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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武隆區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的政策解讀

日期:2024-04-11

202448日,重慶市武隆區人民政府辦公印發武隆區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武隆府辦發〔202417號,以下簡稱《應急預案》)。為便于各單位和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應急預案》有關內容,現作如下解讀。

一、修訂背景和依據是什么?

2021年新修訂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對動物防疫工作有關規定進行了調整,第四十五條明確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上級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和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行政區域的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并根據疫情狀況及時調整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

20202021年,農業農村部印發了《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應急實施方案(2020年版)》《非洲豬瘟疫情應急實施方案(第五版)》,對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和非洲豬瘟疫情應急處置過程中的疫情報告與確認、疫情響應、應急處置等事項進行了規定;20226月修訂發布了《一、二、三類動物疫病病種名錄》,將一類動物疫病由17種調整為11種,豬瘟、新城疫由一類動物疫病調整為二類動物疫病,高致病性豬藍耳病被該名錄剔除。

綜上,之前的武隆區突發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已不符合新的規定和要求,加上2019年機構改革后,部分指揮部成員單位的名稱和職能職責發生了變化,故進行修十分必要。

二、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如何分級?

根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范圍,將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劃分為Ⅰ級、Ⅱ級、Ⅲ級和Ⅳ級重大動物疫情。

三、本預案涉及哪些重大動物疫情?

涉及口蹄疫、非洲豬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芻獸疫、牛瘟、牛傳染性胸膜肺炎、牛海綿狀腦病、非洲馬瘟、布魯氏菌病、牛結核病、狂犬病、炭疽、豬瘟、新城疫等。

四、本預案包括哪些主要內容?

(一)總則。明確預案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工作原則和疫情分級等內容。在疫情分級部分,增加了非洲豬瘟、小反芻獸疫疫情的分級標準,對高致病性禽流感、豬瘟和新城疫疫情的分級標準進行了調整,將“結核病”修改為“牛結核病”、“雞新城疫”修改為“新城疫”,刪除了高致病性豬藍耳病。

(二)組織指揮體系。包含市級、區組織指揮機構和應急指揮機構等內容。明確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對工作由重慶市防治動物重大疫病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統籌、協調和指揮,市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農業農村委;武隆區參照設立防治動物重大疫病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指揮部)及其辦公室,承擔全區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對工作相應職責;突發Ⅰ級、Ⅱ級重大動物疫情時,市、區指揮部轉入應急狀態,市指揮部下設綜合協調組、專家組、技術處置組、疫情監測組、秩序維護組、輿論引導組、應急保障組、善后工作組和事件調查組等工作組。突發Ⅲ級和Ⅳ級重大動物疫情時,區指揮部轉入應急狀態,區指揮部下設上述各工作組,市指揮部辦公室派出工作組指導處置工作。

(三)監測、預警、報告和認定。包含監測、預警、社會單位和個人報告、疫情認定與報告、信息上報流程圖等內容。明確了突發重大動物疫情預警按照緊急程度、發展態勢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劃分為四級,由高到低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新增了“預警行動”,細化了疫情報告等內容。

(四)應急響應。包含響應原則、先期處置、響應分級、響應措施、響應等級調整、響應終止、應急處置人員的安全防護、處置記錄和應急響應流程圖等內容。明確了如何啟動應急響應,細化了Ⅰ級、Ⅱ級、Ⅲ級、Ⅳ級應急響應的具體“響應措施”,增加了“響應原則”和“應急處置人員的安全防護”等內容。

(五)后期工作。包含后期評估、維護穩定、社會救助和恢復生產等內容。明確應急響應終止后,要組織對重大動物疫情處置情況進行評估;取消貿易限制及流通控制等限制性措施;符合要求的可重新引進動物,恢復畜牧業生產。

(六)應急保障。包含隊伍保障、物資與資金保障、通信與交通保障、技術保障、衛生防護保障、宣傳培訓和演練等內容。要求相關部門要及時做好各項保障工作,提高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的效率和應急處置效果;要加強動物防疫科普知識宣傳和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知識普及教育,組織開展應急培訓,制訂應急演練計劃并組織實施。

(七)附則。對重大動物疫情、爆發、疫點、疫區、受威脅區進行了名稱解釋。

政策原文:

重慶市武隆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武隆區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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