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號 ] | 115002320086900349/2024-00006 | [ 發文字號 ] | 武隆府辦發〔2023〕76號 |
[ 主題分類 ] | 應急管理 | [ 體裁分類 ] | 預案 |
[ 發布機構 ] | 武隆區政府辦公室 | [ 有效性 ] | |
[ 成文日期 ] | 2023-12-26 | [ 發布日期 ] | 2024-01-02 |
重慶市武隆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重慶市武隆區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
各街道辦事處,各鄉鎮人民政府,區政府各部門,有關單位:
《重慶市武隆區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已經區政府第73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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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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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市武隆區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有效預防全區非煤礦山事故發生,提升非煤礦山事故應急處置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最大限度減少和降低非煤礦山事故造成的損失。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重慶市突發事件應對條例》《重慶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管理辦法》《重慶市武隆區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及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行政區域內非煤礦產資源地質勘探、生產和釆掘施工(包括尾礦庫)中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的應對工作。
1.4? 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堅持以人為本,以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為出發點,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切實保障非煤礦山企業應急救援人員的身體健康、生命安全。
(2)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促進企業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做好應對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準備工作,將日常管理工作和應急救援工作相結合,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培養專、兼職應急救援力量。
(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區事故災難與自然災害總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以下簡稱街鎮鄉)和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相關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救援工作。
(4)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建立健全以區消防救援支隊、區專業應急救援支隊為主力,以專業救援隊伍為骨干,以社會應急力量為輔助的應急力量體系,健全完善各類力量快速反應、聯動協調機制,高效應對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
(5)依靠科學,規范處置。依靠科技進步,不斷完善應急救援裝備、設施,提高應急保障能力。
1.5? 事故分級
根據《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按照事故嚴重程度,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由高到低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一般四個等級。
(1)特別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非煤礦山事故。
(2)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非煤礦山事故。
(3)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非煤礦山事故。
(4)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非煤礦山事故。
(所述“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2.1? 指揮機構
