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區河長制工作組織體系調整方案
我區區鄉兩級原總河長、常務副總河長、副總河長和部分河流河長因換屆或工作調整發生變化,為了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強化河湖長制決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確保河長制工作落實落地,推動區級河長無縫銜接持續履職,根據《重慶市河長制條例》和《武隆區進一步健全完善河長制工作機制體制方案》(武隆河長辦發〔2021〕14號)規定,制定武隆區河長制工作組織體系調整方案。
一、調整內容
(一)區級河長制工作組織體系
1.總河長、常務副總河長、副總河長
區總河長調整為區委書記何慶、區政府區長左軍;常務副總河長調整為區委副書記毛大春;區副總河長調整為區政府副區長何圣春、鄧濤。
2.區級河長、河流牽頭部門
河長既擔任該河流干流河長,也擔任該河流流域內水庫庫長。
(1)烏江(武隆段)
區級河長:何慶(區委書記)
區級副河長:陳勁(區委常委、宣傳部部長)
河流牽頭部門:區農業農村委、區委辦公室
(2)芙蓉江(武隆段)
區級河長:左軍(區委常委、區政府區長)
區級副河長:劉高永(區委常委、區政府常務副區長)
河流牽頭部門:區教委、區政府辦公室
(3)大溪河(武隆段)
區級河長:楊國權(區人大常委會主任)
區級副河長:張志強(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區監委主任)
河流牽頭部門:區住房城鄉建委、區紀委監委機關、區人大辦公室
(4)清水溪
區級河長:王頻(區政協主席)
區級副河長:劉芳敏(區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河流牽頭部門:區交通局、區政協辦公室
(5)貓兒溝
區級河長:毛大春(區委副書記)
河流牽頭部門:區林業局
(6)石梁河
區級河長:馬應華(區委常委、區政府副區長)
河流牽頭部門:區經濟信息委
(7)老盤河
區級河長:何正清(區委常委、區委組織部部長)
河流牽頭部門:區水利局
(8)郭溪溝
區級河長:黃昕(區政府副區長)
河流牽頭部門:區衛生健康委
(9)長頭河
區級河長:張凱(區政府副區長)
河流牽頭部門: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
(10)木棕河(武隆段)
區級河長:劉?。?/span>區政府副區長)
河流牽頭部門:區文化旅游委
(11)延滄河
區級河長:鄧濤(區政府副區長)
河流牽頭部門:區生態環境局
(二)鄉鎮(街道)河長制工作組織體系
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根據《重慶市河長制條例》和《武隆區進一步健全完善河長制工作機制體制方案》(武隆河長辦發〔2021〕14號)規定,結合實際進行調整。
(三)河長辦公室
區河長辦公室作為區級總河長、河長的辦事機構,承擔河長制具體工作,并配備相應的工作人員。區河長辦公室主任調整為區政府副區長何圣春,常務副主任調整為區水利局局長柯曉東,副主任由區水利局和區生態環境局分管領導擔任,區河長辦公室成員為河長制責任單位和區級河流牽頭單位負責人。
鄉鎮(街道)河長辦公室按《武隆區進一步健全完善河長制工作機制體制方案》(武隆河長辦發〔2021〕14號)規定,結合實際進行調整。
(四)河長制責任單位和成員單位
按《武隆區進一步健全完善河長制工作機制體制方案》(武隆河長辦發〔2021〕14號)規定執行。
二、調整要求
(一)區河長辦修改《重慶市河長制信息管理系統》河長名錄,進入巡河查河管理考核;更新河長公示牌。
(二)各區級河流河長(副河長)迅速到崗到位在狀態,各河流牽頭單位認真發揮參謀助手作用,按照《重慶市河長工作交接制度(試行)》,將河長職責清單化、河流問題臺賬化、履職程序圖表化,采取簽署《離任交接清單》方式,服務河長完成工作交接,協助區河長辦更新河長公示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