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 11500232MB1511902K/2024-00029 | [ 發文字號 ] | 武環發〔2024〕8號 |
[ 主題分類 ] | 環境監測、保護與治理 | [ 體裁分類 ] | 其他公文 |
[ 發布機構 ] | 武隆區生態環境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6 | [ 發布日期 ] | 2024-02-26 |
重慶市武隆區生態環境局 關于印發《武隆區2024年度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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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機關各科室、直屬事業單位,有關單位:
現將《武隆區2024年度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認真做好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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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武隆區生態環境局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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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隆區2024年度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
評估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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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提升我區危險廢物環境管理水平,防治危險廢物環境污染,保障環境安全,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國辦函〔2021〕47號)、《生態環境部辦公廳關于印發〈“十四五”全國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工作方案〉的通知》(環辦固體〔2021〕20號)、《關于進一步加強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環辦固體〔2023〕17號)有關要求,加強危險廢物污染防治,鞏固和深化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工作成效,進一步推動各級地方政府和相關部門落實危險廢物監管職責,強化危險廢物監管和利用處置能力,促進危險廢物產生單位(以下簡稱產廢單位)落實各項法律制度和相關標準規范,全面提升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水平,有效防控危險廢物環境風險,制定本方案。
一、評估對象
轄區內危險廢物年產生量大于等于20噸的工業企業、危險廢物經營單位。
二、評估內容
生態環境部《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指標》明確的各項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指標(見附件)。
三、評估方式
1.企業自查。各危廢產生單位對照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指標體系,逐一核實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責任制度、標識制度、管理計劃制度、排污許可制度、臺賬和申報制度、源頭分類制度、轉移制度、環境應急預案備案制度、貯存設施環境管理、信息發布、利用設施環境管理、處置設施環境管理等有關制度的執行、落實情況。對不滿足要求的,及時整改完善,落實主體責任,確保環境安全。
2.區生態環境局檢查。區生態環境局對重點產廢單位逐一按照《評估指標》要求進行評估,并逐項打分。納入2024年重點監管企業全部檢查,另外在重點以外的產廢企業中抽查5家。
四、評估時間安排
1.2024年3月至2024年10月,企業根據附件中的評估指標開展自查,并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
2.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31日,區生態環境局組織評估組現場檢查評估,并對照危險廢物產生單位規范化管理指標及抽查表進行打分定級。評估結果分為達標、基本達標和不達標三個等級(具體定級分數見附件的綜合評估標準)。
3.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5日,區生態環境局對評估結果進行匯總并通報,提出整改要求。
4.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19日,企業對評估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并于11月20日前將整改報告報送區生態環境局。
五、職責分工
土壤生態科:負責制定危險廢物專項整治工作方案,對危險廢物監管科室和產廢企業開展培訓,建立危險廢物監管重點源名單并進行動態更新,指導危廢產生單位進行申報登記、制定管理計劃及管理臺賬,在網上注冊和辦理轉移審批手續并使用信息系統進行危險廢物轉移監管,負責通過信息系統按時填報危廢相關信息。聯合執法支隊開展產廢單位、經營單位的規范化管理評估工作,填報匯總表及報送工作總結,就檢查中發現的相關技術問題與市局進行溝通銜接。
執法支隊:負責對區內危險廢物產生企業日常監督檢查;負責對存在環境違法行為的企業的查處,并提出整改意見,督促其限期整改到位。
生態環境監測站:負責做好環境監測工作,為企業監管、查處工作提供依據,配合執法支隊在專項檢查中的調查取證工作。
宣教中心:加強宣傳教育,對危險廢物的特性、危害,危險廢物的環境管理要求、技術標準進行廣泛宣傳,選樹一批正面管理典型,同時對存在嚴重問題的及時曝光。
六、評估結果應用
1.評估結果為不達標的企業,區生態環境局將對其進行掛牌督辦,并約談企業負責人。同時將評估結果納入企業的社會信用記錄。
2.將評估中發現的問題與環境執法工作相銜接,存在環境問題的企業,要制定整改方案及時整改到位;對在評估過程中發現的企業違法行為,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進行查處,涉嫌環境犯罪的將移送司法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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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指標(工業危險廢物產生單位)
2.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指標(危險廢物經營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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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指標
(工業危險廢物產生單位)
評估項目 |
評估主要內容 |
分數 |
評估標準 |
評分要點 |
評估方法 |
備注 | |||
滿分 |
得分 | ||||||||
一、污染環境防治責任制度(《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以下簡稱《固廢法》,第三十六條) |
1.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工業固體廢物產生、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全過程的污染環境防治責任制度,采取防治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措施。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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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了涵蓋全過程的責任制度,負責人明確,各項責任分解清晰;負責人熟悉危險廢物環境管理相關法規、制度、標準、規范;制定的制度得到落實,采取了防治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措施。 |
1.建立了涵蓋全過程的責任制度,負責人明確,各項責任分解清晰;負責人熟悉危險廢物環境管理相關法規、制度、標準、規范;制定的制度得到落實;采取了防治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措施。得2分。 2.建立的責任制度未涵蓋全過程,但負責人熟悉危險廢物環境管理有關制度和本單位的危險廢物環境管理情況,且采取了防治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的措施。得1分。 |
查閱相關資料(查看相關管理制度)、現場詢問、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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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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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責任信息公開制度,在顯著位置張貼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責任信息。 |
1.在適當場所的顯著位置張貼危險廢物污染防治責任信息,且張貼信息能夠表明危險廢物產生環節、危害特性、去向及責任人等。得1分。 |
現場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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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標識制度(《固廢法》第七十七條) |
