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 115002320086901730/2023-00006 | [ 發文字號 ] | 武隆經信發〔2022〕137號 |
[ 主題分類 ] | 其他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發布機構 ] | 武隆區經濟信息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2-12-08 | [ 發布日期 ] | 2023-01-06 |
重慶市武隆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關于印發《武隆區加快建設充換電基礎設施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區級各部門,各有關單位:
經區政府第33次常務會議研究同意,現將《武隆區加快建設充換電基礎設施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特此通知。
附件:《武隆區加快建設充換電基礎設施工作方案》
重慶市武隆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22年12月8日
(聯系人:林江; ?聯系電話:023-77720035)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武隆區加快建設充換電基礎設施工作方案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規劃(2021-2035年)的通知》(國辦發〔2020〕39號)、國家發展改革委等部門《關于進一步提升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服務保障能力的實施意見》(發改能源規〔2022〕53號)《關于印發全市加快建設充換電基礎設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渝經信規范〔2022〕9號)等文件精神,加快構建完善的使用環境和應用場景,助推我區加快建設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助推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到2023年底,全區力爭建成集中充電站(點)59座(具體見附件),充電樁(位)629個;其中城市公共充電站2座、公交車充電站2座、出租車充電站3座和集中式公用充電站7個,其他45個為充電點。
到2025年底,全區力爭建成集中式充電站34座,其中城市公共充電站30座、公交車充電站1座、出租車充電站1座、物流及環衛專用車充電站2座;力爭建設換電站3座;力爭建成分散式充電樁1000個,力爭建成自用充電樁800個以上。全區構建較為完善的車樁匹配、智能高效的充電基礎設施體系,有效提高充電基礎設施利用效率,中心城區與鄉鎮之間以及周邊區縣的充電基礎設施互聯互通,構建起覆蓋全區的智能充電服務網絡,滿足電動汽車能源需求。
二、重點任務
(一)推進全區充換電設施統籌建設運營管理。
1.堅持公共充換電基礎設施公益屬性,通過規劃布局、協議授權、政策引導等方式,進一步規范建設標準、優化運營監管,形成全區“一張網”管理格局。引導新建充電站應用樁網互動創新技術,實現暢通車樁端應用APP與市級監測平臺數據聯接和提供車輛自動尋樁、信息提示等服務功能。執行充電服務費指導價格規范,打擊惡性競爭。(責任單位:區經濟信息委、區發展改革委、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市場監管局、區交通局,各鄉鎮(街道),區供電公司)
