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武隆區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

重慶市武隆區人民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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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讀

 

 

重慶市武隆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關于印發武隆區培育建設商文旅體融合

發展城市若干政策的通知

武隆府辦發〔2022〕29號

 

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區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武隆區培育建設商文旅體融合發展城市若干政策》已經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重慶市武隆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2年4月15日        

(此件公開發布)

 

武隆區培育建設商文旅體融合發展

城市若干政策

 

一、培育試點示范項目。支持開展商文旅體融合發展試點示范創建,對納入試點的項目采取“以獎代補”的方式,給予50萬—100萬元的資金獎勵,并根據階段性成效評估情況,擇優繼續給予適當資金獎勵。(責任單位:區商務委、區文化旅游委、區財政局)

二、支持商業載體示范創建。鼓勵建設特色美食夜市(街區)和專業市場,總投資額500萬元以上,按實際投資額的5%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投資開辦酒吧、咖啡吧等“星光產業”并投入運營滿一年的,實際投資額在50萬元以上的,按1%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鼓勵文化企業通過保護性開發、盤活存量資產等方式在武隆區新建文化產業園區,打造“老字號”“非物質文化遺產”“工藝美術”等特色文化旅游街區(園區),街區建設實際投資(不含土地出讓金)超過1000萬元以上、入駐文化企業數量達到10家并正常運營一年以上的,按其實際投入的2%給予運營主體一次性資金補助,補助資金最高不超過50萬元。(責任單位:區文化旅游委、區商務委、區財政局)

三、支持龍頭企業引進培育。對引進境外來武投資的文化旅游重大項目,投資額達50億元以上的,項目建成投用后,除享受武隆區招商引資政策外,還一次性給予500萬元獎勵。對新注冊成立總部機構匯集連鎖批發零售、住宿餐飲品牌商戶歸集納統的,按對本級財政貢獻大小給予適當獎勵。(責任單位:區商務委、區財政局、區文化旅游委、區市場監管局)

四、支持特色品牌發展。對獲得重慶市名牌農產品的企業,每項獎勵5萬元;獲得全國名特優新農產品的申報單位,每項獎勵10萬元;獲得農產品地理標志登記的申報單位,每項獎勵10萬元;鼓勵培育創建中華老字號、重慶老字號,對獲得“中華老字號”的企業,獎勵20萬元;獲得“重慶老字號”的企業,獎勵5萬元;在國家級比賽中獲得中華名宴、名菜、名小吃的企業,分別獎勵0.5萬元;在市級比賽中獲得市級名宴、名菜、名小吃的企業,分別獎勵0.2萬元。(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區農業農村委、區商務委)

五、支持發展電子商務。鼓勵實體零售企業應用“社交電商”“直播帶貨”“小程序”等開發數字化產品和服務,支持大型超市及社區商店,與電商企業合作,通過送貨上門、貨到店取、社群購物等方式,提供及時高效特色化末端配送服務。引導餐飲企業通過線上訂餐、線下配送方式為居民提供餐飲外賣配送服務。對符合電商資金支持方向的給予補貼。(責任單位:區商務委、區財政局)

六、支持住宿企業升級發展。對新評定的五星級、四星級、三星級旅游酒店,分別獎勵30萬元、20萬元、10萬元。對新評定的四星級、五星級農家樂,按照相關規定,參照四星級、五星級鄉村旅游經營戶予以獎勵。對引進國際知名品牌酒店,投資額達1億元以上的,項目建成投用后,給予實際投資額2%的獎補,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200萬元。對引進中國飯店業最具規模前30家飯店管理公司(集團)和全球知名酒店管理集團100強,且管理期滿3年以上的四星級(含)標準以上酒店,分別一次性給予30萬元、50萬元的獎勵。(責任單位:區文化旅游委、區招商中心、區商務委)

七、支持餐飲企業升級發展。對引進的國際知名特色餐飲連鎖店,正常運營1年后,一次性給予20萬元獎勵。對開設連鎖直營門店、建設中央廚房或主食加工配送中心的餐飲企業,擇優給予一定資金獎勵。(責任單位:區商務委、區市場監管局)