2.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應當按照規定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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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國家和地方相關標準規范所示標簽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
1.設置了規范的(樣式正確、內容填寫真實完整)危險廢物識別標志。得1分。 3.未設置識別標志,或識別標志樣式不正確,或填寫內容有2處及以上錯誤。得0分。 |
現場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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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應當按照規定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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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國家和地方相關標準規范所示標簽和警示標志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
1.在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均設置了規范(形狀、顏色、圖案均正確)的危險廢物識別標志。得1分。 2.上述危險廢物環境管理的相關設施、場所識別標志有1處錯誤。得0.5分。 |
現場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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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理計劃制度(《固廢法》第七十八條) |
4.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包括減少危險廢物產生量和降低危險廢物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險廢物貯存、利用、處置措施。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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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了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內容齊全,危險廢物的產生環節、種類、危害特性、產生量、利用處置方式描述清晰。 |
A.危險廢物的產生環節、種類描述清晰。 B.危險廢物產生量預測依據充分,且提出了減少產生量的措施。 C.危險廢物的危害特性描述準確,且提出了降低危害性的措施。 D.危險廢物貯存、利用、處置措施描述清晰。 |
1.查閱相關資料(查看危險廢物管理計劃)。 2.比對該企業近3年管理計劃,查閱危險廢物產生情況是否有較大變動。如有,請企業提供說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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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報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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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國家危險廢物信息管理系統報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內容發生變更時及時變更相關備案內容。 |
1.經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并可提供相關備案證明材料;管理計劃內容發生變更時及時變更相關備案內容。得1分。 |
查閱相關資料(由企業提供已經備案的證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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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排污許可制度(《固廢法》第三十九條) |
6.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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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并按證排污。 |
1.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許可證中按照技術規范對工業固體廢物提出明確環境管理要求,對工業固體廢物的貯存、自行利用處置和委托外單位利用處置符合許可證要求,按要求及時提交臺賬記錄和執行報告。得2分。 2.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對工業固體廢物的貯存、自行利用處置和委托外單位利用處置符合許可證要求,但未按要求及時提交臺賬記錄和執行報告。得1分。 3.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或依法取得了排污許可證,但對工業固體廢物的貯存、自行利用處置和委托外單位利用處置不符合許可證要求,未及時提交臺賬記錄和執行報告。得0分。 |
查閱相關資料、現場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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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臺賬和申報制度(《固廢法》第七十八條) |
7.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賬,如實記錄有關信息。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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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實記錄;內容齊全;能提供證明材料,證明所記錄數據的真實性和合理性。 |
1.全面、準確地記錄了危險廢物產生、入庫、出庫、自行利用處置等各環節危險廢物在企業內部流轉情況;且可提供各環節臺賬記錄表等證明材料。得6分。 2.記錄內容中存在2處及以下錯誤。得3分。 3.不記錄或虛假記錄的,或記錄內容中存在2處以上錯誤。得0分。 |
1.核對產生、入庫、出庫、利用處置等各環節數據的邏輯關系。 2.危險廢物管理臺賬同轉移聯單、經營單位管理臺賬進行核對。 3.若不同環節間數據存在因揮發等因素造成的數據偏差,判斷是否在合理范圍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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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臺賬和申報制度(《固廢法》第七十八條) |
8.通過國家危險廢物信息管理系統向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如實申報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等有關資料。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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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實申報;內容齊全;能提供證明材料,證明所申報數據的真實性和合理性。 |
1.全面、準確地申報了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利用、處置情況;且可提供證明材料(如危險廢物管理臺賬、環評文件、竣工驗收文件、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合同、財務數據等)。得4分。 |
1.至少抽選2種產生量大的危險廢物,核實產生、貯存、轉移、利用、處置全過程流向的合規合理性。 2.查閱相關資料(由企業提供已經申報登記的證明材料和相應的其他證明材料)。 3.比對該企業近3年申報資料,查閱危險廢物產生情況是否有較大變動。如有,請企業提供說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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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源頭分類制度(《固廢法》第八十一條) |
9.按照危險廢物特性分類進行收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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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廢物按種類分別收集、貯存。 |
A.所有危險廢物產生環節均按種類分別收集。 B.危險廢物按種類分別存放,不同廢物間有明顯間隔。
注:此條評估企業內部收集時的源頭分類。 |
1.按照生產工藝流程,現場核查所有危險廢物產生環節分類收集情況。 2.現場核查廠區內(不僅限于貯存設施)危險廢物存放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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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轉移制度(《固廢法》第三十七條、第八十二條) |
10.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委托他人運輸、利用、處置工業固體廢物的,應當對受托方的主體資格和技術能力進行核實,依法簽訂書面合同,在合同中約定污染防治要求。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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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實受托方的主體資格和技術能力。 |