2.投資管理部門要加強充換電基礎設施項目備案管理;城市管理部門要做好涉臨時占用城市園林綠地、挖掘城市道路等審批工作;住房城鄉建設部門要協調物業管理單位配合做好現場勘查、用電安裝等工作;應急管理部門要指導應急預案編制;電網企業根據布局規劃加快推進配電網建設,做好報裝、接電、供電等服務保障;各鄉鎮(街道)要做好轄區內充電設施基礎屬地管理。(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經濟信息委、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城管局、區交通局、區應急局,各鄉鎮(街道),區供電公司)
(二)合理布局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專項規劃。
3.結合全市充電基礎設施“十四五”發展規劃和電網專項規劃及我區充電基礎設施“十四五”發展規劃,在新建或建成公共停車場、小微停車場、城市邊角地帶規劃建設充電設施,充分利用現有符合條件的停車場、P+R停車場、加油(加氣)站等已有場地資源規劃建設充換電設施,推進符合條件的公交站、火車站、機場等重點區域充換電設施全覆蓋,持續優化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布局。(區經濟信息委、區發展改革委、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城管局,各鄉鎮(街道),區供電公司)
(三)推進既有居住社區改造建設。
4.統籌推進居住社區充電設施建設工作,做好社區管理單位、房地產企業、物業管理單位、業主委員會建設流程指導。健全居住社區建設推進機制,暢通居民訴求渠道,協調解決建設有關問題。(責任單位:區住房城鄉建委,各鄉鎮(街道),區供電公司)
5.將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納入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提升項目,鼓勵將改造中獲得的空地、邊角地、閑置地以及擬新建或改擴建停車場(庫)優先作為充換電基礎設施保障用地。具備安裝條件的,居住社區要配建一定比例的公共充電車位,建立充電車位分時共享機制,為用戶充電創造條件。(責任單位:區住房城鄉建委,各鄉鎮(街道),區供電公司)
6.鼓勵充電運營企業或居住社區管理單位接受業主委托,開展居住社區充電設施“統建統營”,統一提供充電設施建設、運營與維護等有償服務,提高充電設施安全管理水平和綠電消費比例。鼓勵“臨近車位共享”“多車一樁”等新模式。(責任單位:區住房城鄉建委、區經濟信息委,各鄉鎮(街道),區供電公司)
7.針對存量、電力增容困難且有充(換)電需求的居?。ㄐ。﹨^,在周邊合理范圍內科學規劃公共充(換)電設施建設用地。(責任單位: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城鄉建委)
(四)確保新建居住社區和其他建筑配建條件。
8.新建居住社區要確保固定車位100%建設充電設施或預留安裝條件;預留安裝條件時需將管線和橋架等供電設施建設到車位以滿足直接裝表接電需要;建成充電設施的公共停車位比例不低于50%。新建辦公類公共建筑配建的停車場(庫)應100%具備充電設施安裝條件,建成充電設施的停車位比例不低于50%。新建其他建筑配建的停車場(庫)或獨立用地建設停車場,具備充電設施安裝條件的比例應不低于50%,建成充電設施的停車位比例應不低于30%。(責任單位:區住房城鄉建委、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城管局、區機關事務中心、區國資委,各鄉鎮(街道),區供電公司)
(五)優化中心城區充換電基礎設施布局建設。
9.每年安排一定的建設用地,優先滿足公交車、出租車、物流車及中重卡運營類新能源汽車充換電設施合理建設用地需求,以及有明確要求的新能源車輛的充換電專用場地用地需求。(責任單位: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供電公司)
