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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號 ] 11500232008690261E/2022-00042 [ 發文字號 ] 武隆委辦發〔2022〕30號
[ 主題分類 ] 司法;法制 [ 體裁分類 ] 規劃
[ 發布機構 ] 武隆區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2-06-09 [ 發布日期 ] 2022-06-10

中共重慶市武隆區委辦公室重慶市武隆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武隆區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黨工委、辦事處,各鄉鎮黨委、政府,區委各部委,區級各部門,各人民團體,區屬各企事業單位:

《武隆區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已經區委、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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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重慶市武隆區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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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69

(此件公開發布)



武隆區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

20218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202112月,中共重慶市委、重慶市人民政府印發《重慶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為持續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全面建設法治政府,結合我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努力實現法治政府建設全面突破

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全面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化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重慶提出的營造良好政治生態,堅持兩點定位、兩地”“兩高目標,發揮三個作用和推進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等重要指示要求,強力實施生態優先、旅游引領、三產融合、強區富民發展戰略,加快建成世界知名旅游目的地、綠色發展創新示范區,把法治政府建設放在黨委政府全局工作中統籌謀劃,全面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智能高效、廉潔誠信、人民滿意的法治政府。到2025年,政府行為全面納入法治軌道,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日益健全,行政執法質量和效能大幅提升,突發事件應對能力顯著增強,法治化營商環境達到全市一流,全法治政府建設協調并進、特色亮點突出,更多鄉鎮(街道)和部門實現率先突破,為到2035年基本建成法治武隆、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奠定堅實基礎。

(一)深化習近平法治思想宣講教育

1將習近平法治思想納入干部教育體系,將《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綱要》納入黨校干部培訓必修課教學計劃。整合壯大宣講隊伍,以法治干部、黨校教師、律師等為骨干,建立習近平法治思想宣講師資庫。牽頭單位:區組織部、區委黨校(行政學院)、區委宣傳部﹔責任單位:區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二)深化習近平法治思想宣傳解讀

2.統籌推《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綱要》學習宣傳工作。綜合使用報紙、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微信公眾號、微博等新媒體,廣泛宣傳習近平法治思想。加大習近平法治思想社會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各類公益廣告載體、樓宇廣告廣泛刊播發布法治宣傳教育主題標語、海報、視頻等,在全社會營造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濃厚社會氛圍,推動習近平法治思想走進千家萬戶、走進群眾心里。加強習近平法治思想對外宣介,講好中國法治故事。用好微信、微博、手機APP等平臺,制作推出習近平法治思想宣講微視頻、微課堂。〔牽頭單位:區委宣傳部、區司法局﹔責任單位:區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二、健全政府機構職能體系,推動更好發揮政府作用

)推進政府機構職能優化協同高效

3.優化政府組織結構,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強化制定實施發展目標、規劃、政策和標準等職能。構建簡約高效的基層管理制,實行扁平化和網格化管理。推進編制資源向基層傾斜,鼓勵、支持從上往下跨層級調劑使用行政和事業編制。〔牽頭單位:區委編辦、區政府辦公室﹔責任單位:區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4.全面政府權責清單制度,規范統一運行程序和事項要素,制定公開發布、動態調整、考核評估、銜接規范等配套機制和辦法。及時公布部門、鄉鎮(街道權責清單。〔牽頭單位:區政府辦公室、區司法局;責任單位:區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5.全面實施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普遍落實非禁即入,打破市場準入隱性壁壘。同步協調推進川渝統一的市場準入服務系統,完善市場準入異地同標機制,推進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內同一事項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落實外商投資準入前國民待遇加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定期評估、排查、清理制度障礙。〔牽頭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商務委、區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區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街道)〕

)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

6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深入開展互聯網+政務服務,提升渝快辦”“渝快政效能,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發布零跑腿事項清單。建立設定審查機制,嚴控新設行政許可,清理規范年檢年報、認定認可等行政管理措施,常態化專項整治各類變相許可。〔牽頭單位:區政務辦;責任單位:區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7深化證照分離改革,持續推進照后減證,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全覆蓋清單管理。積極推進一業一證改革,探索實現一證準營、跨地互認通用。(牽頭單位:區政務辦、區市場監管局、區司法局;責任單位:區政府有關部門)

8.深化投資審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技審分離、平面審批,健全政府投資監督機制。(牽頭單位:區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區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區政府有關部門)

9.全面落實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實行全市統一的證明事項清單,新設證明事項必須有法律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依據。制定告知承諾制辦理流程,建立事中事后核查機制。〔牽頭單位:區司法局;責任單位:區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街道)〕