八、支持文化旅游擴容提質。支持國家級、市級、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入駐文化產業園區、特色文化旅游街區、旅游景區,開展保護傳承活動連續兩年以上(含兩年),且帶動園區、街區、景區長足發展的,給予一次性獎勵每人(或每個項目)2萬元,項目或傳承人不重復獎勵。凡被命名為市級、區級非遺工坊的企業或基地,經相關行業主管部門審查認定后,分別一次性獎勵3萬元、1萬元。鼓勵個人、企業和社會組織建設非國有博物館、民俗文化館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習所,保護與展示文化遺產,對固定資產投資在200萬元以上的非國有博物館、民俗文化館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傳習所,按當年實際投資,一次性給予1%的獎勵,最高不超過10萬元;成功創建國家級旅游度假區、全國研學旅游示范基地等,一次性分別給予30萬元獎勵;成功創建市級旅游度假區、全國研學旅游示范基地等,一次性分別給予1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文化旅游委、區財政局)

九、支持體育消費升級發展。支持鄉鎮(街道)加快全民健身場館智慧化轉型升級,對符合重慶市公共體育場館設施智能化建設相關標準的體育場館,按照市級政策標準給予一定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區文化旅游委)

十、支持發展會展經濟。對新建的國際會展中心項目,投資額達1億元以上的,項目建成投用后,給予實際投資額2%的獎補,最高補助金額不超過200萬元。對引進的國際知名品牌并常態化舉辦的會展、論壇等企業,一次性給予50萬元獎勵。(責任單位:區商務委、區文化旅游委)

十一、支持培育消費促進活動品牌。突出商文旅體融合互動,統籌舉辦系列消費促進活動,各鄉鎮(街道)結合實際,引導轄區電商平臺、餐飲企業、旅游景點策劃開展各具特色的商品展、休閑旅游季、餐飲美食節等豐富多彩的消費促進活動,經區委、區政府批準的活動且影響力大、帶動性強、美譽度高的品牌活動,擇優給予一定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區財政局、區商務委、區文化旅游委、區仙管委、區白管委、區旅游產業〔集團〕公司,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

十二、支持商貿流通企業加快標準化建設。對主導國際、國家、行業、地方標準制定的企業或社會團體,分別獎勵或扶持25萬元、20萬元、15萬元、10萬元;參與國際、國家、行業、地方標準制定的企業或社會團體,分別獎勵或扶持10萬元、8萬元、5萬元、3萬元。(責任單位:區市場監管局)

十三、支持新型消費項目建設。支持發行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用于符合條件的支撐新型消費發展、有一定收益但難以商業化合規融資的公益性項目建設。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用于新型消費基礎設施項目建設。(責任單位:區發展改革委、區財政局)

十四、支持培育物流分撥中心。支持電商和物流企業向鄉鎮農村延伸,挖掘農村電商消費潛力。暢通農產品進城和工業品下鄉渠道,豐富城鄉市場供給。提升電商、快遞進村水平,對設立村級末端網點的快遞企業,給予政策和資金支持。(責任單位:區商務委、區鄉村振興局、區農業農村委、中國郵政武隆分公司,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

十五、開展市場采購貿易試點建設。按照市級政策標準,支持建設市場采購貿易集聚區,對獲得國家市場采購貿易試點資質的市場主體,申報市商務委對其監管平臺建設和運營給予一定支持。(責任單位:區商務委)

十六、優化新消費載體建設用地保障。按照市級政策標準,針對新產業、新業態用地執行差異化供地價格,引導全球引領性、區域地標性、整體持有型的新消費產業化重大項目在產業功能區、商圈、特色街區等重點區域精準布局。在不改變用地主體的前提下,原土地使用權人可利用閑置廠房等存量房產進行制造業與文化創意、健康養老、科技服務業融合轉型發展,在5年內可繼續按原用途和土地權利類型使用土地。對旅游景區外的旅游咨詢服務中心、游客集散中心、旅游廁所、游客休憩點、旅游停車場等公益性基礎設施建設用地,可按劃撥方式提供。結合城市居住社區建設、城鎮老舊小區改造、已建社區房屋建筑和設施整治利用,因地制宜對社區早餐店、家政服務網點、理發店及提供養老、托育服務的生活服務經營場所給予用地、內部改造等方面的支持。(責任單位:區規劃自然資源局、區文化旅游委、區住房城鄉建委)