在區事故災難與自然災害總指揮部統籌協調下,成立武隆區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區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和指揮、協調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區應急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可設立現場指揮部?,F場指揮部作為現場應急指揮機構,在區應急指揮部領導下,具體負責指揮協調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當事故升級為特別重大或重大非煤礦山事故時,各項事宜由市級指揮部統一指揮處置。
指揮長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擔任。副指揮長由區政府辦公室聯系副主任、區應急局局長、區經濟信息委主任、事發地街鎮鄉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區委宣傳部、區經濟信息委、區公安局、區財政局、區規劃和自然資源局、區生態環境局、區城市管理局、區交通局、區商務委、區衛生健康委、區應急局、區市場監管局、區氣象局、區消防救援支隊、國網重慶武隆供電公司,事發地街鎮鄉、企事業單位等單位相關負責人組成。
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于區應急局,由區應急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負責辦公室日常工作。
2.1.2 ?區應急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負責啟動本預案;
(2)作出應急處置與救援行動的重大決策,下達命令并進行督察和指導;
(3)向區政府報告事故應急處置進展情況;
(4)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1)區委宣傳部:負責組織事故新聞發布和宣傳報道;組織協調事故現場記者采訪活動;協助有關部門在相關媒體上發布應急疏散、區域警戒等重要公告。
(2)區經濟信息委:負責落實免收非煤礦山搶險救援專用無線電頻率占用費等政策;負責協調非煤礦山有關搶險救援工業產品的應急保障;負責協助非煤礦山搶險救援中的應急電力、通信保障工作。
(3)區公安局:協助實施警戒區域內無關人員的緊急疏散;實施現場警戒與交通管制;維護事故現場及周圍地區的治安秩序;查明傷亡人員身份和致害因素;控制事故相關責任人員;配合區應急局開展事故調查,配合區消防救援支隊搜救受害人員。
(4)區財政局:負責應急救援經費保障。
(5)區規劃自然資源局:負責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中涉及房屋、建筑損毀等事故搶險救援,為搶險救援工作提供相關資料、器材和物資,提供搶險技術支持并制定有關方案。
(6)區生態環境局:負責對突發事件現場環境及周圍區域環境組織應急監測,提出防止事態擴大和控制污染的要求或者建議,對事故現場污染物的清除以及生態破壞的恢復等工作予以指導。
(7)區城市管理局:及時搶修受損市政設施,保障城區道路暢通;配合做好相關公共區域生活垃圾清理工作。
(8)區交通局: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交通運輸保障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有關部門恢復道路、公路、橋梁等交通基礎設施;負責開通應急特別通道,保障救援隊伍和物資等及時到達事故現場。
(9)區商務委:指導、協助事發地街鎮鄉,做好受災群眾的安置、救助等工作。
(10)區衛生健康委:負責組織醫療應急救護隊伍,對傷病人員實施救治和處置;負責采取措施,做好事故現場傳染病疫情監測評估與防控工作。
(11)區應急局:負責受理事故報警,負責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事故信息的收集、綜合和研判,向區應急指揮部提出啟動本預案的建議;組織協調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工作;負責事故調查處理。
(12)區市場監管局:負責配合有關部門組織檢驗機構對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有關的特種設備和遺留的產品進行質量檢驗。
(13)區氣象局:負責事故現場的氣象監測保障,提供有關事故應急救援的氣象數據。
(14)區消防救援支隊:負責依法組織救援力量參與事故應急處置,疏散搶救被困人員。
(15)國網重慶武隆供電公司:負責應急供電保障。
(16)事發地街鎮鄉:協助區應急指揮部,負責實施事故現場控制、人員疏散安置、治安秩序維護、應急救援保障等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17)其他相關單位: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履行相應職責。
根據分級響應情況,現場指揮部實行指揮長負責制?,F場指揮部要確定相對固定的指揮場所,與事故現場保持安全距離。根據情況設置統一的救援隊伍集結點、物資接收點和分發點、新聞發布中心等,統一現場指揮部和人員標識。配備必要的指揮設備及通信手段,搭建現場指揮平臺,并由事發地街鎮鄉提供必要的后勤保障?,F場指揮部掌握事故處置進展,及時向區應急指揮部報告?,F場指揮部的主要職責:
(1)組織落實區應急指揮部的決定,協調和調動成員單位開展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對工作。
(2)劃定事故現場的警戒范圍,實施必要的交通管制及其他強制性措施。
(3)組織營救受害人員,轉移受威脅人員和重要財產。
(4)向區應急指揮部報告現場應急救援進展情況。