A.對受托方的主體資格和技術能力進行核實,且可提供證明材料。 B.及時核對受托方收集、利用或者處置相關危險廢物情況,且可提供證明材料。
以上每項符合得2.5分,共5分。 |
1.查閱相關資料(如受托方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及其附件的復印件等)。 2.實地或電話同受托方核實,包括轉移聯單同產廢單位的臺賬核實;轉移聯單同經營單位的經營管理臺賬核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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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轉移危險廢物的,按照危險廢物轉移有關規定,如實填寫、運行轉移聯單。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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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實際轉移的危險廢物,如實填寫、運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 |
1.轉移危險廢物的,按照危險廢物轉移有關規定通過國家危險廢物信息管理系統如實填寫、運行電子聯單。得4分。 |
1.現場查看轉移聯單,并結合臺賬記錄、環評文件等材料進行核對。 2.至少抽選2種轉移量大的危險廢物,核實產生、貯存、轉移、利用、處置全過程流向的合規合理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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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轉移危險廢物的,應當向危險廢物移出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請。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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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移出地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請并獲得批準。 |
1.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轉移危險廢物的,在轉移危險廢物前向移出地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請并得到批準。得2分。 2.未獲得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批準,擅自轉移危險廢物。得0分。 |
查閱相關資料(查看批準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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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環境應急預案備案制度(《固廢法》第八十五條) |
13.依法制定意外事故的環境污染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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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外事故應急預案(綜合性應急預案有危險廢物相關篇章或有危險廢物專門應急預案)。 |
A.應急預案有明確的管理機構及負責人。 B.有意外事故的情形及相應的處理措施。 C.有應急預案中要求配置的應急裝備及物資。 D.內部及外部環境發生改變時,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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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閱相關資料(查看環境應急預案)、現場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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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向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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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 |
1.環境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有相關證明材料。得1分。 |
查閱相關資料(查看備案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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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按照預案要求定期組織應急演練。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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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預案要求定期組織環境應急演練。 |
對于危險廢物年產生量在10噸以下的企業:
對于危險廢物年產生量10噸(含)以上的企業,以下每項要求符合得0.5分;未組織環境應急演練的得0分。 B.有演練的圖片、文字或視頻記錄。 C.有演練后的總結材料。 D.參加演練人員熟悉意外事故的環境污染防范措施。 |
查閱相關資料(查看環境應急預案演練記錄)、現場詢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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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貯存設施環境管理(《固廢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七十九條) |
16.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完成“三同時”驗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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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環評材料,并完成“三同時”驗收。 |
1.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對全部危險廢物貯存設施進行了評價,且完成了“三同時”驗收或在驗收期限內。得2分。 3.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對部分危險廢物貯存設施進行了評價,且完成了“三同時”驗收或在驗收期限內。得1分。 |
查閱相關資料(查看環評材料及批復、驗收報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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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環境保護標準要求貯存危險廢物。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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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的有關要求。 |
A.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一般要求,按照危害特性分類貯存危險廢物、未混合貯存性質不相容且未經安全性處置的危險廢物、具備防滲漏功能或采取相應措施等。 B.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貯存容器有關要求,裝載危險廢物的容器完好無損等。 C.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污染物排放有關要求,危險廢物貯存過程產生的各種污染物滿足國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等要求。 D.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監測有關要求,按照有關規定開展自行監測等。
以上每項符合得2.5分,共10分。 |
現場核查廠區內(不僅限于貯存設施)危險廢物存放情況,重點核查是否存在隨意堆存、與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摻混等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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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信息發布(《固廢法》第二十九條) |
18.產生固體廢物的單位,應當依法及時公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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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及時公開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 |
1.通過企業網站等途徑依法公開當年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得1分。 2.未依法公開當年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得0分。 |
