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武隆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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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500232765939597Q/2023-00004 [ 發文字號 ] 武園區委發〔2023〕24號
[ 主題分類 ] 其他 [ 體裁分類 ] 其他
[ 發布機構 ] 武隆區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 成文日期 ] 2023-07-03 [ 發布日期 ] 2023-07-20

重慶武隆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重慶市武隆區工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關于印發《園區火災防控“除險清患”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

園區各企業,各部(科)室、子公司

根據全區火災防控“除險清患”工作安排部署,結合園區和集團公司消防安全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重慶武隆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

重慶市武隆區工業發展(集團)有限公司

20237月3

????(此件公開發布)


工業園區火災防控“除險清患”專項行動方案


為認真落實市委、市政府和區委、區政府工作要求,根據全區火災防控“除險清患”安排部署,堅決防范園區、集團公司火災事故發生,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工作方針,壓實防控責任,深化源頭治理,加強基礎建設,強化消防檢查,提升安全管理隊伍能力,有效防范園區和森林火災風險,全力維護企業職工生命財產安全,為新時代新征程新園區建設營造良好的安全環境。

(二)主要目標。認真落實全國安全防范工作視頻會議精神,統籌開展重大事故隱患專項排查整治行動,扎實推火災防控“除險清患”專項行動。聚焦“零火災”目標,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增強園區職工防火意識和自救能力,整體提升火災防治水平。

二、強化統籌

園區管委會、工業集團公司成立火災防控“除險清患”工作領導小組,由吳勇、黃道生同志任組長,陳德權、李志勇、王曉林、吳啟文、劉勁松、馮建華、鄭小容同志任副組長,各部室、子公司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應急管理科(安環部),吳啟文同志任辦公室主任,楊永興、廖明忠同志負責日常工作,抓好統籌協調,強力推進火災防控“除險清患”工作。各部室、子公司園區企業要嚴格按照任務分工,抓好工作落實,加強協同配合,形成整治合力,確保取得工作實效。

三、重點范圍

生產經營場所。包括廠房庫房,分租、轉租形成“園中園”“廠中廠”勞動密集型企業等。

四、重點任務

(一)聚焦遺留問題,開展大起底。

1. 未經消防驗收許可投入使用。對未經消防驗收或竣工驗收備案擅自投入使用的遺留問題,開展全面摸排,以“事要解決”為標準,梳理制定問題清單,完善設施設備和消防驗收手續,對經整改仍達不到消防技術標準且無法通過消防審批的,依法責令停止違規使用。

2. 未經審批改變使用性質。對違規改變場所火災危險性定性的行為進行全面摸排,重點整治丁、戊類廠房用作丙類生產、儲存,丙類廠房用作甲、乙類生產儲存,以及將地下車庫改建為廠房、庫房等情形,督促加強完善火災防范措施,盡快重新辦理消防審批手續,對達不到消防技術標準無法通過消防審批的,依法責令停止違規使用。

(二)聚焦消防設施,開展大排查。

1. 防滅火設施。未按要求設置室內外消火栓系統,或水壓、水量不能滿足滅火需求;未按要求設置火災自動報警、自動噴水滅火、氣體滅火、防排煙等設施,或消防設施系統損壞癱瘓無法正常使用,不具備防滅火功能。

2. 安全疏散設施。疏散樓梯數量不足或設置不符合要求;占用、堵塞、封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在人員密集場所的門窗上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消防應急廣播、消防應急照明、疏散指示標志未保持完好有效。

3. 防火分隔設施。未按要求設置防火分區;防火門、防火卷簾、防火墻等損壞嚴重,不具備防火分隔功能;電纜井、管道井等防火封堵不嚴密,破壞建筑防火分隔。

4. 林區設施火患。對林區及林緣廠房庫房、輸電線路、水庫、渠道、引水管道等沿線森林火災危險地段防控措施開展排查。

(三)聚焦突出問題,開展大檢查。

1. 違規用火用電。線路敷設、照明燈具安裝、電器使用不符合規定;電動自行車(蓄電池)違規充電。

2. 違規動火作業。電氣焊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未建立特種作業人員臺賬、未落實動火審批制度、未落實防止火花飛濺措施、現場未配備消防器材、未清理易燃可燃物、未明確專人看護。

3. 違規易燃可燃材料裝修。冷鏈物流企業、冷庫保溫材料燃燒性能不符合要求;違規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裝飾裝修;違章使用易燃可燃材料夾芯彩鋼板。

4. 違規生產經營。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違規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險品;場所內違規設施員工宿舍;違規將住宿與生產、儲存、經營場所混合在同一空間內;自動消防設施未落實維護保養。

5. 占堵“生命通道”。開展消防車通道和救援場地“除障、查違”行為,全面清理影響消防車通行和妨礙消防車操作的各類障礙物,嚴禁電動自行車使用“飛線”在樓道停放充電。

6. 戶外違規用火行為。在森林防火期且處于防火區內,嚴查野外違規用火行為(燒香燒紙、燃放煙花爆竹、烤火、野炊、吸煙、燃放孔明燈、燒蜂驅獸、小孩玩火等非生產性用火及未經批準的切割、電焊等生產性用火)。

(四)聚焦安全素養,組織傳教育。

加大宣傳力度,開展典型火災事故警示宣傳教育,以案說法、以案明責。積極開展消防正面宣傳,大力宣傳“文明用火、安全用電、生產防火、逃生自救”等防火知識,提升企業職工防火安全意識。

(五)聚焦應急救援,開展應急演練。

開展滅火應急演練,各子公司、園區企業制定可操作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開展滅火逃生疏散演練,強化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全年至少開展1次火災演練(高危行業領域企業每半年至少1次)。

五、工作步驟

此次專項行動大體分自查自改、排查促改、執法督改、總結提升四個階段,各階段交叉進行、壓茬推進。

(一)自查自改階段。各子公司、園區企業1個月時間完成自查自改,不能立查立改的主動向屬地和行業主管部門報告。按照“三管三必須”要求,緊緊圍繞全年目標任務,制定本企業火災防控除險清患專項行動方案,細化措施,打表推進,確保工作實效。

(二)排查促改階段。園區按照“誰檢查誰負責,誰治理誰負責,誰監管誰負責”原則,對風險隱患的“排查、治理、管控”三個環節全過程實名制管控,逐一明確企業責任人員,層層壓實責任,務實推進排查整治。

(三)執法督改階段。按照“遺留問題不遮掩、發現問題不回避,整改問題不遺漏”要求,各企業完成整改銷號。整改期間,要依據風險等級、整改難度,明確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預案“五落實”,形成隱患整治臺賬。對問題復雜、短時間難以整改的,落實臨時管控措施,制定延期整改方案。

(四)總結提升階段。各子公司、園區企業全面完成火災防控“除險清患”專項行動,總結專項行動取得的成效,健全完善火災防控長效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層層壓實責任。子公司、園區企業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強行動自覺,切實擔負起防范化解重大火災風險的政治責任。

)嚴肅事故調查,強化警示問責。堅持“有案必查、一案雙查、三責同追、四不放過”原則,上報行業主管部門并協助其對企業和企業主要負責人依法實行“一案雙罰”。同時,建立典型火災案例復盤檢視和警示通報機制,公開曝光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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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印發《園區火災防控“除險清患”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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