(5)向區應急指揮部提出現場應急結束的建議,經區應急指揮部同意后宣布現場應急結束。
根據實際情況,現場指揮部選擇設置綜合協調組、搶險救援組、醫療防疫組、秩序維護組、輿情導控組、善后工作組、后勤保障組、調查評估組、環境監測組。相關部門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按照職責分工和事故現場處置方案,相互配合、密切協作,共同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工作。
(1)綜合協調組:負責統籌協調指揮部工作;統一收集各組工作情況,匯總、分析、報送重要信息,對發布信息進行審核;跟蹤督辦落實現場指揮部議定事項;承辦現場指揮部各類會議;負責與后方指揮中心的溝通協調。
(2)搶險救援組:負責組織會商研判,擬訂具體處置方案,并組織實施;協調調度專業應急力量和物資、裝備等應急資源;引導、組織社會救援力量參與救援;下設現場指揮官,負責現場應急指揮工作。
(3)醫療防疫組:負責開展醫療救護、衛生防疫、現場醫療保障及心理危機疏導、撫慰等工作。
(4)秩序維護組:負責做好現場管控,實施安全警戒,維持現場秩序;做好社會面穩控;疏導周邊交通,開辟應急通道。
(5)輿情導控組:負責協調做好新聞媒體協調與服務工作,起草新聞通稿,及時發布現場處置信息,組織引導社會輿論。
(6)善后工作組:負責開展殯葬、安置、補助、補償、撫慰、撫恤、保險理賠、重建等工作。
(7)后勤保障組:負責保障現場指揮部和各工作組電力、通信及辦公設施設備;調運救災物資,保障受災群眾和搶險救援人員基本生活。
(8)調查評估組:負責組織開展事故災難調查評估,形成調查評估報告。
(9)環境監測組:負責組織對事故現場的周邊環境進行應急監測;提出控制、消除環境污染措施的建議。
2.2? 辦事機構
區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在區應急局,辦公室主任由區應急局分管負責人擔任。履行全區非煤礦山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管理的綜合協調職能,負責承擔區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職責:
(1)統籌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的具體事務。
(2)組織制訂和修訂全區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組織協調預案演練、業務培訓和應急物資儲備,督促檢查有關部門和單位責任與措施的落實。
(3)督促指導各街鎮鄉制定相關預案,并做好預案的備案工作。
(4)當發生重大及以上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時,依照程序向區政府、區應急指揮部、市應急指揮部報告。
(5)分析總結本區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制定工作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
(6)承擔區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2.3專家組
建立區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專家組(以下簡稱專家組),作為專業性的咨詢機構,為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提供決策建議、技術支持和專業咨詢服務。
(1)建立健全非煤礦山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健全風險防范化解機制,對非煤礦山安全生產風險實施分級管控。
(2)負有非煤礦山安全監督管理職責的區級有關部門和單位、各街鎮鄉應落實非煤礦山風險管控責任和措施。督促非煤礦山企業開展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對重大隱患進行掛牌督辦或依法處理。
(3)非煤礦山企業應通過風險辨識掌握本企業風險點,定期開展安全風險評估,根據評估結果采取相應管控措施,降低事故風險。定期開展隱患排查,對排查出的問題,做到“措施、責任、資金、時限、預案”五到位,限期推進整改。
區應急局負責全區非煤礦山危險場所數據信息的匯總工作,及時通報有關部門和單位;區級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應根據各自職責加大對非煤礦山危險源的監控,加強監測和報告。
4.1? 監測
(1)非煤礦山危險性評估。根據非煤礦山采掘作業環境地理、地貌、氣候、地質等特性分析,非煤礦山作業可能發生的事故有:坍塌、爆炸、高處墜落、觸電、機械傷害、物體打擊、車輛傷害、水害等事故。
(2)分級建立非煤礦山危險場所數據庫,包括:主要危險場所危險物品種、數量、分布、地理位置及危險(危害)級別等內容;周邊安全距離、地形、地貌、交通、電力、水源以及周圍消防、醫療救護力量等情況。
(3)各非煤礦山生產經營單位應配備必要的監測、監控設施設備(包括生產工藝流程、儲存倉庫、經營場所和周邊環境的監測監控等)。
(4)加強對重點目標和重要部位的安全監測,同時應密切關注企業周邊森林及建筑物火災、爆破作業、燃氣、電力等危險因素,及早發現并消除風險隱患。
4.2? 預警
4.2.1? 預警分級
預警級別按可能發生的非煤礦山事故等級分為四級??赡馨l生特別重大事故為Ⅰ級、可能發生重大事故為Ⅱ級、可能發生較大事故為Ⅲ級、可能發生一般事故為Ⅳ級,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表示,Ⅰ級為最高級別。
4.2.2? 預警發布
預警由應急管理部門組織有關部門和機構、專業技術人員及專家進行會商研判,預估可能的影響范圍和危害程度,向區縣人民政府提出預警級別建議。Ⅰ級或Ⅱ級預警信息由區政府報請市政府或市政府授權市應急局發布;Ⅲ級或Ⅳ級預警信息由區政府或區政府授權區應急局按相關程序發布。