查閱相關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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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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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利用設施環境管理(《固廢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七十九條) |
19.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完成“三同時”驗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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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環評材料,并完成“三同時”驗收。 |
1.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對全部危險廢物利用設施進行了評價,且完成了“三同時”驗收或在驗收期限內。得2分。 4.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對危險廢物利用設施進行評價或危險廢物實際利用方式與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不一致。得0分。 |
查閱相關資料(查看環評材料及批復、驗收報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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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定期對利用設施污染物排放進行環境監測,并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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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測點位、指標及頻次符合要求,有定期環境監測報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
1.按照有關法律和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等規定,建立企業監測制度,制定監測方案,且近一年內按照監測方案要求的監測點位、監測指標和監測頻次對自行利用設施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了監測,有環境監測報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執行標準。得2分。 2.近一年內有環境監測報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執行標準,但監測點位不符合要求或監測指標、頻次不足。得1分。 注:企業可根據自身條件和能力,利用自有人員、場所和設備自行監測;也可委托其他有資質的檢(監)測機構代其開展自行監測。 |
查閱相關資料(對照相關標準查看環境監測報告)、現場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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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利用設施環境管理(《固廢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七十九條) |
21.危險廢物資源化利用過程符合環境保護要求。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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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廢物資源化產物符合《固體廢物鑒別標準通則》相關要求。 |
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得6分: A.危險廢物資源化產物生產過程中排放到環境中的有害物質限值和該產物中有害物質的含量限值,符合國家相關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或技術規范要求,并提供證明材料。 B.當沒有國家污染控制標準或技術規范時,危險廢物資源化產物中所含有害成分含量不高于利用被替代原料生產的產品中的有害成分含量,并且在該產物生產過程中,排放到環境中的有害物質濃度不高于利用所替代原料生產產品過程中排放到環境中的有害物質濃度,并提供證明材料。 |
查閱相關資料(相關標準或技術規范、污染物排放監測報告、有害物質含量檢測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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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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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處置設施環境管理(《固廢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七十九條) |
22.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完成“三同時”驗收。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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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環評材料,并完成“三同時”驗收。 |
1.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對全部危險廢物處置設施進行了評價,且完成了“三同時”驗收或在驗收期限內。得2分。 4.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未對危險廢物處置設施進行評價或危險廢物實際處置方式與環境影響評價文件不一致。得0分。 |
查閱相關資料(查看環評材料及批復、驗收報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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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符合運行環境管理要求。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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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行要求符合相關標準規范。 |
以焚燒、填埋、水泥窯等方式自行處置危險廢物的運行要求符合國家和地方相關標準規范(如《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等)。得6分。根據實際情況,酌情打分。 |
查閱相關資料、現場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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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處置設施環境管理(《固廢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七十九條) |
24.定期對處置設施污染物排放進行環境監測,并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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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測點位、指標及頻次符合要求,有定期環境監測報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
1.按照有關法律和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等規定,建立企業監測制度,制定監測方案,且近一年內按照監測方案要求的監測點位、監測指標和監測頻次對自行處置設施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了監測,有環境監測報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執行標準。得2分。 2.近一年內有環境監測報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執行標準,但監測點位不符合要求或監測指標、頻次不足。得1分。 注:企業可根據自身條件和能力,利用自有人員、場所和設備自行監測;也可委托其他有資質的檢(監)測機構代其開展自行監測。 |
查閱相關資料(對照相關標準查看環境監測報告)、現場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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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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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項 |
A.在危險廢物相關重點環節和關鍵節點應用視頻監控的,加0.5分;在危險廢物相關重點環節和關鍵節點應用電子標簽的,加0.5分。 B.對管理人員和從事危險廢物收集、運輸、貯存、利用和處置等工作的人員進行培訓的,加0.5分;參加培訓人員對危險廢物管理制度、相應崗位危險廢物管理要求等較熟悉的,加0.5分。 C.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加1分。 |
查閱相關資料、現場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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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決項 |
