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 115002320086917159/2024-00009 | [ 發文字號 ] | |
[ 主題分類 ] | 財政 | [ 體裁分類 ] | 財政預算、決算 |
[ 發布機構 ] | 武隆區火爐鎮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26 | [ 發布日期 ] | 2024-02-26 |
重慶市武隆區火爐鎮文化旅游服務中心2024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單位基本情況
(一)職能職責
主要職能是組織群眾文化活動,繁榮文化旅游事業。主要職責:承擔轄區內文化體育陣地建設,組織開展文化體育、文化交流、全民健身活動,組織轄區內文藝培訓等;規范農家樂和文娛活動等旅游場所、旅游設施、旅游項目的經營服務;統籌旅游市場秩序,協調旅游執法管理,調處涉旅投訴糾紛,營造誠信經營、文明有序的旅游市場環境;開展旅游宣傳推介、旅游統計、旅游招商等工作;指導旅游項目、旅游產品開發等工作。
(二)單位構成
本單位無下屬機構。
二、部門收支總體情況
(一)收入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109.0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09.04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0.00萬元,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收入0.00萬元,事業收入0.00萬元,上年結轉收入0.00萬元。收入較2023年增加109.04萬元,主要是2024年獨立預算。
(二)支出預算。2024年年初預算數109.04萬元,其中: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預算83.57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預算15.82萬元,衛生健康支出預算4.8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預算4.83萬元。支出預算較2023年增加109.04萬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預算增加109.04萬元。
三、部門財政撥款收支情況
(一)一般公共預算。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09.04萬元,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支出109.04萬元,比2023年增加109.04萬元。其中:基本支出109.04萬元,比2023年增加109.04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單位2024年獨立預算,主要用于保障在職人員工資福利及社會保險繳費和保障部門正常運轉的各項商品服務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2024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0.00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0.00萬元,與2023年保持一致,主要原因是重慶市武隆區火爐鎮文化旅游服務中心2024年無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經費情況說明
2024年“三公”經費預算0.27萬元,比2023年增加0.27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用0.00萬元,與2023年持平;公務接待費0.27萬元,比2023年增加0.27萬元,主要原因是本單位2024年獨立預算;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00萬元,公務用車購置費0.00萬元,與2023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一)機關運行經費。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運行經費16.53萬元,比上年增加16.53萬元,主要原因為本單位2024年獨立預算。主要用于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水電費、物管費、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及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
(二)政府采購情況。2024年政府采購預算總額0.0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00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政府采購0.00萬元: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0.00萬元。
(三)績效目標設置情況。本單位2024年項目0個,金額0.00萬元。
(四)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截止2023年12月,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2024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勤執法用車0輛。
六、專業性名詞解釋
(一)財政撥款收入:指本年度從本級財政部門取得的財政撥款,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二)其他收入:指單位取得的除“財政撥款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為保障機構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而發生的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
(四)項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為完成特定行政任務和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五)“三公”經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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