10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和互聯網+監管,持續推進跨領域跨部門聯合抽查,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制定重點監管事項清單,對藥品、特種設備、危險化學品等重點領域依法依規實行全覆蓋重點監管。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實行包容審慎監管。根據不同領域性質和特點,分類實施監管規則和標準。〔牽頭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政府辦公室;責任單位:區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區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街道)〕

11.探索推進全公共信用信息平臺、行業信用信息系統互聯互通,暢通政企數據流通機制。推廣山城有信企業信用碼。推動川渝信用信息共享和紅黑名單互查互認,健全跨地區、跨部門、跨領域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制度。〔牽頭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區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街道)〕

12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提升渝快辦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服務能力,優化整合提升各級政務大廳一站式功能。落實首問負責、一次告知、一窗受理、掌上辦理、一網通辦等機制。持續推行一件事一次辦,加快推進政務服務跨省通辦。整合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完善12345熱線知識庫。堅持傳統服務方式與智能化服務創新并行,切實解決老年人、殘疾人等特殊群體運用智能技術的困難。優化完善政務服務好差評標準規范,深化好差評結果應用。〔牽頭單位:區政務辦;責任單位:區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街道)〕

13.推進政務服務便利共享,持續推動高頻政務服務事項川渝通辦,落實跨區域服務事項清單。推動建立川渝營業執照異地辦、發、領一體化服務體系。深化住房保障領域合作,依法推進房地產信息開放共享。建立川渝公平競爭審查協作機制,開展交叉互評,共同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環境。〔牽頭單位:區政務辦、區市場監管局、區人力社保局;責任單位:區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加快推進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

14.深入實施《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重慶市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強化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剛性約束,用好公平競爭審查大數據監測監管平臺,依法查處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加強和改進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加快推進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力爭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特色亮點。〔牽頭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區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街道)〕

15.運用法治手段促進解決中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賬款拖欠等問題,對因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等需要改變政府承諾和合同約定而受損失的各類企業,依法予以補償。推廣惠企政策一窗兌現,實行涉企優惠政策一門服務、一窗辦理。〔區發展改革委、區經濟信息委、區財政局、區商務委、區市場監管局等有關部門,人行武隆支行、武隆銀保監管組、區政府各部門及各鄉鎮(街道)按職責分工負責〕

16建立政企溝通協商機制,制定或修訂行政規范性文件過程中,充分聽取企業和行業協會商會的意見。建立招商引資合同落地見效動態研判機制,定期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檢查,動態掌握企業經營狀況,報區政府研判。〔牽頭單位:區招商中心、區司法局;責任單位:區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加快推進政府治理規范化程序化法治化

)建立提請立法建議請示報告工作機制

17嚴格落實重大立法事項請示報告制度,涉及武隆發展需將政策上升至立法層面的,社會高度關注、各方意見分歧較大且難以達成共識的,按程序請示報告。〔牽頭單位:區司法局;責任單位:區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18拓寬公眾參與市級立法渠道,積極配合市級立法聽證、民意調查和意見采納情況反饋工作。〔牽頭單位:區司法局;責任單位:區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19推動相關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牽頭單位:區人大監察法制委、區司法局;責任單位:區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20貫徹落實《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規劃綱要》,定期同步清理行政規范性文件,消除阻礙生產要素自由流動的行政壁壘,推動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高質量發展。〔牽頭單位:區司法局;責任單位:區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備案管理

21.依法制定行政規范性文件,嚴禁越權發文、嚴控發文數量、嚴格制發程序。未經合法性審核或者經審核不合法的文件,不得提交區政府常務會議審議。實行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管理制度,及時在政府門戶網站公布。建立行政規范性文件定期通報制度。嚴格落實行政規范性文件動態清理及備案審查制度,充分運用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信息平臺,實時分析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指標并強化結果運用。〔牽頭單位:區司法局;責任單位:區人大監察法制委、區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四、健全行政決策制度體系,不斷提升行政決策公信力和執行力

)強化依法決策意識

22.行政機關負責人作出決策應當嚴格遵循法定權限、執行決策程序,確保決策內容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相關規定。充分發揮合法性審查機構、政府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在重大決策中的作用。將是否遵守決策程序制度、做到依法決策作為對政府部門黨組(黨委)、鄉鎮(街道)(工)委開展巡察和對行政機關主要負責人開展考核、經濟責任審計的重要內容。〔牽頭單位:區紀委監委機關、區政府辦公室、區委組織部、區司法局、區審計局;責任單位:區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街道)〕