預警信息主要包括事件類別、預警級別、可能影響范圍、警示事項、應當采取的措施和發布機關等內容,可以通過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手機短信、電子顯示屏、宣傳車、農村“大喇叭”或組織人員通知等方式,快速、及時、準確地將預警信息傳播給社會各界和公眾。
4.2.3? 預警行動
發布預警后,根據緊急程度等,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區級有關部門和事發地街鎮鄉可根據需要,采取以下一項或多項措施:
(1)通知相關部門、專業機構等及時收集、報告有關信息,加強對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發展情況的監測、預警和預報工作。
(2)組織相關部門和機構、專家等對突發事件信息進行分析評估,預測發生事故可能性的大小、影響范圍和程度以及可能發生的事故級別。
(3)區消防救援支隊、區專業應急救援支隊原地待命。應急救援與處置指揮人員、值班人員等進入待命狀態。調集應急救援所需物資、設備、工具。
(4)及時轉移、疏散或撤離受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影響人員并予以妥善安置,轉移重要財產。區消防救援支隊和區專業救援支隊趕赴現場,做好應急處置準備。及時調運應急救援物資。維護周邊區域社會治安及交通秩序。采取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防范性、保護性措施。
4.2.4? 預警調整和解除
預警信息發布后,發布預警信息的單位應當加強對信息的收集、分析、研判,及時掌握事件發展態勢和排險進展情況,并根據事態的發展,按照有關規定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發布。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發布預警信息的單位應當及時宣布解除警報,終止預警,并解除已經采取的有關措施。
4.3? 預警流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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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應急響應
5.1? 信息報告
5.1.1? 報送程序
(1)獲悉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信息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要立即向事發地街鎮鄉、行業主管部門報告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信息。接報單位核實事故信息后,應及時向上級部門及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事故信息。
(2)各相關部門、有關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如實上報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和其他相關信息。初判為發生重大、特別重大非煤礦山事故的,區應急指揮部、區政府在30分鐘內向市政府電話報告,1小時內向市政府書面報告。
對首報時要素不齊全或事件衍生出新情況、處置工作有新進展的,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重大、特別重大非煤礦山事故的處置信息至少每日一報。處置結束后要及時終報。
5.1.2? 信息內容
報告主要內容包括:非煤礦山事故發生時間、地點,負責現場指揮的主要人員姓名、職務和聯系方式,事故基本情況、初步原因、初判等級,事故簡要經過、直接經濟損失、傷亡及被困人數、發展趨勢評估,傷亡人員搶救情況、已采取的處置措施及進展情況,是否需要增援,報告人姓名、職務、聯系方式等內容。
5.1.3? 信息通報
發生非煤礦山事故后,應急管理部門應當通報同級有關部門,并及時通報事發地周邊區域可能受影響的單位和居民。其他可能引發非煤礦山事故的事件發生后,有關部門、有關單位應當及時通報同級應急管理部門。
5.2? 信息上報流程圖
5.3 ?響應分級
根據非煤礦山事故嚴重程度和發展態勢,非煤礦山事故應急響應由高到低分為Ⅰ級、Ⅱ級、Ⅲ級。
5.4?先期處置
(1)事發單位要立即組織本單位應急隊伍和人員營救受害人員,疏散、撤離、安置受威脅人員;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并采取其他防止危害擴大的必要措施;向事發地街鎮鄉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
(2)事發地居委會、村委會等基層組織應積極配合,協助做好現場保護、道路引領、秩序維護等工作。
(3)事發地街鎮鄉應調動應急隊伍,采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并及時向區應急指揮部或區政府報告。
5.5? 啟動條件
發生特別重大非煤礦山事故和重大非煤礦山事故啟動Ⅰ級應急響應,發生較大非煤礦山事故啟動Ⅱ級應急響應,發生一般非煤礦山事故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5.6?啟動程序
5.6.1? Ⅲ級響應
初判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為一般級別,或事態比較簡單、危害或威脅范圍較小,由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由副指揮長決定啟動響應。事發地街鎮鄉、企業牽頭處置,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協調各方力量開展搶險救援行動。
