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武隆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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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500232MB1520462X/2021-00023 [ 發文字號 ] 武隆國資〔2021〕336號
[ 主題分類 ]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 [ 體裁分類 ] 公文
[ 發布機構 ] 武隆區國資委
[ 成文日期 ] 2021-10-13 [ 發布日期 ] 2021-11-01

重慶市武隆區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規范和加強差旅費管理的通知

各區屬國有企業:

近段時間以來,區國資委組織對各區屬國企的財務檢查中發現,在職工差旅費報銷中,存在定額報銷發放、包干補助的違規行為,還存在差旅費報銷手續不完善、不合規,所附原始憑證為個人填報的單據、無具體出差事由,無會議、培訓、調研、專項工作等出差通知以及事前出差審批等資料,交通費原始票據不真實(如票據連號)等問題。根據《武隆區區屬國有企業差旅費管理辦法》的通知)(武隆國資〔2019162)(以下簡稱《辦法》,為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規范和加強差旅費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立即整改定額報銷發放差旅費行為

區屬國有企業要高度重視并立即開展差旅費報銷問題的整改工作,從2021918日起,一律停止差旅費定額報銷發放、包干補助的行為,一律不得借報銷差旅費發放職工福利待遇,禁止無審批流程、無真實票據報銷差旅費。務必嚴格執行《辦法》各項規定。

二、嚴格差旅費報銷管理

一是堅持據實報銷的原則。即未實際出差的,嚴禁報銷差旅費。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按各職級對應的限額標準憑票報銷;出差地交通費按規定標準憑據報銷,出差伙食補助按規定標準包干使用。報銷差旅費時,要按規定提供出差審批單、機票、車票、住宿費發票等原始憑證。

二是要建立規范合理的審核報銷制度。按照規定的權限和流程審批出差事項,確保報銷手續完備、審批程序合規。財務部門應當嚴格按規定審核差旅費開支,對未經批準出差以及超范圍、超標準開支的費用不予報銷。要嚴格審查差旅費報銷要件,包括出差審批單及機票、車票、住宿費發票等原始憑證,保證差旅費報銷要件齊備,報銷憑證來源合法,內容真實完整,嚴禁原始發票連號報銷。

三、加大監督檢查力度

企業要按照本通知要求,立即整改違規問題。對整改落實不到位、繼續違規發放的,一律追繳違規資金,并嚴格按照《辦法》和相關財經法律法規和紀律嚴肅處理。

區國資委將聯合區級相關部門對差旅費政策執行情況進行重點監督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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