A.擅自轉移、傾倒、堆放危險廢物的。 B.將危險廢物(收集/利用/處置環節豁免的除外)提供或者委托給無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其他生產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的。 C.未運行聯單擅自轉移危險廢物或未經批準擅自跨?。ㄗ灾螀^、直轄市)、跨境轉移危險廢物的。 D.由于危險廢物管理不當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 E.執行臺賬和申報制度存在不報或虛報、瞞報危險廢物的。 |
現場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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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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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結果:達標□基本達標□不達標□ | |||||||
說明: 1.工作組應當至少包括2名具有環境執法證件的人員,可邀請專家參與檢查。 2.評估人員要做好記錄并簽字。 3.對危險廢物流向、貯存、利用、處置等信息,要核查原始憑證。 4.根據評分要點給出得分。 5.備注欄可對評估情況進行簡要記錄。 6.評估內容不適用的,計為0分,并將該項分值從滿分中扣除后,按比例換算達標、基本達標、不達標界值。 7.加分項目以當年是否開展為準。 8.否決項,即該項不得分,則評估結果為不達標。 9.評估標準: (1)無自行利用或處置設施的產廢單位滿分為50分,40(含)-50分為達標,30(含)-40分為基本達標;30分以下為不達標。 (2)有自行利用或處置設施的產廢單位滿分為60分,48(含)-60分為達標,36(含)-48分為基本達標,36分以下為不達標。 (3)有自行利用和處置設施的產廢單位滿分為70分,56(含)-70分為達標,42(含)-56分為基本達標,42分以下為不達標。 10.非工業源危險廢物產生單位(醫療機構、實驗室、機動車保養維修等單位)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指標可以參照本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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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危險廢物規范化環境管理評估指標
(危險廢物經營單位)
評估項目 |
評估主要內容 |
分數 |
評估標準 |
評分要點 |
評估方法 |
備注 | ||
滿分 |
得分 | |||||||
一、經營許可證制度(《固廢法》第八十條) |
1.按照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規定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等經營活動。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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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格按照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規定從事經營活動。 |
1.嚴格按照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規定從事經營活動。得4分。 注:以下情形均為未按照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規定從事經營活動的行為: A.不遵守許可證中所注明或附加的條件,不依許可證中所規定的種類、性質、方式、數量、經營時限等條件接受危險廢物。 B.不依取得許可證時規定的條件和要求建設、配備、使用、管理有關設施、設備和配備、培訓人員。 C.在許可證使用期滿時,不按規定上繳、注銷許可證或申請辦理延期手續。 |
查閱相關資料、現場核查(對照所持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相關規定核對是否按要求從事經營活動) |
| |
2.危險廢物收集許可證持有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時限內將收集的危險廢物提供或者委托給利用、處置單位進行利用或者處置。(僅適用于持危險廢物收集經營許可證的單位)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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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規定的時限內將危險廢物轉移給利用、處置單位。 |
1.在規定的時限內將收集的危險廢物轉移給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處理,能提供相應的合同、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及經營管理臺賬等相關證明材料,超期的提供發證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同意延期的證明材料。得1分。 |
查閱相關資料(查看接收合同和接收單位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等相關材料;查看經營管理臺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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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標識制度(《固廢法》第七十七條) |
3.危險廢物的容器和包裝物應當按照規定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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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國家和地方相關標準規范所示標簽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
1.設置了規范的(樣式正確、內容填寫真實完整)危險廢物識別標志。得1分。 3.未設置識別標志或識別標志樣式不正確、填寫內容有2處及以上錯誤。得0分。 |
現場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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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應當按照規定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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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國家和地方相關標準規范所示標簽和警示標志設置危險廢物識別標志。 |
1.在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設施、場所均設置了規范(形狀、顏色、圖案均正確)的危險廢物識別標志。得1分。 2.上述危險廢物環境管理的相關設施、場所識別標志有1處錯誤。得0.5分。 |
現場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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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管理計劃制度(《固廢法》第七十八條) |
5.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包括減少危險廢物產生量和降低危險廢物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險廢物貯存、利用、處置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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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了危險廢物管理計劃;內容齊全,危險廢物的產生環節、種類、危害特性、產生量、利用處置方式描述清晰。 |
A.危險廢物的產生環節、種類描述清晰。 B.危險廢物產生量預測依據充分,且提出了減少產生量的措施。 C.危險廢物的危害特性描述準確,且提出了降低危害性的措施。 D.危險廢物貯存、利用、處置措施描述清晰。 |
1.查閱相關資料(查看危險廢物管理計劃)。 2.比對該企業近3年管理計劃,查閱危險廢物產生情況是否有較大變動。如有,請企業提供說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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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報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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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國家危險廢物信息管理系統報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內容發生變更時及時變更相關備案內容。 |
1.經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備案,并可提供相關備案證明材料;管理計劃內容發生變更時及時變更相關備案內容。得1分。 |
查閱相關資料(由企業提供已經備案的證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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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排污許可制度(《固廢法》第三十九條) |