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等可根據需要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指導應急處置工作,協調應急隊伍、專家以及裝備、物資等予以支援。
5.6.2? Ⅱ級響應
初判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滿足以下條件之一時,由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報指揮長、市應急指揮機構批準同意,啟動響應。
(1)初判事故可能達到較大級別;
(2)需要調動區級應急隊伍、應急物資等進行處置。
由區應急指揮部負責指揮,根據需要協調區級有關部門開展救援處置。區應急指揮部指揮長率有關單位負責同志立即趕赴現場,成立現場指揮部,組織、協調、指揮應對工作,并將街鎮鄉現場指揮部納入統一領導。
5.6.3? Ⅰ級響應
初判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滿足以下條件之一時,由區應急指揮部提出建議,報區事故災難與自然災害總指揮部總指揮長、市應急指揮機構批準同意,啟動響應。
(1)初判事故可能達到重大及以上級別;
(2)需要調度多個專項指揮部共同處置,且處置時間較長、處置難度較大;
(3)相關區領導認為有必要的其他情況。
在區委統一領導下,由區事故災難與自然災害總指揮部負責指揮,區應急指揮部負責具體處置工作。成立區級現場指揮部負責先期處置,待市級指揮部成立后,接受統一領導。指揮長由區委、區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成員由分管區領導和區級有關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組成。
5.6.4? 擴大響應
當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超出本區自身控制能力,需要市級提供援助和支持時,由區應急指揮部按規定將情況上報市政府。當市政府啟動或成立市級應急指揮機構,并根據有關規定啟動相應級別的響應時,區級指揮機構在市級應急指揮機構的統一指揮下,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
5.7?處置措施
區應急指揮部、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或有關單位根據工作需要,可視情況組織采取以下處置措施:
(1)信息獲取。組織現場人員、應急測繪和勘察隊伍等,利用無人機、雷達、衛星等手段獲取現場影像,分析研判道路、橋梁、通信、電力等基礎設施和居民住房損毀情況,以及重要目標物、人員密集場所和人口分布等信息,提出初步評估意見,并向現場指揮機構和有關部門報告。
(2)人員搜救。以搶救人員生命為重點開展救援工作;發生人員被困情況,及時動用專業技術人員和專業設備進行救援,盡早盡快解救被困人員;做好獲救人員和傷員的轉運安置工作;搜救過程中盡量避免對人員造成次生傷害。
(3)疏散群眾。制定切實可行的疏散程序,包括指揮機構、組織分工、疏散范圍、避難場所、疏散方式、疏散路線、疏散人員的安置等,組織和指導群眾盡快撤離事故威脅區域。
(4)醫學救援。迅速調集醫療力量趕赴現場,實施診斷治療;及時將重癥傷員向有救治能力的醫療機構轉運,掌握救治進展情況;視情況增派醫療專家、調動急需藥物等;做好心理撫慰。
(5)輿論引導。通過政府發布新聞通稿、舉行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借助電視、廣播、報紙、網絡等多種途徑,運用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等新媒體平臺,主動、及時、準確、客觀向社會發布事故信息和應對情況,回應社會關切,澄清不實信息,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6)維護穩定。根據事故影響范圍、程度等情況劃定警戒區,做好事發現場及周邊區域的保護和警戒,維持治安秩序。嚴厲打擊借機傳播謠言、制造社會恐慌等違法犯罪行為,做好受影響人員及其家屬的矛盾糾紛化解、情緒安撫和法律服務工作,防止發生群體性事件,切實維護社會穩定。
5.8? 響應調整和終止
根據形勢變化,應當及時調整應急響應級別。當非煤礦山事故的危害有加重趨勢時,應及時提高響應級別;當非煤礦山事故的危害得到有效控制時,應及時降低響應級別。
當事故的危害消除后,應及時宣布應急響應終止。
5.9? 記錄保存
現場應急指揮部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完整、準確地記錄應急救援整個過程的重要事項,妥善保存相關原始資料和證據。
5.10? 響應流程圖
6.1? 善后處置
宣布應急結束后,由區級有關部門和事發地街鎮鄉負責后期處置工作,根據事故造成的后果及實際情況,制訂善后處理措施并組織實施,必要時,經區委、區政府批準,啟動區突發事件應急救助指揮部或成立區善后工作領導小組。
善后處置主要包括后續醫療防疫、現場清理、污染防治,人員安置和困難救助,傷亡人員及家屬的善后安撫、補償,有關人員的心理疏導;調用和征用的裝備、物資及時歸還與補償,保險理賠,災后重建,生產恢復等事項。
6.2? 事故調查
由區應急局牽頭,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時組織開展事故調查處理及責任追究工作。事故調查人員要及時介入,事故調查處理應及時、準確地查清事故經過、事故原因和事故損失,查明事故性質,認定事故責任,總結事故教訓,提出整改措施,并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6.3? 總結評估