)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

23.全面貫徹落實《重慶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嚴格履行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法定程序。實行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年度目錄公開制度,除依法不公開的決策事項外,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年度目錄清單應通過政府網站向社會公布。推行文化教育、醫療衛生、環境保護、公用事業等重大民生決策事項民意調查制度,采用舉辦聽證會等形式加大公眾參與力度。事前公開征求意見,做好風險評估及合法性審查,在區政府門戶網站上,設置重大決策公示專欄和意見征集專欄。建立重大行政決策智庫,規范專家管理,實行決策咨詢機制。建立健全決策過程記錄和材料歸檔制度,履行決策程序形成的記錄、材料及時完整歸檔,依法規范管理。〔牽頭單位:區司法局;責任單位:區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十)加強行政決策執行和評估

24.完善行政決策執行機制,明確決策執行主體、配合單位、執行時限、執行反饋等。對重點改革任務、重大工程項目等重要決策事項,決策機關應當主動向社會公開任務目標、執行措施、實施步驟、責任分工、監督方式。重大行政決策一經作出,未經法定程序不得隨意變更或停止執行。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決策執行情況跟蹤反饋和評估制度,嚴格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終身追究制度和責任倒查機制。〔牽頭單位:區政府辦公室;責任單位: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街道)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健全行政執法工作體系,全面推進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十)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

25.繼續深化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改革,一般實行局隊合一體制,鄉鎮(街道)逐步實現一支隊伍管執法。深化部門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繼續探索跨領域跨部門綜合執法。厘清跨領域綜合執法機構與行業管理部門監管職責分工,完善審批、監管、處罰銜接規則和數據信息共享機制。完善基層行政執法事項清單,穩步將基層管理迫切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行政執法事項下放給基層。〔牽頭單位:區委編辦、區司法局;責任單位:區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街道)〕

26.健全完善綜合執法、聯合執法、協作執法工作機制,實行執法線索互通、信息共享、標準統一、案件會商、執法聯動、結果互認、經驗互鑒,加強協作配合和工作銜接,形成執法合力。建立健全鄉鎮(街道區級相關部門行政執法案件移送、執法協同協作、爭議協調工作機制。〔牽頭單位:區司法局;責任單位:區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街道)〕

27.加強川渝執法協同,探索建立食品藥品、質量安全、交通運輸、生態環境保護、勞動監察、文化旅游等領域跨區域執法聯動機制,完善執法信息快速交換、案件線索移送等工作制度,加強聯合辦案、關聯案件協查、委托調查取證,推動相關領域執法信息共享,協作打擊違法行為。健全知識產權全鏈條保護體系,協調開展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推進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機制體建設。〔區政府各部門和各鄉鎮(街道)按職責分工負責〕

28.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依托重慶市政務數據資源共享平臺,推進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數據信息交互共享,配套完善案件移送和監督機制。(牽頭單位:區司法局、區委政法委;責任單位:區法院、區檢察院、區公安局、區政府有關部門)

(十)加大重點領域執法力度

29.及時查處重點領域的違法行為,落實警示約談、通報問責制度,壓實執法責任。分類梳理日常監管、投訴舉報、信息公示平臺獲取的信息,對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開展集中專項整治。對潛在風險大、可能造成嚴重不良后果的,加強日常監管和執法巡查,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違法風險。〔區政府各部門及有關單位、各鄉鎮(街道)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完善行政執法程序

30.全面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強化行政執法事前公開、規范事中公示、加強事后公開。建立健全執法全過程記錄機制。行政執法機關作出重大執法決定前均嚴格進行法制審核,建立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目錄,明確具體承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的工作機構。〔牽頭單位:區司法局;責任單位:區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31.取消沒有法律法規規章依據的執法事項,實行清單化管理。適用統一的行政執法案卷標準和文書模板,提高執法案卷、文書規范化水平。落實評查指導標準,常態化開展執法案卷評查和通報,探索行政執法案卷數字化管理。完善行政執法文書送達制度,推行傳真、電子郵件等送達方式。落實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制度,及時動態調整并向社會公開發布。〔牽頭單位:區司法局;責任單位:區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街道)〕

32落實行政執法程序規范,保障行政相對人程序權利,規范適用行政執法依據。規范涉企行政檢查,解決涉企現場檢查事項多、頻次高、隨意檢查、重復檢查等問題。除有法定依據外,嚴禁采取要求特定區域或行業、領域的市場主體普遍停產、停業的措施。〔區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街道)按職責分工負責〕

