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 11500232MB1510037U/2021-00112 | [ 發文字號 ] | 武隆應急發﹝2020﹞15號 |
[ 主題分類 ] | 應急管理 | [ 體裁分類 ] | 其他 |
[ 發布機構 ] | 武隆區應急局 | ||
[ 成文日期 ] | 2021-04-11 | [ 發布日期 ] | 2021-04-11 |
武隆區應急管理局事故災害應急響應機制
全區發生影響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或自然災害時,區應急局應立即啟動事故災害應急預案,運行應急響應機制,有效開展應急處置救援工作,特制定區應急局事故災害應急響應機制。
一、應急工作機構
(一)領導小組。成立事故災害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局班子成員任副組長,局屬各科室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預案管理和綜合減災科,由熊長云任辦公室主任,負責綜合協調工作。
(二)專項工作組。領導小組下設信息管理組、現場處置組、物資保障組、綜合后勤組和調查評估組5個專項工作組。
信息管理組:譚平任組長,熊長云任副組長,劉忠菊、唐吉諒、胥成芬、黃思靜、彭景、李賓若為工作人員。
現場處置組:張朝德任組長,蔡兵任副組長、錢良國任副組長,張偉、楊勇、肖業洪、晏桃園、羅怡為工作人員。
物資保障組:蔣洪陽任組長,熊興成任副組長、王小鋒任副組長,鄭英、羅小蘭、高蒿、劉松為工作人員。
綜合后勤組:鄒習琴任組長,吳波任副組長,徐興榮、蔣志力、陳娟、劉侗、田東、陳久勇、秦海濤、李小波、張建為工作人員。
調查評估組:鄒習琴(兼)和張朝德(兼)任組長,蔡兵任副組長(兼)、沈東任副組長,王良強、羅小蘭(兼)、羅怡(兼)、晏桃園(兼)為工作人員。
二、工作職責
(一)領導小組。領導和組織事故災害應急準備和突發事件的現場處置;根據緊急情況或區政府指令,發布預警信息,確定應急響應級別;與事故發生當地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或組織進行聯絡,調度搶險救援隊伍和應急物資,或請求有關方面援助;掌握和發布應急處置有關信息,及時上報事故和救援進展情況;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和自然災害調查評估。
(二)專項工作組。
信息管理組:收集各鄉鎮和行業管理部門災情信息;匯總處理各類信息,編制各類信息稿件;向區總值班室報送信息;向市應急局報送信息。
處置救援組:迅速開展監測,及時查明事故初步原因和損害情況,查明危險范圍和趨勢,確定疏散和警戒范圍;組織制定處置救援方案;指揮現場處置救援;指導現場救援人員安全防護;提出救援力量和救援設施設備需求;組織災民轉移,安置;報告處置情況。
物資保障組:核實現場災情;向市應急局報災系統報送災情;發放救災物資;提供各類應急物資和救災物資信息。
綜合后勤組:協調區級行業部門和有關鄉鎮(街道)應急處置和救災工作,調度應急專家、救援隊伍及應急物資;調度各類應急用車;提供救災人員生活保障;傳達領導小組工作指示。
調查評估組:負責查明生產安全事故的原因、過程和人員傷亡、經濟損失情況;及時收集、固定證據,確定生產安全事故的性質和責任者,提出對涉事單位和責任者的財產保全以及重點當事人的穩控建議;開展初步調查評估。
三、工作要求
(一)業務要求。明確應急職責;熟悉業務內容;掌握工作流程。
(二)紀律要求。接到工作通知時立即到達辦公室接受工作安排;實行工作組長負責制,具體落實相關人員具體工作事宜;必須24小時將手機置于開機狀態,以方便及時聯系。
附件:1.說明事項
附件1
說明事項
1、所稱事故災害,是指各類生產安全事故和自然災害,自然災害指干旱、洪澇、風雹、 冰雹、低溫冷凍、病蟲害、滑坡、地震、森林火災等異常自然現象造成的危害。
2、抗災是指自然災害發生時的緊急搶險、排險;救災是指災害發生后的人員、物資搶險、安排災民生活、災區生產自救、恢復重建的所有活動及措施。
3、事故災害報告內容主要包括:災害發生的背景、災害種類、發生時間、地點、范圍、傷亡人數、損失程度、災害后果、采取的措施,生產生活上急需解決的問題等。
4、影響較大事故災害一般指災情出現3人及以上死亡、或500人以上轉移安置、或倒塌房屋10戶以上、或干旱造成缺水3000人以上、或區政府決定的其他應急事項時,應該按照程序啟動相應級別的應急響應。
5、災民“五有”:有住所、有飯吃、有衣穿、有干凈水喝、病了能醫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