非煤礦山事故應急處置結束后,區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根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評估暫行辦法》對應急處置進行評估,總結經驗,分析查找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7.1? 隊伍保障
公安、消防、衛生、環保和專業應急救援隊伍是全區事故應急救援基本搶險救援隊伍,應定期開展訓練和演練。區應急局要加強區級非煤礦山事故應急救援隊伍建設,不斷壯大非煤礦山事故應急救援專家隊伍,充分發揮專業救援力量和專家在非煤礦山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7.2? 救援裝備及物資保障
應急管理部門及有關單位應加強專業設備、救援物資和防護器材的儲備,鼓勵支持社會化應急儲備,保障應急裝備、應急物資、生活必需品的生產、存儲、調撥和供給。
7.3? 通信及交通運輸保障
通信管理部門負責保障現場應急指揮部與各成員單位的通信聯系,保障應急處置期間公共通信網絡暢通。
交通部門負責做好公路、橋梁的搶通,公安部門負責做好交通管控,必要時實行交通管制,聯合氣象等部門確保事發地的交通通行條件,保障應急搶險交通工具優先通行,確保救援人員、物資、器材運輸和傷員轉移的暢通。
7.4? 技術保障
區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要不斷提升非煤礦山事故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工作水平,采用先進技術、先進裝備,不斷提高非煤礦山事故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智能化、數字化和科學化水平。
7.5? 治安保障
非煤礦山事故發生后,公安部門要加強對事故現場的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設備的防范保護,維護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群眾,做好治安工作。
7.6? 醫療衛生保障
衛生健康部門要加強急救醫療體系建設,完善非煤礦山事故緊急醫療救治機制,及時開展緊急救治和后續治療。
7.7? 經費保障
非煤礦山企業應做好必要的應急救援資金儲備,應急救援資金首先由事故責任單位承擔,事故責任單位暫時無力承擔的,由財政部門按照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落實所需補助資金。財政部門應將非煤礦山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所需經費,納入同級財政部門預算統籌安排。
7.8? 社會動員保障
對遇難者家屬的安撫工作,由事故發生地街鎮鄉、區民政局負責并動員社區或村委會等參加,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8.1? 宣傳、培訓和演練
區級行業主管部門應當加強非煤礦山事故應急預案宣傳、培訓并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非煤礦山企業要落實主體責任,定期開展非煤礦山事故應急培訓和應急演練。
8.2? 預案評估修訂
區應急局組織區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定期開展預案評估工作,原則上每5年評估1次。出現以下情形之一,應及時修訂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標準、上級預案內容發生變化的;應急指揮機構及其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面臨的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變化的;在突發事件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作出重大調整的;應急預案編制單位認為應修訂的其他情況。
8.3? 預案實施
本預案由區應急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原《重慶市武隆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武隆區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通知》(武隆府發〔2017〕163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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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武隆區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系電話
附件1
武隆區非煤礦山生產安全事故應急
領導小組成員單位聯系電話
單? 位 |
職? 務 |
值班電話 |
區政府 |
分管安全副區長 |
77721898 |
區政府辦公室 |
主任 |
77722117 |
區紀委監委機關 |
副書記 |
77722416 |
區檢察院 |
檢察長 |
77712466 |
區人武部 |
部長 |
87704610 |
區委宣傳部 |
常務副部長 |
77722142 |
區工業園區管委會 |
黨工委委員 |
77723131 |
區經濟信息委 |
主任 |
77722386 |
區公安局 |
政委 |
77712889 |
區民政局 |
局長 |
77722683 |
區財政局 |
局長 |
77705322 |
區人力社保局 |
局長 |
77734661 |
區規劃自然資源局 |
局長 |
85619567 |
區交通局 |
局長 |
85613456 |