(十)創新行政執法方式

33.依法落實輕微違法免罰和初次違法慎罰制度,廣泛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警示告誡、指導約談等方式,盡可能減少對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建立健全行政執法案例指導制度,每年選擇社會普遍關注、容易發生偏差、執法效果較好的行政執法行為,編制并發布行政執法指導案例。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告知制度,保障行政相對人陳述申辯等權利。〔牽頭單位:區司法局;責任單位:區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街道)〕

34.加快推進科技執法,更加廣泛運用物聯網、視聯網、衛星遙感等新技術和人工智能、大數據分析等手段,提高行政執法效率。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任制,加強以案釋法。〔牽頭單位:區司法局;責任單位:區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六、健全突發事件應對體系,依法預防處置重大突發事件

(十)完善突發事件應對制度

35.完善應急管理制度保障體系。貫徹落實應急管理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地方標準,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應急管理制度。貫徹落實應對突發事件有關的政府規章。充分利用信息化、現代化等手段解決執法信息數據不互通、各執法部門各自為政問題,打破執法信息的局限性。推進突發事件智能化、信息化綜合智慧平臺的建設和運營,建立信息互通共享機制。(牽頭單位:區應急局、區經濟信息委;責任單位:區人大監察法制委、區司法局)

36.建立健全應急預案,完善突發公共事件總體專項應急預案,特別是地質災害預案,以及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實施方案和編制指南。建立健全突發事件監測預警、信息報告、應急響應、恢復重建、調查評估等機制建設。健全突發事件應對征收、征用、救助、補償制度,規范相關審批、實施程序和救濟途徑。完善城市風險治理機制,開展城市安全風險辨識與評估,提升風險管控能力。建立重大風險聯防聯控機制,明確相關部門風險管控責任。〔牽頭單位:區應急局、區經濟信息委、區城市管理局、區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區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街道)〕

37.健全規范應急處置收集、使用個人信息機制制度,切實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區委網信辦、區公安局、區衛生健康委、區應急局、區大數據發展中心等區級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38.加快推進突發事件行政手段應用的制度化規范化,規范行政權力邊界。〔牽頭單位:區應急局、區司法局;責任單位:區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街道)〕

(十)提高突發事件依法處置能力

39.加強突發事件重大風險識別、系統性風險防范。開展綜合減災能力調查與評估,形成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與減災能力數據庫。增強風險防范意識,強化防范化解本行業本領域重大風險責任。優化完善突發事件分級分類響應工作制度,完善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響應處置程序和協調聯動機制,增強應急處置的針對性實效性。開展常態化應急演練,重點加強雙盲演練。完善公共輿情應對、突發事件信息發布等機制,強化突發事件行政公開及危機溝通。〔牽頭單位:區應急局、區公安局、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衛生健康委;責任單位:區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街道)〕

40建立價格異常波動應急預警機制,強化相關部門協作聯動,依法嚴厲打擊利用突發事件哄抬物價、囤積居奇、造謠滋事、制假售假等擾亂社會秩序行為,對相關違法行為實施聯合懲戒,形成共管共治的良好局面。(責任單位:區法院、區檢察院,區發展改革委、區公安局、區市場監管局等區政府有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1.加強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法律法規教育培訓,完善定期培訓和繼續教育機制,將突發事件應急處置法律法規納入黨政領導干部必修必學內容。〔牽頭單位:區應急局;責任單位:區政府各部門及各鄉鎮(街道)〕

(十)引導、規范基層組織和社會力量參與突發事件應對

42.完善鄉鎮街道、村社區)應急處置組織體系,結合實際組建多種類應急處置隊伍。整合基層網格員資源,明確應急管理網格工作內容。推動在有條件的鄉鎮(街道)建設社區應急服務站,推動村社區依法參與預防、應對突發事件。完善安全隱患和災害信息直報、定期發布機制,打通應急管理最后一公里。〔牽頭單位:區應急局;責任單位:區委政法委、區民政局、區司法局、各鄉鎮(街道)〕

43.分類指導社會組織,有序引導慈善組織、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等積極參與突發事件應對。大力發展應急志愿服務,落實志愿者管理相關辦法,保障志愿者權益、規范志愿者管理,完善激勵保障措施。推動社會應急力量與綜合應急救援隊伍、專業救援隊伍共訓共練,定期組織社會應急力量參加聯合訓練和演練。(牽頭單位:區應急局;責任單位;區委宣傳部、區司法局、區民政局等區級有關部門)

44.健全社會應急力量備案登記、調用補償、保險保障等方面制度。依托國家社會應急力量管理服務平臺,建立全社會應急力量數據庫。〔牽頭單位:區應急局;責任單位;區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街道)〕