10.進一步優化我區中心城區公共充換電網絡布局,重點在有條件的公交首末場站、公交樞紐站、公交站臺等場地建設公交充電站;重點在機場、火車站、客運站、公交場站、加油加氣站輔助服務區內、公共停車場(庫)、露天公共停車位、街道空閑地、公租房邊角地、城市零星建設用地、已設置停車場(位)的城市公園和景區等場地建設網約、巡游出租車充換電站;重點在工業園區組團、城市配送集散地等場地建設物流車充換電站。到2025年,全區符合建設條件的公交首末場站、公交樞紐站、機場、火車站、客運站、大型公園、3A級(含)以上景區充電樁覆蓋率應達到100%;具備建設條件的工業園區組團、城市配送集散地充換電站覆蓋率應達到100%。(責任單位:區交通局、區城管局、區住房和城鄉建委、區文化旅游委、區經濟信息委、區商務委、區工業園區管委會,各街道,區供電公司)
(六)加強鄉鎮(街道)充電網絡布局。
11.加快補齊鄉鎮(街道)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短板,加快推動充電樁“鄉鎮(街道)全覆蓋”。積極推進轄區內交通樞紐、旅游景區、政府投資建設的停車場(庫)和政府或政府平臺公司投資建設的特級公共停車場(庫)等公共區域充換電設施建設,具備充電設施安裝條件的比例不低于50%,建成充電設施的停車位比例不低于10%;各鄉鎮(街道)集鎮具備充電設施安裝條件的比例不低于30%,建成充電設施的停車位比例不低于10%。(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區交通局、區城管局、區文化旅游委、區鄉村振興局,區供電公司)
(七)加快內部停車場(庫)充電基礎設施建設。
12.全市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旅游景區等內部停車場預留安裝條件100%,充電樁建設比例不得低于總停車位數量的10%,滿足公務用車和職工私家車充電需要。鼓勵單位和園區內部充電樁對外開放,進一步提升公共充電供給能力。(責任單位:區機關事務中心、區國資委、區經濟信息委、區文化旅游委,各鄉鎮(街道),區供電公司)
(八)推進車網互動技術創新與試點示范。
13.支持電網企業聯合車企等產業鏈上下游打造新能源汽車與智慧能源融合創新平臺,開展跨行業聯合創新與技術研發、應用,推進車網互動試驗測試與標準化體系建設。積極探索新能源汽車參與電力現貨市場的實施路徑,執行新能源汽車消費和儲放綠色電力的交易和調度機制。(責任單位:區經濟信息委、區發展改革委,區供電公司)
14.鼓勵推廣智能有序充電,支持充電企業通過需求側響應等方式,開展智能有序充電,探索車網雙向互動,合理發揮規?;?、分散式電動汽車充放電資源對電力系統的峰谷調節作用。居住小區及其公共領域新建的充電設施應當具備有序充電功能,鼓勵對存量充電設施進行有序充電改造,實現網、樁、車智能融合發展。(責任單位:區經濟信息委,各鄉鎮(街道),區供電公司)
(九)加快換電模式推廣應用。
15.鼓勵換電運營企業會同整車生產廠商探索建立綜合換電站統一技術標準,滿足巡游出租、網約、物流配送等多品牌多車型共享換電技術發展需求。探索中心城區巡游出租車、網約車與私家車共享換電模式,鼓勵充換電一體化共享場站建設。(責任單位:區經濟信息委、區交通局、區市場監管局)
16.力爭建設3座及以上綜合換電站,為出租、網約車、物流車、重卡進行換電補能服務。鼓勵在礦山、水泥攪拌站、垃圾處理場、排渣場等特定區域建設重卡換電站。(責任單位:區經濟信息委、區交通局,各鄉鎮(街道),區供電公司)
(十)改善充電基礎設施運營環境。
17.停車場(庫)運營企業、物業管理單位或個人負責運營管理的公共充電車位,鼓勵采用新能源汽車與燃油車輛分區停放等方式進行秩序化管理。對于非新能源汽車占用公共充電車位的,鼓勵運營單位采用智能車位鎖、車牌識別等方式解決“油車占位”問題。(責任單位:區城管局、區公安局,各鄉鎮(街道))
18.鼓勵充電企業與各類停車設施運營管理主體探索商務模式,建設停車充電一體化共享服務設施,實現停車和充電信息數據互聯互通。(責任單位:區經濟信息委、區城管局,各鄉鎮(街道),區供電公司)
19.支持建立即將建設的市級監測平臺與區內相關停車設施管理平臺間的數據互聯互通共享機制,推進設備在線監測、故障預警等智能化、數字化支撐手段,提升平臺車樁一體化監測水平。(責任單位:區經濟信息委,區供電公司)