7.產生工業固體廢物的單位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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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并按證排污。 |
1.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許可證中按照技術規范對工業固體廢物提出明確環境管理要求,對工業固體廢物的貯存、自行利用處置和委托外單位利用處置符合許可證要求,按要求及時提交臺賬記錄和執行報告。得2分。 2.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對工業固體廢物的貯存、自行利用處置和委托外單位利用處置符合許可證要求,但未按要求及時提交臺賬記錄和執行報告。得1分。 3.未依法取得排污許可證,或依法取得了排污許可證,但對工業固體廢物的貯存、自行利用處置和委托外單位利用處置不符合許可證要求,未及時提交臺賬記錄和執行報告。得0分。 |
查閱相關資料、現場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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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臺賬和申報制度(《固廢法》第七十八條) |
8.通過國家危險廢物信息管理系統向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如實申報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處置等有關資料。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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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國家危險廢物信息管理系統如實申報;內容齊全;能提供證明材料,證明所申報數據的真實性和合理性。 |
1.全面、準確地申報了危險廢物的種類、產生量、流向、貯存、利用、處置情況;且可提供證明材料(如危險廢物管理臺賬、環評文件、竣工驗收文件、危險廢物轉移聯單、危險廢物利用處置合同、財務數據等)。得4分。 |
1.至少抽選2種產生量大的危險廢物,核實產生、貯存、轉移、利用、處置全過程流向的合規合理性。 2.查閱相關資料(由企業提供已經申報登記的證明材料和相應的其他證明材料)。 3.比對該企業近3年申報資料,查閱危險廢物產生情況是否有較大變動。如有,請企業提供說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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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轉移制度(《固廢法》第三十七條、第八十二條) |
9.接收、轉移危險廢物的,按照危險廢物轉移有關規定,如實填寫、運行轉移聯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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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實際接收、轉移的危險廢物,如實填寫、運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 |
1.接收、轉移危險廢物的,按照危險廢物轉移有關規定通過國家危險廢物信息管理系統如實填寫、運行電子聯單。得4分。 |
查閱相關資料、現場核查(現場查看轉移聯單,并與經營情況記錄等進行核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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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利用處置過程新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委托他人運輸、利用、處置的,應當對受托方的主體資格和技術能力進行核實,依法簽訂書面合同,在合同中約定污染防治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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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處置過程新產生危險廢物需轉移給外單位利用或處置的單位,核定受托方的主體資格和技術能力。 |
A.對受托方的主體資格和技術能力進行核實,且可提供證明材料。 B.及時核對受托方收集、利用或者處置相關危險廢物情況,且可提供證明材料。 以上每項符合得2.5分,共5分。 |
1.查閱相關資料(如受托方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及其附件的復印件等)。 2.實地或電話同受托方核實,包括轉移聯單同產廢單位的臺賬核實;轉移聯單同經營單位的經營管理臺賬核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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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轉移危險廢物的,應當向危險廢物移出地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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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移出地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請并獲得批準。 |
1.跨省、自治區、直轄市轉移危險廢物的,在轉移危險廢物前向移出地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申請并得到批準。得2分。 2.未獲得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批準,擅自轉移危險廢物。得0分。 |
查閱相關資料(查看批準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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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環境應急預案備案制度(《固廢法》第八十五條) |
12.按照危險廢物經營單位編制環境應急預案相關標準規范要求,依法制定了意外事故的環境污染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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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意外事故應急預案(綜合性應急預案有危險廢物相關篇章或有危險廢物專門應急預案)。 |
A.應急預案有明確的管理機構及負責人。 B.有意外事故的情形及相應的處理措施。 C.有應急預案中要求配置的應急裝備及物資。 D.內部及外部環境發生改變時,及時對應急預案進行了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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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閱相關資料(查看環境應急預案)、現場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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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向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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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 |
1.環境應急預案報所在地生態環境主管部門和其他負有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備案,有相關的證明材料。得1分。 |
查閱相關資料(查看備案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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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按照預案要求每年組織應急演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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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預案要求每年組織環境應急演練。 |
A.有詳細的演練計劃。 B.有演練的圖片、文字或視頻記錄。 C.有演練后的總結材料。 D.參加演練人員熟悉意外事故的環境污染防范措施。 以上每項符合得0.5分,共2分。 |
查閱相關資料(查看環境應急預案演練記錄)、現場詢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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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貯存設施環境管理(《固廢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七十九條、第八十一條) |
15.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完成“三同時”驗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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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環評材料,并完成“三同時”驗收。 |