區衛生健康委 |
主任 |
77788807 |
區應急局 |
局長 |
77712350 |
區市場監管局 |
局長 |
77722123 |
區總工會 |
常務副主席 |
77722598 |
區氣象局 |
局長 |
77723207 |
區消防救援支隊 |
支隊長 |
811210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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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武隆區安全生產應急管理專家人員名單
序號 |
姓名 |
性別 |
工作單位 |
職稱/職務 |
專業類別 |
聯系方式 |
1 |
張朝德 |
男 |
重慶市武隆區應急局 |
高工、一級安評師、市應急專家 |
礦山 |
13908257399 |
2 |
楊順剛 |
男 |
重慶市武隆區交通委員會 |
高工、市應急專家 |
交通 |
13908257855 |
3 |
劉武憲 |
男 |
重慶市武隆喀斯特旅游 (集團)有限公司 |
注冊安全師、市應急專家 |
消防、交通、建筑施工 |
13388977756 |
4 |
高? 林 |
男 |
重慶市三峽水務武隆排水 有限責任公司 |
注冊安全師、市應急專家 |
建筑施工、危險化學品、環保 |
15608383899 |
5 |
冉毅紅 |
女 |
重慶市三峽水務武隆排水 有限責任公司 |
注冊安全師、市應急專家 |
林業、水利 |
13594570838 |
6 |
吳明兵 |
男 |
重慶市武隆喀斯特旅游 (集團)有限公司 |
注冊安全師、市應急專家 |
交通、旅游、特種設備 |
18996880158 |
附件3
武隆區非煤礦山企業應急物資儲備情況表
序號 |
企業名稱 |
規模 (萬噸) |
礦山地址 |
第一聯系人 及電話 |
第二聯系人 及電話 |
主要應急物資 |
1 |
重慶市武隆區玉達建材有限公司 |
55 |
仙女山街道石梁子村 |
彭雪松18996729555 |
唐? 俊 13594560156 |
挖掘機:小松360(1臺)、 卡特329(1臺)、卡特320(1臺) 裝載機:成工50(3臺) |
2 |
重慶市武隆區瑜龍建材有限公司 |
5 |
火爐鎮夢沖塘村龍洞灣組 |
劉曉彬13908276026 |
王? 均 13896817469 |
裝載機:成工30D-2(1臺) |
3 |
重慶市武隆區路遐農業發展有限公司 |
20 |
和順鎮打蕨村 |
石? 偉 |
楊? 剛 17723251277 |
挖掘機:卡特330(1臺) 30T螺旋千斤頂(1個)、2米撬棍5根 |
4 |
重慶市武隆區誠信建材有限公司 |
10 |
廟埡鄉和平村紅廟村民小組 |
謝曉義 15803699377 |
勾生平13658467898 |
裝載機(1臺) 皮卡車(1臺) |
5 |
重慶市武隆區遠紅建材有限公司 |
5 |
長壩鎮鵝冠村馬高臺組 |
李遠紅 13896513428 |
曾耀國18716867848 |
30挖機(1臺) 50挖機(1臺) |
6 |
重慶華伯泰礦業有限責任公司 |
5 |
鳳山街道楊家村 |
鐘勇福13648399227 |
鐘勇福13648399227 |
365挖掘機(1臺) 50裝載機(1臺) |
7 |
重慶市武隆區眾合建材有限公司 |
6 |
鳳山街道芋荷村白筍溪 |
陳? 斌 18996816777 |
謝國云15923689199 |
常林30型裝載機(1臺),柳工50型裝載機(1臺) |
8 |
重慶市武隆區駿達石材有限責任公司云飛采石場 |
55 |
鳳山街道芋荷村白筍溪 |
毛曉青 13996760288 |
邵民春13896688678 |
凱斯挖掘機(CX240B)(2臺),龍工裝載機(2臺),撬棍(4根)。 |
9 |
重慶東楚翔建材有限公司 |
90 |
鴨江鎮三元村水井彎組 |
周斯強 13668033439 |
何貴華15310122100 |
小松375(1臺)、小松360(1臺)、柳工50(1臺)、龍工50(1臺),撬棍(5根), |
10 |
重慶市武隆區金鑫采石有限公司新昌石場 |
20 |
黃鶯鄉雙河村周家坡小組 |
王祥友 17784708097 |
王? 靜 18996856151 |
小松360挖掘機(2臺)、柳70裝載機(1臺),撬棍(2根),應急車(1輛) |
11 |
重慶白玉苑鄉村旅游有限公司 |
45 |
雙河鎮 |
朱明平17726616367 |
喬向旭19923635336 |
挖機小松360一臺,小松240一臺,雷沃245一臺;裝載機:徐工70一臺,新能源博雷頓50一臺 |
12 |
重慶市武隆區林巖石材有限公司 |
150 |
和順鎮彈子村彭家灣 |
秦? 波 13896678777 |
彭? 波13320389112 |
卡特336一臺,卡特326二臺,凱斯300一臺 |
13 |
重慶市武隆區治達建材有限公司 |
45 |
白馬鎮車盤村 |
吳? 軍13896595000 |
|
小松360一臺 |
14 |
重慶云苑石材有限公司 |
5 |
石橋鄉 |
藺成彬18225295388 |
|
挖機:徐工550一臺,三一305一臺,斗山225一臺,鏟車:柳工60一臺 |
15 |
重慶市武隆區宏馗石材開采有限公司 |
60 |
鳳山街道廣坪村 |
劉? 東 13896507456 |
|
卡特330一臺,卡特320一臺 |
16 |
重慶市武隆區貴鑫煤炭有限公司 |
100 |
和順鎮彈子村 |
李安書13896718377 |
|
挖機三一375一臺 小松360一臺、現代385一臺 |
17 |
重慶武隆銳展石材有限公司 |
60 |
武隆區文復鄉 |
彭國忠13896687299 |
彭學松18996729555 |
小松430一臺,小松460一臺,卡特329一臺,三一650一臺,裝載機龍工30一臺,裝載機龍工60一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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