(十一)建立健全行業監管體系。
20.落實市場準入與退出機制,充換電設施建設與運營企業應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標準,在符合有關安全建設和運營要求后投入市場。充換電運營企業應自查充換電設施運營狀態,嚴格落實充換電設施全生命周期相關管理要求,全面實現接入監測平臺,提升設備可用率和故障處理能力。規范充電設施管理要求,建立“僵尸樁”清查冶理制度,將“僵尸樁”數量納入充電企業建設補貼評價體系,加大對“僵尸樁”整治考核力度。支持優勢企業兼并重組、做大做強。(責任單位:區經濟信息委,各鄉鎮(街道),區供電公司)
21.強化汽車、電池和充電設施生產企業產品質量安全責任,嚴格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建設安裝質量安全把關。充電設施業主、居住社區管理單位、售后維保單位等應加強充電設施安全管理,及時發現、消除安全隱患。經濟信息、住房城鄉建設、城市管理、交通、消防、應急、市場監管、電力等部門和各鄉鎮(街道)結合職責,加強配套供電、規劃建設及集中充電場所的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建立完善各級安全管理機制,加強充電設施運營安全監管,強化居住社區用電安全管理。(責任單位:區經濟信息委、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城管局、區交通局、區應急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市場監管局,各鄉鎮(街道),區供電公司)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統籌協調。區級各部門、鄉鎮(街道)要細化落實工作任務,強化工作聯動,落實責任分工,形成工作合力,推動本轄區、本單位的各項工作任務落實落地,區供電公司要同步做好配套電網保障。區經濟信息委負責提供具備建設運營資質企業信息,各相關責任單位自行選取建設運營企業進行建設,嚴格落實建設分工任務。區經濟信息委要會同有關部門加強跟蹤評估,督促各相關單位推動各項政策措施有效落實,定期將工作進展情況報區政府,對推動不力的單位納入考核。(責任單位:各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二)完善支持政策。積極組織申報市級財政資金補助,重點支持優質示范場站(安全性高和服務優質的公共充換電場站、大功率公共充換場站、車網互動項目的公共充換電設施、支持多車型的綜合換電站),推動我區充換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區經濟信息委、區財政局)
(三)強化安全管理。嚴格按照“三管三必須”要求,落實各方安全責任。強化汽車、電池和充電設施生產企業產品質量安全責任,嚴格建設、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建設安裝質量安全把關。充電設施業主、居住社區管理單位、售后維保單位等應加強充電設施安全管理,及時發現、消除安全隱患。區經濟信息委、區住房和城鄉建委、區發展改革委、區消防救援支隊、區應急局、各鄉鎮(街道)等部門結合職責,加強配套供電、規劃建設及集中充電場所的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建立完善各級安全管理機制,加強充電設施運營安全監管,強化居住社區用電安全管理。建立火災事故調查處理、溯源機制,鼓勵相關安全責任保險推廣應用。物業管理單位應當按照《物業服務合同》或相關協議約定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充換電設施安全管理工作。(責任單位:區經濟信息委、區住房和城鄉建委、區城管局、區交通局、區應急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區市場監管局、區供電公司,各鄉鎮(街道))