十七、加強商務文旅人才引進培養。按照市級政策標準,對新經濟領域貢獻度大、符合高層次人才或鴻雁計劃條件的商務文旅人才,可按規定享受相應的人才補貼。支持企業參保職工技能提升,對取得職業資格證書或者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初級工至高級工)的,給予每人最高2500元的技能提升補貼(每年限1次)。支持企業健全首席技師制度,對建立技能大師工作室和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的,分別給予3萬—500萬元建設補助。(責任單位:區人力社保局)

十八、優化消費領域金融服務。支持消費金融公司拓寬市場化融資渠道,引導其為消費者提供個性化金融產品和服務。鼓勵汽車金融公司、汽車消費金融中心為消費者提供優惠利率、聯合貼息等政策。深化金融科技創新賦能,發揮國家金融科技認證中心牽引作用,提升金融服務效率。對符合條件的商貿、文旅等服務型企業進行上市培育,引導有條件的商貿、文旅等服務型公司上市融資。鼓勵金融機構創新農村金融產品,豐富農村地區支付場景。完善跨境支付監管制度,穩妥推進跨境移動支付應用,提升境外人員境內支付規范化、便利化水平,探索新型消費貿易流通下逐步推廣人民幣結算。探索建立西部陸海新通道融資風險分擔機制,探索和創新基于購銷訂單和多式聯運提單在進出口、國內貿易等應用場景的融資方式。(責任單位:區金融服務中心、人行武隆支行、武隆銀保監管組、區商務委)

十九、加大商貿、文旅等服務型企業信貸投放。對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發放的普惠小微企業信用貸款(包括單戶授信1000萬元及以下的小微企業貸款,以及個體工商戶、小微企業主經營性貸款),按規定通過貨幣政策工具,提供優惠資金支持。支持符合條件的法人金融機構發行金融債券和消費類資產證券化產品,并將募集資金用于支持消費類貸款投放。(責任單位:人行武隆支行、武隆銀保監管組)

二十、創新推行稅務行政處罰“首違不罰”事項清單。推廣逾期納稅申報“首違不罰”的線上辦理渠道。進一步完善涉稅容錯糾錯機制,對資料報送、納稅申報和票證管理等10個方面的首次輕微違法行為,免于稅務行政處罰。(責任單位:區稅務局)

二十一、促進支持外資外貿企業引進、培育和發展。支持外資外貿企業建立研發團隊,開展產品研發和技術創新。鼓勵企業參加展會,支持拓展國際國內市場。鼓勵企業使用標準化集裝箱,支持做大貿易市績。(責任單位:區商務委、區市場監管局,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十二、支持開展宣傳營銷。在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前提下,簡化消費促進活動跨多部門審批流程,縮短辦理時間,符合條件的企業、有關行業、大型商場、商業特色街區在開業、年慶和節假日、周末經備案審核可在指定區域內開展場外展示促銷活動。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充分利用開放性公共空間,開設節假日步行街、周末大集、休閑文體專區等常態化消費場所,開展線下宣傳推廣和促銷活動。支持依法設置臨時戶外廣告,經批準可在城市建(構)筑物、設施上臨時懸掛、張貼宣傳品。(責任單位:區城市管理局、區公安局)

以上政策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其他已出臺的相關政策與政策標準不一致的,按最高標準執行,不重復獎勵;同一事項符合本實施方案多項獎勵的,按獎勵額最高的標準執行;同一企業不同項目符合本政策兩項或兩項以上扶持政策的,可疊加執行;政府直接投資項目不予獎勵。本實施方案扶持獎勵政策如與國家和市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相抵觸或上級有新規定的,按國家和市級政策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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