七、健全社會矛盾糾紛行政預防調處化解體系,不斷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十)加強行政調解

45落實全市行政調解工作指導意見,明確行政調解范圍,規范行政調解程序,健全相關制度機制,組織教育培訓。建立行政爭議實質化解中心,對全區矛盾糾紛突出的領域,力爭在訴前化解,減少矛盾激化升級,維護社會穩定。針對征地拆遷、林木林地等矛盾糾紛突出、群體性、重大矛盾領域,建立訴前訴中調解處理機制,運用行政爭議化解措施,把矛盾糾紛處置在升級前端,達到實質性化解行政爭議的目的。加強消費者權益保護、交通損害賠償、治安管理、環境污染、社會保障、房屋土地征收、知識產權等領域的行政調解。到2022年年底,重點部門行政調解組織建成率達100%。用好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智慧管理平臺,運用信息化技術打破部門壁壘,提高行政調解質效。建立健全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銜接聯動機制,強化線上線下矛盾糾紛多元化解協同聯動。〔牽頭單位:區司法局、區法院、區檢察院;責任單位:區公安局、區人力社保局、區生態環境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市場監管局、區信訪辦等區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街道)〕

十九)規范行政裁決工作

46.發揮行政裁決化解民事糾紛分流閥作用,建立體系健全、渠道暢通、公正便捷、裁訴銜接的裁決機制。穩妥推進行政裁決工作,全面梳理行政裁決事項,實行行政裁決目錄管理。推行行政裁決權利告知制度,健全行政裁決工作流程,推動有關行政機關切實履行行政裁決職責。〔牽頭單位:區司法局;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農業農村委、區市場監管局等區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街道)〕

(二十)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

47.繼續深化行政復議體制改革,2022年年底前基本形成公正權威、統一高效的行政復議體制,建成行政復議委員會或者行政復議咨詢委員會,為重大、疑難、復雜的行政復議案件提供咨詢意見。(牽頭單位:區司法局;責任單位:區委編辦、區法院、區政府有關部門)

48.完善規范、高效的行政復議工作機制,加快推進立案標準化、審理規范化、管理信息化、調解全程化,實現行政復議全覆蓋全流程網上辦案,全面落實行政復議決定書網上公開制度,啟用數字化聽證。建立健全行政復議監督機制,加大對不作為、亂作為等違法或不當行政行為的監督力度,實現個案監督糾錯與倒逼依法行政的有機結合。(牽頭單位:區司法局;責任單位:區政府有關部門)

(二十)加強和規范行政應訴

49.加強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工作,嚴格落實定期通報制度。將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情況作為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重要內容列入年終述職,并納入全面依法治考核指標體系,全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達到100%。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審理行政案件,切實履行生效裁決。支持配合檢察院開展行政訴訟監督和行政公益訴訟工作,積極主動履行職責或糾正違法行為。按規定辦理司法建議和檢察建議。〔牽頭單位:區法院、區司法局﹔責任單位:區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街道)〕

(二十)完善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機制和重點人群風險防控機制

50.健全完善矛盾糾紛預測預警機制、研判預防機制和問題化解機制。開展矛盾糾紛定期排查、重點矛盾專項排查,實行矛盾糾紛清單管理,逐件建立臺賬,一對一跟蹤化解。定期研判分析,專班研判交辦,第一時間抓好重點不穩定苗頭預防、化解和處置。及時就地解決一般矛盾糾紛,專班攻堅化解疑難矛盾糾紛,領導包案處理重大矛盾糾紛。每月匯總完成全區矛盾糾紛情況,及時開展社會穩定風險研判,形成月報告制度。對各類重點人群開展全覆蓋排查研判,建立重點人群信息共享、風險防控和應急處置機制。〔牽頭單位:區信訪辦、區司法局﹔責任單位:區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街道)〕

八、健全行政權力制約和監督體系,促進行政權力規范透明運行

(二十)形成監督合力

51.堅持將行政權力制約和監督體系納入整體監督體系統籌謀劃,突出黨內監督的主導地位,強化對公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推動黨內監督與人大監督、民主監督、行政監督、司法監督、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等各類監督有機貫通、相互協調。推動審計監督、財會監督、統計監督、執法監督、行政復議等監督機制發揮更好作用。(區紀委監委機關、區委辦公室、區委宣傳部、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區政協辦公室、區法院、區檢察院、區司法局、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區統計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52.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監督,對行政機關公職人員違法行為嚴格追究法律責任,依規依法給予處分。認真辦理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對政府工作提出的有關審議意見、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及時調查新聞媒體曝光的違法行政問題,依法作出處理并反饋。〔區紀委監委機關、區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按職責分工負責〕

