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隆區2023年度重大行政決策后評估報告
根據《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13號)、《重慶市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重慶市人民政府令第337號)、《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重慶市重大行政決策后評估工作規則的通知》(渝府辦發〔2021〕145號)相關規定,我區各重大行政決策執行單位對實施一周年以上的以區政府名義印發的重大行政決策事項開展了后評估工作,現將后評估工作總結報告如下:
一、評估對象
(一)《重慶市武隆區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
(二)《重慶市武隆區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實施方案》
(三)《重慶市武隆區新型城鎮化中長期規劃(2021—2035年)》
(四)《武隆區科技創新“十四五”規劃》
(五)《武隆區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十四五”規劃》
(六)《武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
(七)《武隆區商務發展“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
(八)《武隆區口岸和物流業發展“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
(九)《武隆區食品藥品安全“十四五”規劃(2021-2025)》
(十)《武隆區市場監管現代化“十四五”發展規劃(2021—2025 年)》
(十一)《武隆區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程五年行動方案(2021-2025年)》
(十二)《武隆區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
(十三)《重慶市武隆區衛生健康發展“十四五”規劃》
(十四)《武隆區文化旅游業融合發展“十四五”規劃》
(十五)《以國際化為引領的武隆旅游“三次創業”發展規劃(2022—2035年)》
(十六)《武隆區體育發展“十四五”規劃》
二、評估內容
按照客觀公正、科學規范、廣泛參與、注重實效等評估工作應當遵循的原則,由重大行政決策事項執行單位牽頭對決策事項的實施情況進行評估,包括決策目標、預期效果、社會公眾滿意度等。
三、評估情況
(一)《重慶市武隆區能源發展“十四五”規劃》自印發實施以來暫未出現實質性問題和風險,達到決策目標和預期效果,社會公眾對該決策實施的滿意度99%及以上,建議該決策繼續實施至2025年末。
(二)《重慶市武隆區營商環境創新試點實施方案》已得到執行,決策內容與管理措施必要且適當,該決策的實施結果與決策制定目的相符,建議該決策繼續實施。
(三)《重慶市武隆區新型城鎮化中長期規劃(2021—2035年)》自印發實施以來暫未出現實質性問題和風險,達到決策目標和預期效果,社會公眾對該決策實施的滿意度99%及以上。建議該決策繼續實施至2035年末。
(四)《武隆區科技創新“十四五”規劃》中,根據現行實際,建議該決策的主體目標內容中,將2025年,科技創新全社會研發經費強度達到1%以上(研發經費達到3億元以上)調整為0.6%以上。因《武隆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綱要實施情況中期評估報告》中對于科技創新研發經費建議調整為0.6%。因此建議該決策的主體目標內容中,將2025年,科技創新全社會研發經費強度達到1%以上(研發經費達到3億元以上)調整為0.6%以上。
(五)《武隆區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十四五”規劃》自該決策印發實施以來暫未出現實質性問題和風險,基本達到決策目標和預期效果,社會公眾對該決策實施基本滿意。建議該決策繼續實施。
(六)《武隆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十四五”規劃》總體表述規范,結構嚴密,具有較強的操作性和針對性,建議繼續實施。
(七)《武隆區商務發展“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自印發實施以來,暫未出現實質性問題和風險,規劃主要指標完成情況良好,達到決策目標和預期效果。建議該決策繼續實施至2025年末。
(八)《武隆區口岸和物流業發展“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自頒布實施以來,各項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通道帶物流、物流帶經貿、經貿帶產業基礎態勢已然形成。建議該決策繼續實施至2025年末。
(九)《武隆區食品藥品安全“十四五”規劃(2021-2025)》根據現行實際,建議將“十四五”時期武隆區食品藥品安全主要指標中的“互聯網+明廚亮灶”完成率調整為“各類學校(幼兒園)食堂、養老機構食堂、醫療機構食堂及大型餐飲服務單位和重點旅游接待單位建設率達100%”,將“十四五”時期武隆區食品藥品安全主要指標中的“食品安全監管人員專業化比例”由≧70調整為≧55,將“十四五”規劃重點項目中的“鄉鎮(街道)食品快檢室檢驗能力提升工程”的建設規模及任務調整為“為鄉鎮(街道)培養至少1名精通食品快速檢測工作的人員”,將“十四五”規劃重點行動中的實施“雙安雙創”示范引領行動中的“創建國家農產品質量安全縣”調整為“成功創建全國有機農產品基地”,將“十四五”規劃重點行動中的實施進口食品“國門守護”行動中的“嚴格管理進口冷鏈食品”予以刪除。
(十)《武隆區市場監管現代化“十四五”發展規劃(2021—2025 年)》根據現行實際,建議將市場監管現代化體系建設主要指標中的第17項指標“建設質量基礎一站式服務平臺”調整為“加強質量基礎設施‘一站式’服務網絡平臺建設,線下設立‘一站式’服務窗口建設”。
(十一)《武隆區地理標志運用促進工程五年行動方案(2021-2025年)》自實施以來,各項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建議該決策繼續實施。
(十二)《武隆區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規劃(2021-2025年)》自印發實施以來暫未出現實質性問題和風險,達到決策目標和預期效果,社會公眾對該決策實施的滿意度99%及以上。建議該決策繼續實施至2025年末。
(十三)《重慶市武隆區衛生健康發展“十四五”規劃》根據現行實際,建議將專欄1公共衛生體系建設重點項目中武隆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檢驗檢測綜合樓項目總投資調整為4916.44萬元,刪除“含1個二級(P2)生物安全實驗室”,刪除第四點推動醫療服務高質量發展其中第(六)條專欄2?醫療衛生體系建設重點項目中“到2025年,啟動白馬鎮、火爐鎮、江口鎮、雙河鎮4個衛生院遷建,達到每個衛生院業務用房總建筑面積為3000平方米、床位50張的標準”內容。
(十四)《武隆區文化旅游業融合發展“十四五”規劃》自印發實施以來暫未出現實質性問題和風險,達到決策目標和預期效果,社會公眾對該決策實施的滿意度99%及以上。建議該決策繼續實施至2025年末。
(十五)《以國際化為引領的武隆旅游“三次創業”發展規劃(2022—2035年)》自印發實施以來暫未出現實質性問題和風險,達到決策目標和預期效果,社會公眾對該決策實施的滿意度99%及以上。建議該決策繼續實施至2025年末。
(十六)《武隆區體育發展“十四五”規劃》自印發實施以來暫未出現實質性問題和風險,達到決策目標和預期效果,社會公眾對該決策實施的滿意度99%及以上。建議該決策繼續實施至2025年末。
????????????????????????????????????重慶市武隆區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