(四)優化配套保障。區供電公司要做好電網規劃與充換電設施規劃的銜接,加大配套電網建設投入,合理預留高壓、大功率充電保障能力,為充換電設施建設提供便利條件。保證供電容量滿足需求且具有包容性。區供電公司要嚴格按照獲得用電營商環境要求,優化線上用電保障服務,深入推進“三零”、“三省”、“三公開”服務,應當設置專用服務窗口,簡化辦事程序,開辟電力增容等審批服務的綠色通道,利用公司營業窗口和供電服務在線等途徑,為充換電運營企業和個人業務辦理做好服務和宣傳工作。(責任單位:區供電公司)
(五)增強金融服務。鼓勵各類金融機構通過多種渠道,支持充換電設施以及配套電網建設與改造項目。探索“車電分離”等商業、金融模式創新。重點推進保險機構開發適合充換電設施的保險產品,推進整車電池回購、電池梯次利用、V2G、充換儲一體化等方面的持續探索和創新應用。(責任單位:區金融服務中心、區銀保監武隆監管組)
四、本方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2022—2023年充電樁建設任務分工表
附件
2022—2023年充電樁(位)建設任務分工表
序號 |
行業分類 |
充電站(點)位置布局 |
所屬鄉鎮 |
充電樁(位)個數 |
責任單位 |
1 |
交通 |
白馬汽車站 |
白馬鎮 |
4 |
區交通局、白馬鎮 |
2 |
交通 |
江口汽車站 |
江口鎮 |
8 |
區交通局、江口鎮 |
3 |
交通 |
城區公交車充電站2座 |
鳳山街道或芙蓉街道 |
8 |
區交通局(具體地點由區交通局實施過程中確定) |
4 |
交通 |
出租車充電站3座 |
鳳山街道或芙蓉街道 |
20 |
區交通局(具體地點由區交通局實施過程中確定) |
5 |
交通 |
武仙路充電站 |
芙蓉街道 |
20 |
區城市管理局、區交通局 |
6 |
旅游 |
仙女山接待中心 |
仙女山街道 |
10 |
區文化旅游委、區旅發集團公司 |
7 |
旅游 |
仙女山景區 |
仙女山街道 |
15 |
區文化旅游委、區旅發集團公司 |
8 |
旅游 |
武隆城區游客接待中心 |
芙蓉街道 |
12 |
區文化旅游委、區旅發集團公司 |
9 |
旅游 |
龍水峽地縫景區 |
仙女山街道 |
10 |
區文化旅游委、區旅發集團公司 |
10 |
旅游 |
懶壩景區 |
仙女山街道 |
10 |
區文化旅游委、區旅發集團公司 |
11 |
旅游 |
芙蓉洞景區 |
江口鎮 |
10 |
區文化旅游委、區旅發集團公司 |
12 |
旅游 |
天生三橋景區 |
仙女山街道 |
10 |
區文化旅游委、區旅發集團公司 |
13 |
旅游 |
白馬山天尺情緣景區 |
白馬鎮 |
10 |
區文化旅游委、區旅發集團公司 |
14 |
旅游 |
印象武隆 |
仙女山街道 |
10 |
區文化旅游委、區旅發集團公司 |
15 |
旅游 |
吶溪原鄉景區 |
火爐鎮 |
10 |
區文化旅游委、區旅發集團公司、火爐鎮 |
16 |
旅游 |
羊角街道停車場 |
羊角街道 |
20 |
羊角街道 |
17 |
旅游 |
羊角古鎮街道一號車庫 |
羊角街道 |
5 |
羊角街道 |
18 |
政府機關 |
區紀委監委機關辦公樓 |
芙蓉街道 |
10 |
區機關事務中心牽頭,區紀委監委機關具體落實 |
19 |
政府機關 |
區委大院 |
鳳山街道 |
10 |
區機關事務中心,區政府辦具體落實 |
20 |
政府機關 |
區政府大院 |
芙蓉街道 |
10 |
區機關事務中心,區委辦具體落實 |
21 |
政府機關 |
區委老干局辦公樓 |
芙蓉街道 |
1 |
區機關事務中心牽頭,區委老干局具體落實 |
22 |
政府機關 |
區教委辦公樓 |
芙蓉街道 |
2 |
區機關事務中心牽頭,區教委具體落實 |
23 |
政府機關 |
區公安局辦公樓 |
鳳山街道 |
20 |
區機關事務中心牽頭,區公安局具體落實 |
24 |
政府機關 |
區民政局辦公樓 |
芙蓉街道 |
2 |
區機關事務中心牽頭,區民政局具體落實 |