53.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并重,依法依紀問責。落實三個區分開來要求,健全完善激勵機制、容錯糾錯機制、澄清保護機制。〔牽頭單位:區紀委監委機關、區委組織部;責任單位:區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二十)加強和規范政府督查工作

54.堅持依法督查,加強督查統籌,優化督查方式,從嚴控制督查頻次和時限,嚴禁重復督查、多頭督查、越權督查。強化政府督查結果運用,堅持獎懲并舉,對成效明顯的按規定加大表揚和政策激勵力度,對不作為亂作為的依規依法嚴肅問責。進一步明確政府督查職責、機構、程序和責任,增強政府督查工作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實效性。〔牽頭單位:區政府辦公室;責任單位:區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二十)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機制和能力建設

55落實《重慶市行政執法監督條例》,制定行政執法投訴舉報、行政執法評議考核、行政執法監督員等配套制度,2024底前基本建成覆蓋部門、鄉鎮(街道的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嚴格按照權責事項清單分解執法職權、確定執法責任,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大力整治執法不作為亂作為、選擇性執法、逐利執法、運動式執法、暴力執法、執法不嚴格不規范不文明不透明等突出問題,組織開展行政執法監督專項行動。嚴禁下達或者變相下達罰沒指標,嚴禁將罰沒收入同作出行政處罰的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考核、考評直接或者變相掛鉤。提高行政案件辦案質量。建立委托執法事前審核機制。加強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引進法律專業人才,充分利用法律顧問專業優勢并加強管理,幫助提升執法水平。加強行政處罰案卷評查力度,加大執法問責力度,對不作為和消極應對、相互推諉的單位依規依紀依法進行追責問責。〔牽頭單位:區司法局;責任單位:區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二十)加大政務公開力度

56.全面貫徹落實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法定主動公開全部公開到位。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制度化、標準化、規范化、信息化建設。組織開展政府開放日等政務公開主題活動。全面貫徹落實教育、衛生健康、供水、供電、供氣、環境保護、公共交通等領域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規定,深入推進公共企事業單位信息公開。〔牽頭單位:區政府辦公室、區融媒體中心;責任單位:區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街道)〕

57.認真辦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依法保障人民群眾合理信息需求。規范政府信息申請公開事項的接收、登記、審查、處理、答復等記錄,做到及時歸檔。〔牽頭單位:區政府辦公室;責任單位:區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街道)〕

(二十)強化政務誠信建設

58.健全政府守信踐諾機制。建立政務誠信監測治理體系,建立健全政務失信記錄制度,將政府違約毀約、拖欠賬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納入信用信息平臺向社會公開。各鄉鎮(街道)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履行向市場主體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以及依法訂立的各類合同,不得以行政區劃調整、政府換屆、機構或職能調整以及相關責任人更替等為由違約毀約。重點整治政府采購、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招標投標、招商引資、債務融資等政府失信行為,嚴格政府失信責任追究。〔牽頭單位:區發展改革委、人行武隆支行;責任單位:區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街道)〕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設科技保障體系,全面建設數字法治政府

(二十)加快推進政務信息化平臺建設

59持續推廣和應用渝快辦政務服務體系,積極配合市級部門做好政務服務信息系統與渝快辦平臺深度融合,確保數據共享及時、業務協同高效。積極推進覆蓋范圍、應用頻率高的政務服務事項向移動端延伸,推動實現更多政務服務事項掌上辦”“指尖辦,打造觸手可及的服務體系。〔牽頭單位:區政務辦;責任單位:區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街道)〕

60.建設行政規范性文件公開查詢平臺,2023年年底前實現全現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在區政府門戶網站上統一公開查詢。〔牽頭單位:區人大監察法制委、區司法局;責任單位:區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街道)〕

二十九)加快推進政務數據有序共享

61.加強政務信息系統化整合,建立健全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加快推進數據有序共享。強化全政務數據資源統籌規劃和分級分類管理,建設完善行政規范性文件、電子證照等重點資源庫,圍繞政務服務應用建設主題數據庫,更好地支撐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業務協同。〔牽頭單位:區大數據發展中心;責任單位:區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街道)〕

62深化推進公共數據開放共享,依法最大限度面向社會開放公共數據,推進公共數據資源挖掘利用,2025年年底前實現民生保障、公共服務、市場監管等領域公共數據向社會有序開放。〔牽頭單位:區大數據發展中心;責任單位:區公安局、區司法局、區經濟信息委、區市場監管局等區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街道)〕