1.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對全部危險廢物貯存設施進行了評價,且完成了“三同時”驗收或在驗收期限內。得2分。 3.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僅對部分危險廢物貯存設施進行了評價,且完成了“三同時”驗收或在驗收期限內。得1分。 |
查閱相關資料(查看環評材料及批復、驗收報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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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環境保護標準要求貯存危險廢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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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的有關要求。 |
A.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一般要求,按照危害特性分類貯存危險廢物、未混合貯存性質不相容且未經安全性處置的危險廢物、具備防滲漏功能或采取相應措施等。 B.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貯存容器有關要求,裝載危險廢物的容器完好無損等。 C.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污染物排放有關要求,危險廢物貯存過程產生的各種污染物滿足國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等要求。 D.符合《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監測有關要求,按照有關規定開展自行監測等。 以上每項符合得1分,共4分。 |
現場核查廠區內(不僅限于貯存設施)危險廢物存放情況,重點核查是否存在隨意堆存、與一般工業固體廢物摻混等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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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貯存期限不超過一年;確需延長貯存期限的,報經頒發許可證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批準。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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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廢物貯存不超過一年;超過一年的報經頒發許可證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批準。 |
1.危險廢物貯存不超過一年,超過一年的報經頒發許可證的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批準,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得1分。 |
查閱相關資料(查看經營管理臺賬)、現場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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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利用處置設施環境管理(《固廢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七十九條、第八十八條) |
18.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完成“三同時”驗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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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環評材料,并完成“三同時”驗收。 |
1.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對全部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進行了評價,且完成了“三同時”驗收或在驗收期限內。得2分。 3.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僅對部分危險廢物利用處置設施進行了評價,且完成了“三同時”驗收或在驗收期限內。得1分。 |
查閱相關資料(查看環評材料及批復、驗收報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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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符合運行環境管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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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行要求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
利用處置危險廢物過程符合國家和地方相關標準規范(如《危險廢物焚燒污染控制標準》《危險廢物填埋污染控制標準》《水泥窯協同處置固體廢物污染控制標準》等)。得6分。根據實際情況,酌情打分。 |
查閱相關資料(相關標準或技術規范、污染物排放監測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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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按照有關要求定期對利用處置設施污染物排放進行環境監測,并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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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測點位、指標及頻次符合要求,有定期環境監測報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相關標準要求。 |
1.按照有關法律和排污單位自行監測技術指南等規定,建立企業監測制度,制定監測方案,且近一年內按照監測方案要求的監測點位、監測指標和監測頻次對利用處置設施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了監測,有環境監測報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執行標準。得2分。 2.近一年內有環境監測報告,并且污染物排放符合執行標準,但監測點位不符合要求或監測指標、頻次不足。得1分。 注:企業可根據自身條件和能力,利用自有人員、場所和設備自行監測;也可委托其他有資質的檢(監)測機構代其開展自行監測。 |
查閱相關資料(對照相關標準查看環境監測報告)、現場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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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利用處置設施環境管理(《固廢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七十九條、第八十八條) |
21.重點危險廢物集中處置設施、場所退役前,運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設施、場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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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役費用預提;對封場的填埋場采取封閉措施,設置永久性標記。 |
A.填埋危險廢物的設施退役費用列入投資概算或者生產成本,且按照國家和地方要求按時繳納。 B.危險廢物填埋場服役期屆滿后,按照有關規定對填埋過危險廢物的土地采取封閉措施,并在劃定的封閉區域設置永久性標記。 以上每項符合得0.5分,共1分。 |
查閱相關資料、現場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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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危險廢物資源化利用過程符合環境保護要求。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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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固體廢物鑒別標準通則》相關要求。 |
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得6分: A.危險廢物資源化產物生產過程中排放到環境中的有害物質限值和該產物中有害物質的含量限值,符合國家相關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或技術規范要求,并提供證明材料。 B.當沒有國家污染控制標準或技術規范時,危險廢物資源化產物中所含有害成分含量不高于利用被替代原料生產的產品中的有害成分含量,并且在該產物生產過程中,排放到環境中的有害物質濃度不高于利用所替代原料生產產品過程中排放到環境中的有害物質濃度,并提供證明材料。 |
查閱相關資料(相關標準或技術規范、污染物排放監測報告、有害物質含量檢測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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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運行環境管理要求(《固廢法》第十九條) |
