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 11500232MB1510037U/2024-00013 | [ 發文字號 ]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布機構 ] | 武隆區應急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2 | [ 發布日期 ] | 2024-02-22 |
重慶市武隆區應急救援指揮中心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1.加強安全生產和自然災害應急救援,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2.協助安全生產類和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信息的研判、分析工作,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的發布工作。
3.配合組織較大災害應急處置的后方協調指揮有關工作。
4.承擔應急指揮平臺運行管理,負責應急值班值守工作。
5.承擔支援鄉鎮(街道)一般性災害應急處置,組織應急救援隊伍教育訓練。
6.擬訂生產安全事故和自然災害應急專項預案,協助擬訂區級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
7.承擔區級應對重大災害指揮部辦公室現場指揮的組織、協調、處置、保障等事務性工作,協助調動相關應急隊伍和資源。
8.承擔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生產安全事故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的事務性工作。
9.擬訂相關規劃、制度并實施;擬訂應急物資儲備計劃,承擔應急物資儲備和管理。
10.完成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單位構成
區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內設機構4個:綜合科、安全生產救援指揮科、自然災害救援指揮科、物資保障科,無下屬機構。編制人數21人,事業編制21人,實有事業人數21人。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447.2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447.25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0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00萬元,事業收入0.00萬元,上年結轉收入0.00萬元。收入較去年增加447.25萬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由主管部門區應急局統一預算,從2024年度開始單獨預算,2023年無數據。
(二)支出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447.25萬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務0.00萬元,教育0.0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45.12萬元,衛生健康支出22.16萬元,住房保障22.56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357.40萬元。支出較去年增加447.25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447.25萬元,項目支出增加0.00萬元。
三、部門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一)一般公共預算: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447.25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447.25萬元,比2023年增加447.25萬元。其中:基本支出447.25萬元,比2023年增加447.25萬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由主管部門區應急局統一預算,從2024年度開始單獨預算,2023年無數據。基本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區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保障中心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項目支出0.00萬元,本年度區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無項目預算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
2024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4.00萬元,比2023年增加4.00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比2023年減少(或增加)0.00萬元,主要原因是無預算安排出國(境)經費;公務接待費4.00萬元,比2023年增加4.00萬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由主管部門區應急局統一預算,從2024年度開始納入單獨預算。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00萬元,比2023年減少0.00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單位無公務用車。公務用車購置費0.00萬元,主要原因是無公務用車采購計劃。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 66.85萬元,比上年增加66.85萬元,主要原因是上年度由主管部門區應急局統一預算,從2024年度開始區應急救援指揮中心單獨預算。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政府采購情況。所屬各預算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0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 0.0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0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 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00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本單位2024年度無項目資金預算安排。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至2023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專業作業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三)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部門預算公開聯系人:熊興成,聯系方式:023-77722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