63.以社會保障卡、渝快碼為載體,打造一卡通一碼通服務管理新模式。推進電子證照互信互認,加快身份認證、電子印章、電子證照等統一認定使用,運用全市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電子印章用章系統,實現電子證照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共享應用。對能夠通過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實現關聯共享的證照,不再要求申請人提供實物證照。〔牽頭單位:區政府辦公室、區人力社保局;責任單位:區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64.在監管、執法、服務等環節充分應用大數據手段,輔助行政決策和行政執法。建立健全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進行行政管理的制度。〔牽頭單位:區大數據發展中心;責任單位:區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三十)深入推進互聯網+監管執法

65.運用重慶互聯網+監管系統,匯聚有關方面監管平臺數據。推進政務數據、公共數據向城市大數據資源中心按需匯聚,優化升級政務數據共享系統。〔牽頭單位:區大數據發展中心、區政府辦公室;責任單位:區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66.加強信息化技術、裝備的配置和應用,推行APP掌上執法。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云技術、人工智能、區塊鏈等新技術,培育智慧監管執法新應用。探索推行以遠程監管、移動監管、預警防控為特征的非現場監管模式,建立健全前端及時發現+后端依法處置的銜接機制,拓展信息化技術在監管領域應用的廣度和深度,壓減重復或不必要的現場監管事項。〔區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街道)按職責分工負責〕

67.強化運用法治政府決策支持系統和評價體系。運用全市統一的行政執法監督信息平臺,通過大數據資源中心匯集執法基礎數據、執法程序流轉數據、執法信息公開數據等,及時向全國行政執法數據庫匯聚。〔牽頭單位:區司法局、區大數據發展中心;責任單位:區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街道)〕

十、加強黨的領導,完善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機制

(三十)加強黨對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

68.各級黨委、政府要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把習近平法治思想貫徹落實到法治政府建設全過程和各方面。各級黨委要切實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領導職責,聽取工作匯報,及時研究解決制約法治政府建設的重大問題。各級政府要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履行法治政府建設主體責任,將法治政府建設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謀劃落實好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主動及時向本級黨委請示報告。法治建設議事協調機構及其辦事機構要按照法治政府建設是全面依法治重點任務和主體工程的要求,立足率先突破,加強協調督促推動。〔牽頭單位:區委依法治區辦、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責任單位:各鄉鎮(街道)〕

69.各級政府及其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履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定期部署推動,發揮依法行政的示范帶動作用,并將履行職責情況納入年終述職內容。〔責任單位:區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三十)完善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機制

70.深入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示范創建活動,樹立法治政府建設新標桿,完善激勵措施,加大推廣力度,促進法治政府建設區域推進、整體提升。落實《重慶市武隆喀斯特世界自然遺產保護辦法》,用好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實踐創新基地”“國家生態文明建設示范區兩塊牌子,持續推進生態文明建設法治保障。扎實推進我區法治政府建設單項示范和綜合示范,狠抓武隆讓一讓人民調解示范、法治鄉村示范一批法治示范,推動全區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牽頭單位:區委依法治區辦;責任單位:區世遺中心、區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71.推進法治鄉村建設。貫徹落實《鄉村振興促進法》,持續開展鄉村振興法治護航系列活動,加大農村司法援助力度,助力鄉村振興發展。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區)建設水平,建立健全鄉鎮(街道)指導村(社區)依法制定村規民約、居民公約的工作機制。開展村(社區)兩委班子成員法治輪訓,培養村(社區)法律明白人,暢通基層法律服務渠道。〔牽頭單位:區司法局;責任單位:區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72.法治保護兩山論實踐創新基地。貫徹落實《重慶市武隆喀斯特世界自然遺產保護辦法》,層層落實目標責任,建立科學有效的聯動機制,形成工作合力,確保自然遺產原真性與完整性。加大生態環境保護力度,學好用好兩山論,走深走實兩化路,切實筑牢長江上游重要生態屏障。常態長效推進生態環境問題整改,提高生態環境監管執法效能。開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重慶市環境保護條例》執法檢查。優化完善川渝聯合打擊環境違法犯罪和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協作機制。推動建設生態環境司法保護基地。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公益訴訟,發揮長江生態檢察官積極作用,加強長江流域禁捕執法力度。〔牽頭單位:區生態環境局、區政府辦公室;責任單位:區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73.落實法治政府建設第三方評估管理辦法,用好法治政府建設評估專家庫,探索建立第三方評估機構聯系點。〔牽頭單位:區委依法治區辦、區司法局;責任單位:區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街道)〕

