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 11500232MB1520593R/2022-00017 | [ 發文字號 ] | |
[ 主題分類 ] | 信訪 | [ 體裁分類 ] | 公文 |
[ 發布機構 ] | 武隆區信訪辦 | ||
[ 成文日期 ] | 2022-12-29 | [ 發布日期 ] | 2022-12-29 |
重慶市人民建議獎勵辦法
(1999年10月25日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65號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條?為鼓勵人民群眾獻計獻策,集中群眾智慧,促進我市改革開放和經濟、社會發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公民、市外公民以及外國人、無國籍人均可就本市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政府工作等方面提出意見和建議。
所提意見和建議(以下統稱人民建議)應采用書面形式,并注明姓名和通信地址。
市人民政府對有價值的人民建議給予獎勵。
第三條?人民建議獎勵,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鼓勵為主的原則。
第四條?市人民政府設立人民建議獎。
人民建議獎分為特等獎,一、二、三等獎和鼓勵獎。獲獎者由市人民政府頒發榮譽證書予以表彰,并發給獎金。
特等獎:
所提建議對本市的建設和發展具有重要價值或產生了重要作用的,獎金不低于50000元人民幣。
一等獎:
所提建議能夠產生或產生了顯著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獎金10000元人民幣。
二等獎:
所提建議能夠產生或產生了明顯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獎金5000元人民幣。
三等獎:
所提建議能夠產生或產生了一定的經濟效益或社會效益的,獎金3000元人民幣。
鼓勵獎:
經常提出建議,并有一定參考價值的,獎金1000元人民幣或紀念品。
第五條?設立人民建議獎評審小組。
評審小組由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市人事局、市財政局,市人民政府人民建議征集辦公室(以下簡稱市建議征集辦)等相關部門和有關專家組成,負責評審工作。
第六條?人民建議獎每年頒發一次。獎勵評審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每年3月,由市建議征集辦商市人事局提出上年度獎勵建議名單,填寫《人民建議獎勵申報表》,并根據獎勵建議名單,確定參加評審小組的單位和人員;
(二)提請評審小組審核獎勵建議名單;
(三)獎勵建議名單評審完畢后報市人民政府審批;
(四)向社會公布獲獎名單,并采用適當方式頒獎。提請評審的建議,須附具原始信件、有關部門對建議作出的論證結論及其它應附的材料。
同一內容的建議,以收文時間為序,提請評審最早提出的建議人。
同一內容、互相補充的多個建議,作為共同建議提請評審。
第七條?人民建議獎勵為專項獎,不涉及獲獎者的人事、工資等其它待遇。
第八條?本辦法由重慶市人民政府人民建議征集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第九條?區縣(自治縣、市)人民政府可以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十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