25 |
政府機關 |
區財政局辦公樓 |
芙蓉街道 |
2 |
區機關事務中心牽頭,區財政局具體落實 |
26 |
政府機關 |
區規資局辦公樓 |
芙蓉街道 |
2 |
區機關事務中心牽頭,區規資局具體落實 |
27 |
政府機關 |
區城市管理局辦公樓 |
芙蓉街道 |
2 |
區機關事務中心牽頭,區城市管理局具體落實 |
28 |
政府機關 |
區農業農村委辦公樓 |
芙蓉街道 |
2 |
區機關事務中心牽頭,區農業農村委具體落實 |
29 |
政府機關 |
區衛生健康委辦公樓 |
鳳山街道 |
2 |
區機關事務中心牽頭,區衛生健康委具體落實 |
30 |
政府機關 |
區鄉村振興局辦公樓 |
鳳山街道 |
2 |
區機關事務中心牽頭,區鄉村振興局具體落實 |
31 |
政府機關 |
區司法局辦公樓 |
芙蓉街道 |
2 |
區機關事務中心牽頭,區司法局具體落實 |
32 |
事業單位 |
區檔案館辦公樓 |
芙蓉街道 |
1 |
區機關事務中心牽頭,區檔案館具體落實 |
33 |
教育 |
武隆學校充電點 |
鳳山街道或芙蓉街道 |
10 |
區教委(具體地點由區教委實施過程中確定) |
34 |
醫院 |
人民醫院 |
鳳山街道 |
10 |
區衛生健康委 |
35 |
醫院 |
??滇t院 |
芙蓉街道 |
10 |
區衛生健康委 |
36 |
醫院 |
中醫院 |
鳳山街道 |
8 |
區衛生健康委 |
37 |
酒店 |
宏福飯店 |
芙蓉街道 |
6 |
區文化旅游委 |
38 |
酒店 |
金科飯店 |
芙蓉街道 |
6 |
區文化旅游委 |
39 |
住宅小區 |
廊橋水岸小區 |
鳳山街道 |
4 |
區住房城鄉建委、鳳山街道 |
40 |
住宅小區 |
龍景天都小區 |
鳳山街道 |
4 |
區住房城鄉建委、鳳山街道 |
41 |
住宅小區 |
南城中央廣場小區 |
鳳山街道 |
4 |
區住房城鄉建委、鳳山街道 |
42 |
住宅小區 |
龍騰苑小區 |
鳳山街道 |
4 |
區住房城鄉建委、鳳山街道 |
43 |
住宅小區 |
渝兆新天地小區 |
鳳山街道 |
4 |
區住房城鄉建委、鳳山街道 |
44 |
住宅小區 |
浙皓名邸小區 |
鳳山街道 |
4 |
區住房城鄉建委、鳳山街道 |
45 |
住宅小區 |
濱江花園小區 |
芙蓉街道 |
4 |
區住房城鄉建委、芙蓉街道 |
46 |
住宅小區 |
金地家園小區 |
芙蓉街道 |
4 |
區住房城鄉建委、芙蓉街道 |
47 |
住宅小區 |
外灘100小區 |
芙蓉街道 |
4 |
區住房城鄉建委、芙蓉街道 |
48 |
住宅小區 |
新時代廣場小區 |
芙蓉街道 |
4 |
區住房城鄉建委、芙蓉街道 |
49 |
住宅小區 |
城開.盛世金都小區 |
鳳山街道 |
4 |
區住房城鄉建委、鳳山街道 |
50 |
住宅小區 |
國平時代天街小區 |
鳳山街道 |
4 |
區住房城鄉建委、鳳山街道 |
51 |
住宅小區 |
江山閣小區 |
鳳山街道 |
4 |
區住房城鄉建委、鳳山街道 |
52 |
住宅小區 |
世紀廣場危房改造 |
芙蓉街道 |
20 |
重慶武隆城市發展(集團)公司 |
53 |
公共場地 |
移動公司充裝站 |
鳳山街道 |
70 |
區住房城鄉建委、芙蓉街道 |
54 |
公共場地 |
柏楊坪廣場充裝站 |
芙蓉街道 |
27 |
重慶武隆城市發展(集團)公司 |
55 |
公共場地 |
鳳山公園充裝站 |
鳳山街道 |
40 |
重慶武隆城市發展(集團)公司 |
56 |
公共場地 |
火車站充裝站 |
芙蓉街道 |
40 |
重慶武隆城市發展(集團)公司 |
57 |
公共場地 |
五洲國際物流園充裝站 |
鳳山街道 |
20 |
重慶武隆城市發展(集團)公司 |
58 |
公共場地 |
大莊停車場充裝站 |
羊角街道 |
20 |
重慶武隆城市發展(集團)公司 |
59 |
公共場地 |
高鐵站充裝站 |
鳳山街道 |
30 |
重慶武隆城市發展(集團)公司 |
合計 |
6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