23.危險廢物(醫療廢物除外)入廠時進行特性分析。在利用處置前對危險廢物相關參數進行分析。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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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入場時對所接收的性質不明確的危險廢物進行危險特性分析。在利用處置前對危險廢物相關參數進行分析。 |
A.在入場時對所接收的性質不明確的危險廢物進行危險特性分析,提供分析報告。 以上每項符合得2分,共4分。 |
查閱相關資料(查看分析報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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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運行環境管理要求(《固廢法》第十九條) |
24.定期對利用處置設施、監測設備以及運行設備等進行檢查,發現破損,應及時采取措施清理更換,應對環境監測和分析儀器進行校正和維護。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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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對相關設施進行檢查和維護,且運行正常。 |
A.定期對利用處置設施、監測設備和運行設備進行檢查和維護,且運行正常。 以上每項符合得0.5分,共1分。 |
查閱相關資料、現場核查(查看檢查和維護記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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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記錄和報告經營情況制度(《固廢法》第八十條) |
25.按照相關標準規范要求,建立危險廢物管理臺賬,如實記載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的類別、來源去向和有無事故等事項。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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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了經營管理臺賬,能如實記載危險廢物經營情況。 |
1.建立了經營管理臺賬,涵蓋了危險廢物詳細分析記錄、接收記錄、利用處置記錄、新產生危險廢物記錄(不新產生危險廢物的單位除外)、內部檢查記錄、設施運行及環境監測記錄、人員培訓記錄、事故記錄和報告、應急預案演練記錄等9項內容,且如實記載危險廢物經營情況,數據準確。得5分。 3.未建立經營管理臺賬。得0分。 |
查閱相關資料(查看危險廢物經營管理臺賬;依據轉移聯單抽查若干批危險廢物的經營記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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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通過國家危險廢物信息管理系統如實申報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利用、處置活動情況。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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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時通過國家危險廢物信息管理系統如實申報危險廢物經營情況。 |
1.按要求通過國家危險廢物信息管理系統如實申報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利用、處置活動情況,數據真實可靠,可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得2分。 |
查閱相關資料(查看近3年危險廢物經營情況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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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將危險廢物管理臺賬保存10年以上,以填埋方式處置危險廢物的管理臺賬應當永久保存。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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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保存時限要求。 |
1.危險廢物管理臺賬保存10年以上(以填埋方式處置危險廢物的永久保存)。得1分。 |
查閱相關資料(查看每年度的危險廢物管理臺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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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信息發布(《固廢法》第二十九條) |
28.收集、利用、處置固體廢物的單位,應當依法及時公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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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及時公開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 |
1.通過企業網站等途徑依法公開當年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或向公眾開放設施場所。得1分。 2.未依法公開當年危險廢物污染環境防治信息。得0分。 |
查閱相關資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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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業務培訓(《危險廢物經營單位記錄和報告經營情況指南》,環境保護部公告2009年第55號) |
29.對本單位工作人員進行培訓。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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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管理人員和從事危險廢物收集、運輸、貯存、利用和處置等工作的人員掌握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熟悉本單位制定的危險廢物管理規章制度、工作流程和應急預案等各項要求;掌握危險廢物分類收集、運輸、暫存、利用和處置的正確方法和操作程序。 |
A.對管理人員和從事危險廢物收集、運輸、貯存、利用和處置等工作的人員進行了培訓。 B.參加培訓人員對危險廢物管理制度、相應崗位危險廢物管理要求等較熟悉。 以上每項符合得0.5分,共1分。 |
資料檢查(查看培訓相關材料)、現場詢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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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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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加分項 |
A.在危險廢物相關重點環節和關鍵節點應用視頻監控的,加0.5分;在危險廢物相關重點環節和關鍵節點應用電子標簽的,加0.5分。 B.投保環境污染責任保險的,加1分。 |
查閱相關資料、現場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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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決項 |
A.無許可證或者不按照許可證規定超數量、超范圍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利用、處置經營活動的。 B.將危險廢物(收集/利用/處置環節豁免的除外)提供或者委托給無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其他生產經營者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活動的。 C.由于危險廢物管理不當導致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 D.擅自轉移、傾倒、堆放危險廢物的。 E.執行臺賬和申報制度存在不報或虛報、瞞報危險廢物的。 |
現場核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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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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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估結果:達標□基本達標□不達標□ | ||||||
說明: 1.工作組應當至少包括2名具有環境執法證件的人員,可邀請專家參與檢查。 2.評估人員要做好記錄并簽字。 3.對危險廢物流向、貯存、利用、處置等信息,要核查原始憑證。 4.根據評分要點給出得分。 5.備注欄可對評估情況進行簡要記錄。 6.評估內容不適用的,計為0分,并將該項分值從滿分中扣除后,按比例換算達標、基本達標、不達標界值。 7.加分項目以當年是否開展為準。 8.否決項,即該項不得分,則評估結果為不達標。 9.評估結果: 滿分為70分,56(含)-70分為達標,42(含)-56分為基本達標,42分以下為不達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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