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 115002323224144765/2023-00161 | [ 發文字號 ] | 武衛發〔2023〕193號 |
[ 主題分類 ] | 衛生 | [ 體裁分類 ] | 其他公文 |
[ 發布機構 ] | 武隆區衛生健康委 | ||
[ 成文日期 ] | 2023-11-27 | [ 發布日期 ] | 2023-12-06 |
重慶市武隆區衛生健康委員會關于印發《武隆區肺結核患者管理服務項目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醫療衛生保健單位:
結核病是嚴重危害人民群眾健康的重大傳染病。近年來我區結核病報告發病率持續在100/10萬以上,位居重慶市前五位;老年斷治患者逐年增加,成功治療率呈下降趨勢;耐藥結核患者增多,治療費用高,疾病負擔重,防控任務十分艱巨。為貫徹落實《“健康重慶2030”規劃綱要》,進一步加強我區結核病防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請各單位遵照執行。
附件:武隆區肺結核患者管理服務項目實施方案
重慶市武隆區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3年11月27日
(此件公開發布)
武隆區肺結核患者管理服務項目實施方案
一、項目目標
以早發現、早治療、規范管理為中心,全面加強我區結核病防治工作,提高結核病防治服務能力和可及性。針對我區結核病患者成功治療率相對較低的問題,開展由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為肺結核患者完善相關檢查和發放抗結核病藥品管理服務工作,努力提高患者規則服藥率和成功治療率,以達到降低疫情高發的最終目的。
二、項目內容
(一)服務對象:區人民醫院結核病門診登記的肺結核患者、自愿到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復查取藥的患者。
(二)服務機構:區人民醫院、區疾控中心、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三)服務內容: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對區人民醫院結核病門診登記的肺結核患者實施復查、藥品發放和隨訪。
(四)服務流程。
1.區人民醫院結核病門診發現新患者后,按要求開展痰涂片檢查和耐藥篩查,為患者制定治療方案,發放強化期結核病藥品,同時將患者診療信息發送至所在轄區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2.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收到肺結核患者診療信息后,建立肺結核患者管理檔案,按基本公共衛生服務結核管理項目要求的時間和頻次開展第一次入戶隨訪和強化期隨訪管理。
3.強化期結束后,患者前往轄區內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開展血常規、肝腎功、DR胸片檢查,并將檢查結果上傳至區人民醫院結核病門診,為患者采集痰標本,并送區人民醫院檢查。
4.區人民醫院結核病門診根據患者復查結果制定下一步治療方案后,將結核藥品郵寄到患者所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5.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通知肺結核患者取藥或根據需要送藥上門。
6.如在診療過程中出現嚴重藥物副反應停藥的患者,由患者所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上門隨訪檢診,報定點醫院最終確認是否上門指導治療。
三、組織實施
(一)區疾控中心。一是負責本方案的組織實施,做好結核病疫情數據監測和數據分析及效果評估;二是加強業務培訓,指導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落實肺結核患者治療期間的復查、藥品發放和隨訪管理;三是協調區人民醫院和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之間的信息溝通;四是定期督導,同時將工作指標完成情況上報區衛生健康委。
(二)區人民醫院。一是負責初診患者的診斷同時為確診患者制定(調整)合理的治療方案并根據治療方案發放強化期治療藥品;二是負責肺結核患者治療期間痰涂片檢查、耐藥篩查;三是負責將肺結核患者診療信息下發到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四是負責肺結核患者藥品郵寄;五是負責肺結核患者的治療轉歸評估。
(四)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一是負責肺結核患者治療期間的復查、藥品發放和隨訪管理;二是負責肺結核患者痰標本采集及送檢;三是負責斷治患者的追蹤。
四、經費保障
本方案所涉及的經費按有關要求執行。
附件:肺結核患者管理流程圖
肺結核患者管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