74全面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督查,實現對各部門及鄉鎮(街道)全覆蓋。建立提醒警示、掛牌督辦、典型案例通報、重大責任事項約談等制度,完善法治政府督查工作機制,強化跟蹤督辦,嚴格責任追究,切實抓好督整改工作。完善各部門及鄉鎮(街道)法治政府建設指標體系,強化指標約束和引領,加強數據監測和狀況分析,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探索設立基層法治觀測點和基層法治觀察員制度。〔牽頭單位:區委依法治區辦;責任單位:區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75.全面落實年度報告制度,在政府門戶網站設置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統一公開專欄,接受社會評議監督。〔牽頭單位:區委依法治區辦;責任單位:區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76.完善法治政府建設考核機制,將依法行政情況作為區政府部門、各鄉鎮(街道)及其領導干部綜合績效考核的重要內容,科學設置考核權重,加大考核力度。〔牽頭單位:區委依法治區辦、區考核辦;責任單位:區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三十)全面加強依法行政能力建設

77.充分發揮領導干部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對全社會的示范帶動作用。建立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應知應會法律法規清單制度,健全領導干部學法用法機制。堅持把民法典作為行政決策、行政管理、行政監督的重要標尺。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切實用法治方式處理問題,履行推進法治政府第一責任人職責,運用習近平法治思想破解工作難題,建立部門長講法機制。〔牽頭單位:區委依法治區辦、區委組織部;責任單位:區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78.將法律知識培訓作為公務員初任培訓、任職培訓的重要內容,法治教育列入區委黨校(行政學院)重要教學內容。級各部門根據職能開展本部門本系統法治專題培訓,各鄉鎮(街道)負責本單位領導干部法治專題培訓。各級政府領導班子每年應當舉辦兩期以上法治專題講座。承擔行政執法職能的部門負責人任期內至少接受一次法治專題脫產培訓。推動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旁聽、講評三合一常態化、制度化。〔牽頭單位:區委組織部、區委黨校(行政學院);責任單位:區政府各部門、各鄉鎮(街道)〕

79.加強法治機構建設,按規定優化基層司法所職能定位,保障人員力量、經費等與其職責任務相適應,著力提升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能力和水平。〔牽頭單位:區委組織部、區委編辦、區委依法治區辦、區財政局、區司法局;責任單位:區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街道)〕

80.對法治政府建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個人,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表彰獎勵。〔牽頭單位:區人力社保局、區委組織部、區司法局;責任單位:區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街道)〕

81.加強行政復議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加強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隊伍建設,完善培訓、考核、獎懲等機制,提升參與重大決策的能力水平。加強行政裁決工作隊伍建設,加大行政裁決工作人員的教育培訓力度。加強行政執法隊伍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在完成政治理論教育和黨性教育學時的基礎上,加強業務知識和法律法規培訓,創新場景式執法培訓模式,確保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學時的培訓。〔牽頭單位:區司法局;責任單位:區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街道)〕

(三十)加強理論研究和輿論宣傳

82.加強法治政府建設宣傳報道,統籌各級各類媒體資源,大力宣傳貫徹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法治政府建設的經驗、做法和成效,選樹宣傳一批法治政府建設先進典型。〔牽頭單位:區委宣傳部、區委依法治區辦、區司法局;責任單位:區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街道)〕

(三十)加強法治人才隊伍建設

83.加強和改進法治人才思想政治工作,始終把政治標準放在法治人才培養首位。教育引導法治人才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挖掘中華法系思想精華,推動中華優秀傳統法律文化創造性轉化、創新性發展,不照搬別國模式和做法。〔牽頭單位:區司法局、區教委、區法學會;責任單位:區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街道)〕

84.建立理想信念教育常態化機制,將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貫穿法治人才培養全過程。推進法治專門隊伍革命化、正規化、專業化、職業化,確保做到忠于黨、忠于國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牽頭單位:區司法局;責任單位:區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街道)〕

85建立法治人才專業能力提升長效機制,加強履行崗位職責必備專業知識技能、法治領域相關理論及實踐成果培訓教育。根據不同行業、領域特點,研究制定法治理論和實務技能教育培訓計劃,加強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科技、軍事、外事等方面知識培訓。加強新媒體時代社會溝通、科技信息化應用能力建設,全面提升綜合素質。〔牽頭單位:區司法局;責任單位:區政府有關部門、各鄉鎮(街道)〕

各級各部門要全面準確貫徹《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212025)》《重慶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和本實施方案,壓實責任、狠抓落實,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委依法治辦、司法局要牽頭抓好協調指導和督督辦,確保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措施落到實處、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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