區市場監管局應當加強部門間信息共享,建立健全監管數據共享機制。市場監管局在企業登記時實行“雙告知”, 根據企業自主選擇的經營范圍規范條目,告知企業需辦理的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及審批部門,提示未取得許可擅自從事相關經營活動的違法后果,同時將有關企業登記注冊信息通過市政務信息資源共享平臺告知區財政局。區財政局要及時認領企業登記注冊信息,落實“雙跟蹤”職責,在企業尚未辦理相關許可審批或備案手續時,對其進行跟蹤監管,杜絕無證擅自從事經營活動,對已提交許可審批或備案手續的,跟蹤辦理進度。建立“雙反饋”工作機制,區財政局及時將不予許可和準予許可信息反饋至市場監管局。二是區財政局應當進一步完善監督檢查制度,通過資格申請時的全覆蓋例行檢查、執證經營期間的“雙隨機、一公開”日常檢查、重點專項檢查等多種方式,按照前述整改和處罰程序,及時查處代理記賬機構虛假承諾行為。
監督舉報電話:重慶市武隆區財政局財法監督綜合科:秦進,77705505;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武隆區稅務局納稅服務科:黃興亮,77727971;重慶市武隆區市場監督管理局企業監管科:李磊,77722513
附件:1.取得營業執照但未取得許可證書的企業清單
??????? 2.以告知承諾方式取得代理記賬資格的代賬機構
3.未取得許可證書2021年以來開具代理記賬發票的??
代理記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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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武隆區財政局 ? ? 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武隆區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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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武隆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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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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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武隆區財政局辦公室???????? ???2023年7月26日印發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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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營業執照但未取得許可證書的企業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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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宏昌企業管理咨詢服務有限公司(住所:重慶市武隆區白馬鎮園區東路74號3-80)
重慶賦凱鵬稅務咨詢有限公司(住所:重慶市武隆區鳳山街道建設東路2號5幢附17號)
重慶新穎項目管理有限公司(住所:重慶市武隆區鳳山街道南濱路135號(自主承諾))
深圳市眾寶聯合稅務師事務所有限公司重慶分公司(住所:重慶市武隆區鳳山街道長濱路217號1幢1-15-04)
重慶皓祥人力資源管理有限公司(住所:重慶市武隆區芙蓉街道芙蓉東路32號附22號)
重慶航正代理記賬有限公司(住所:重慶市武隆區芙蓉街道芙蓉西路44號2單元30-5)
重慶鑫銪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住所:重慶市武隆區芙蓉街道芙蓉西路44號水漾年華三層4#)
重慶市精臻稅務咨詢有限公司(住所:重慶市武隆區芙蓉街道芙蓉中路48號1單元4-2)
重慶光再科技有限公司(住所:重慶市武隆區江口鎮進士西路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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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召文代理記賬有限公司(住所:重慶市武隆區雙河鎮新春村瓦房子村民小組)
重慶啟安商業管理有限公司(重慶市武隆區仙女山街道石梁子社區大坪組)
重慶欽越實業有限公司(住所:重慶市武隆區羊角街道大莊四巷41號附2號)
重慶藝誠代理記賬有限公司(住所:重慶市武隆區羊角街道花園一巷9號附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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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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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告知承諾方式取得代理記賬資格的代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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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翰遠商務信息咨詢有限公司(住所:重慶市武隆區鳳山街道長濱路195號2-2)
重慶翔匯客代理記賬有限公司(住所:重慶市武隆區鳳山街道龍湖路102號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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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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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取得許可證書2021年以來開具代理記賬發票的代理記賬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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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鑫銪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重慶市武隆區芙蓉街道芙蓉西路44號水漾年華三層4#)
重慶欽越實業有限公司(重慶市武隆區羊角街道大莊四巷41號附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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